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网 发表于 2018-8-15 16:41:30

纸上建筑:谁说黄晓明没演技?

    一些观众总爱黑黄晓明没演技,然而,恐怕正是他与生俱来的淳朴本色,赋予了角色特殊的气质,在普遍浮夸的演艺圈中,反而成为一股清流。有时候,看不出演技,才是最高的演技。

    近日淳朴的神像出现了裂痕,网曝黄晓明卷入18亿股票操纵大案(高某),黄晓明工作室随即发声明否认,指其为“虚假消息”,称黄晓明并不认识高某,未参与过任何操纵股票行为,未曾接受过任何与股票相关的处罚,也未介入过任何与股票相关的调查,并已经委托律师对“谣传事件”依法取证……总之,否认的一干二净。

    然而,在证监会8月10公布的处罚决定书中,“黄某明”赫然出现在高某实际控制并用来违规牟利的14个自然人账户组之内,网友纷纷评论称“官方打脸”。

    难道这不能算“卷入”吗?在证监会指名道姓的前提下,工作室断然否认“卷入”为虚假消息,忠实的粉丝该怎么看呢?想不到憨厚朴实的本色派偶像,原来也是有演技的?

    从时间差上来看,工作室应该是精研了证监会公告之后精心撰写的声明,字面上推卸的干干净净,却巧妙回避了关键问题,譬如处罚决定书中的“黄某明”是否就是黄晓明。幸好天下叫“黄某明”的并不多,如此有钱的“黄某明”就更少了,经财新网等媒体调查确认,没跑了。

    但是黄晓明声称“不认识、未参与”确有相应底气,根据证监会披露的情况,黄某明的证券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经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账户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账户先交给老妈,再交给高某,高某再用它违法乱纪,跟黄某就没关系了?

    这些曲线操作可以避开法律追究,但是并不能蒙过公众的眼睛。明星虽然动辄几千万片酬,但那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大额资金、私人账户,就这么稀里糊涂委托给“不认识”的人来操控?——这符合常识吗?不怕他曝雷跑路吗?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等媒体起底,实际背后关系圈盘根错节,什么“路某”都和黄晓明有商业关系,而黄晓明本人名下拥有48家公司,其中14家都是投资公司,黄老板俨然是投资圈中的大佬,可不是误上贼船的愣头青了。还敢说黄晓明没演技么?是咱们没眼力劲吧。

    当然,明星赚了钱肯定要投资,但投资要走正当路径。想委托股神理财,可以买他的私募基金等,责权利分明,然而黄晓明是把个人账户直接交给他人使用,显然违反了证券法的实名制规定。根据中国结算发布的《关于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行为加强自律管理的通知》,应对相关当事人采取注销账户、限制使用等措施,并同时采取一定时期内限制新开账户、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等处罚。

    公众拭目以待,规定不能是墙上挂挂,黄晓明声称“未曾接受过任何与股票相关的处罚”,这算不算公开挑衅?监管层还要不要威信?

    明星挣大钱是市场规律,公众羡慕嫉妒恨也没用,但是挣钱要合理合法,不能走灰色路径。作为正能量的公众人物,也曾频频为慈善代言,殊不知自身行为才是最好的示范。

    黄晓明一贯保持着良好的公众形象,而其他明星在曝出丑闻之前也都保持着完美形象,但是形象不等于真相。在负面新闻出现的时候,才是最考验明星的本质的时候,是诚恳应对,还是耍心眼子,是否同他们精心塑造的外表一致?

    黄晓明因“没有演技”而走上演艺巅峰,这不是讽刺而是表扬,因“有了演技”而走下神坛,才是真正的伤害,伤害了本人的事业,也伤害了粉丝的热爱。

    最后再补充一则媒体最新挖出的消息,作为投资圈老手,黄老板的账户4年前还曾短炒长生生物,一度位列第二大流通股东(腾讯新闻)……是否也是由其母亲或高勇在管理操纵?

    当然,合法炒作,证监会没处罚,黄老板也无须对此作出回应,即便回应,也同样能够避开直接责任。

    不能做黑心事,也不能走灰色路径,冥冥之中都有报应。半个月之前,作为长生疫苗案最大的受害省份,山东青岛走出来的黄晓明,也曾发微博怒斥疫苗造假,大骂企业“黑心”……作为曾经的第二大流通股东,此刻心中是否“咯噔”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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