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晒体验 发表于 2020-3-25 16:06:57

原宁夏国资委纪检组副组长张磊连一箱醋都不放过(转载)

  据相关人士透露,原宁夏国资委纪检组,在办理聂惠军一案时,吃拿卡要,刑讯逼供,肆无忌惮,把执纪执法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

  2016年10月间,张磊在办理聂惠军一案时,得知一当事人——宁夏中环国安有限公司(原宁夏惠民公司)给宁夏环科院做过几项监测业务,有20万元的监测费要不回来,张磊当即表示,自己手中有权,是纪检组副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可以要回这笔钱,但要有报酬,向中环国安索要5万元。隔天下午中环国安公司负责人马吉祥、张兵开车到张磊办公地点宁夏投资大厦楼下(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给张磊打电话,张磊从16楼下来,马吉祥又突然改变主意,担心钱打了水漂,说等20万要回来再给,张磊很生气,马吉祥随手将车上一箱山西老陈醋送给张磊,张磊二话没说,提着就上楼了。也因为没给钱,直到现在宁夏环科院欠中环国安的20万一直也没要回来。马吉祥也不敢得罪张磊,也不敢再提此事,又害怕张磊报复,不想惹烦,就把公司卖掉了。此事虽是一箱醋的小事,从中可以看出,张磊作为纪检干部,在执纪过程中,不放过一切机会为自己谋利,连不值钱的一箱醋都看在眼里,都不放过,可见其贪婪到什么程度。社会上都知道,张磊在纪检工作多年,办过许多案子,在这些案件中又收过多少当事人的多少好处?让人不敢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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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聂惠军一案中的许多违背常理常识的疑问,如马涛领钱签字的原始财务手续齐全,却要把矛头指向聂惠军,用马涛领钱的证据证明聂惠军贪污?也许就像纪检组组长丁军所说“在体制内混,就得懂体制内的规矩......”,也许就是聂惠军不懂规矩没有送钱吧,也许这个专案组执行的不是党纪国法,执行的就是这个规矩,也许马涛虽然身在体制外却懂得这个规矩,规矩运用的很好,才能将自己领的钱强加到别人头上。也许其他执纪执法人员不敢有这个规矩,却还有其他潜在规矩,比如同事违纪违法,应该仗义保护或者恻隐怜悯之心,或者不愿意得罪人,或者过去的案子即便是冤案错案也不应该到处告状给组织找麻烦,或者别人受冤是常事已经麻木,或者正义与邪恶的概念已经模糊,是非的标准早已淡化,或者在执法错误与受害者之间权衡利弊,或者问题出在过去现在各管一段推诿了事,或者问题不好解决就“解决”反映问题的人也成为一种习惯......

  以上所述绝对真实可查,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举报人:聂惠军

  时间: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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