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锡良:“疫苗”之错,错在哪里?
前按:本来不打算就此事写评论,但网友留言很多,希望能听听更多的看法,故改变主意写个短评。2018年,我们中国,又发生了涉几十万支疫苗的负面事件,仍然不是疫苗中可以接受的概率性问题,还是大批量成规模的质量问题,公众愤怒和恐慌的原因也在此。就事后处理来看,政府最高层又发话了,起到了安慰和稳定的作用。
我们必须提到2016年3月份曝光的“疫苗事件”,大量问题疫苗经不合法途径流向贫困地区,恶性影响不只在国内,还引起了国际重视。事后,高层发话:一定要调查到底,严惩责任人,决不姑息。
对比两起大规模疫苗事件,我们可总结出三条信息:
其一、不管合法经营还是非法经营,两条路径都不能让人放心,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也都不能令人放心。
其二、领导虽然重视,但大家都没有在第一时间看到“严惩”的对象到底有多高,也就是讲,监管体系未得到触动,监管责任人并不担心帽子问题。
其三、负面信息的瞬时性越来越明显,即使信息公开很快,媒体监督也有失效的趋势,公众出现麻木化。
从上述三条信息,我们可以分析出“疫苗事件”频发的三大错:
第一错、政府没有坚定明确疫苗接种是纯公益事业还是市场行为。
从现实看,部分疫苗是免费接种,部分疫苗是自费接种,但不管哪一类行为,疫苗都是通过市场行为进入终端环节,也就是讲,政府把公益事业做成了市场化产品。这种做法,不只是支出成本上耗费较大,最最重大的问题是政府监管机构习惯性失位。
每次事件出来以后,部分人士总把问题疫苗指向私企,其实,国企的疫苗问题也情况类似。现在,我们讲国企,可能只是性质上的区别,政府并不直接管理它的市场经营活动,市场上出现的不规范经营和违法活动,它们都知道涉入。所以,我们不能简单把疫苗事件看成是公私问题。
如果政府能把疫苗接种提到全民公益事业的高度上,那么,政府监管机构就必须承担起质量把关的全过程责任,不管疫苗来自国企还是私企,国内还是国外,产品流到哪个省,就由哪个省把关,然后再由省级主管机构免费调拨,不设中间商业流通环节,保证疫苗接种实现省级垂直管理。
为保证疫苗的合理安全节约使用,建议在发给每一个新生儿童接种疫苗登记本时,每个人分配一条独立的条码并贴在登记本上,每次接种时都进行扫码,这样就能确保终端环节与产品使用存在对应关系。
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中国财政能不能保证疫苗接种成为全民公益事业?“三公消费”里面能不能挤出这笔钱?彩票发行的巨额资金里面能不能挤出这笔钱?五花八门的彩票业,哪一年哪一家对人民公布过账本?钱都去哪儿了?
第二错、“严惩”的规范和结果令人失望。
按道理讲,上一次“疫苗事件”给中国的形象造成了重大的负面影响,要求严惩的表态级别也已经是非常非常高,但公众却并没有感受到“严”在哪里,没有引起震动。
在我看来,主要原因是两个:一是政府问责不够规范化,问责的层级不明确;二是法律对于经济活动过程中的违法犯罪处理过于轻巧。按理讲,两次“疫苗事件”,其影响都带有全国性甚至是世界性,部长级人物主动辞职并不过分,或者说任内两次出现同样带有全民影响的事件发生,总该有部长第一时间辞职。然而,不要说部长,如此抹黑国家形象的事件发生,省级卫计部门负责人都不用担责,责在哪里?法律,在经济活动领域近乎是完全失位的,发生这样的重大事件,仍然只是自查、督查、整顿、整改之类的表达,即便有所谓的“立案调查”,多数结果还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对谁立案?刑法上有哪条可治他?上一次“疫苗事件”让谁倾家荡产了?让哪些重要人物坐牢了?
第三错、媒体监督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保护。
媒体监督是对公权监督的一种最有效补充,如果能得到鼓励和保护,其作用是相当明显的。然而,这条路走得并不顺利。曾经的地沟油曝光记者就没有善终。越影响巨大的事件,曝光记者即使安全无大碍,最后都会从公众视野中消失,他们成不了明星,为什么?
每一起举国事件发生后,公众都是愤怒的,都是激情的。然而,过不了多久,大家就全忘记了,又重新回复到“唯我独赢”的狂热中。本次“疫苗事件”曝光之后,我把上一次事件的文章拿出来,居然没有人知道有这回事,可悲!可叹!
为什么公众很健忘?因为没有媒体持续跟踪,更没有一层层的问责问罪报道,必然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
我们总是在同一处跌倒,同一处爬起,又在同一处跌倒,就是不感到痛,可能是痛木了吧!
政府如果不能真正把“公益事业”与“市场行为”从自己的职责中做好长远安排,还会有新的“疫苗事件”,要么还会出现“医疗事件”、“饮水事件”、“食品事件”等等。本想对比一下中外媒体监督和问责差异,但一对比就会让人产生联想,只能作罢,望中国能在此处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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