加入我们 登录
评论网 返回首页

刀锋李然的个人空间 http://pinglunwang.com/?1890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日志

三立期货严序刚喊单不可信!三立期货亏损惨重原因被曝光! ...

已有 294 次阅读2021-5-11 17:42

三立期货严序刚喊单不可信!三立期货亏损惨重原因被曝光!


随着国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投资金融股票、现货、白银、期货、大宗、荐股费等金融产品,同时一些所谓懂行情、知内幕的“大师”是荐股诈骗团伙的吸睛招牌,也是将投资者引入的“领路人”。


他们所谓的荐股群,就是“大师”用来推荐买入股票的粉丝群、福利群,有的还要求付费入群。当有投资者被“大师”的网络直播吸引,“助理”便会将他拉进荐股群。其实,群里的“大师”、“助理”以及各位“粉丝学员”全部都是诈骗团伙操控的帐号,投资人一进群,他们就开始套路表演。顾问李然(VX:Mre343)


250.jpg


问题平台:三立期货严序刚不靠谱,亏损才知被骗!(平台正规,代理违规)


带单老师:因代理商不同而异(不影响后期处理)


交易品种:手续费、荐股费、黄金、白银、期货、大宗等


带单方式:直播间,群带单,一对一指导等


出现问题:诱导操作、恶意带单、高额费用、亏损异常等


进入“包赚不赔”的炒股群受害真实案列:


====自述在平台被骗的经历====


(本案例已修改部分涉及受害者隐私信息并依据受害者真实案例改编)


一陌生人加了罗先生,并备注股,友交流,罗先生就同意了,这让罗先生“收获了”惨痛的代价,后来才知道,他是老师带单,平台的托。开始的时候他说他们是为了回馈广大股民,会给罗先生发送一些短线交易策略和大盘走向。罗先生也没怀疑,过了几天,问罗先生持有哪些股。


仓位情况说是可以帮罗先生找专家免费的分析。分析了之后,就给了罗先生一个直播链接,刚开始给罗先生分析股票,推荐股票。解套什么对罗先生无微不至。顾问李然(VX:Mre343)


252.jpg


偶尔还晒出他在老师带单做单的赚钱截图,待罗先生与他沟通中慢慢产生了信任,便说要解散该群。重新建立个新的粉丝群,并且去老师带单平台,做指导操作指令交易带罗先生赚钱。


后来大家在他们内部人员煽动下,大多数群里的客户和罗先生也找他们开户入金。刚开始不敢入太多资金。入了10万做单试了试,都有赚钱。有一次开盘时候分析说是多头态势,不会大跌,建议以多头为主,结果10点多开始,到下午暴跌50多点。


晚上盘开盘前他又说随时可能反弹,结果开盘又大跌60点,就这样大幅度亏损,赚小单,亏大单。亏损严重后又天天催促罗先生继续投入资金,并承诺带罗先生把之前的亏损赚回。由于亏损过多,罗先生抱着想赚回来的态度,又投入了20万。后亏损剩到几千。想出金时,却告知是T+1出金。要等,这时罗先生隐隐觉得上当了。顾问李然(VX:Mre343)


每次老师都说继续拿着,会有反转行情,由于想回本,便相信指导老师,结果是越套越深,后老师叫割肉时,已经亏损30万,此时老师就发微信过来安慰,自责,说自己也没想到,自己也亏了;行情反转太快没把握住,很不好意思,还在发火说很多人没有执行力导致的亏损,但只要资金够他还是会帮罗先生赚回来。便让罗先生准备资金翻本。至此彻底醒悟,发现掉入陷阱!


236.jpg


受害者都为以下大致相同经历:


骗术解密①:利用社交平台建立联系,添加微信、QQ好友,利用虚假身份与受害人认识,然后通过聊天增加熟悉度,取得信任。通过微信朋友圈晒盈利图博人眼球,然后乘机拉受害人进入圈套。


骗术解密②:受害人上钩后,诱导其进行开户、注册等,让受害人先获得小小的收益,再继续诱导其加大投资。


骗术解密③:当受害人投入大量资金,平台显示出现亏损时,又会用“把之前亏的挣回来”等理由忽悠其加大投资,进而造成更大损失。顾问李然(VX:Mre343)


骗术解密④:在受害人发现亏钱时,会继续找各种理由搪塞推脱责任,继续诱导其继续投资翻本,若受害人不再上钩,就会拉黑好友人间蒸发。


只需提供证据【喊单聊天记录,引导开/户入金记录,入金记录】,李然帮您维.权,追回损失!7---15天必有结果!


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


文/李然(VX:mre343   qq:1317932991)



路过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加入我们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4-20 15:07 , Processed in 0.042376 second(s), 17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