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建筑:反医暴不是以暴易暴
日前,一则“积水潭医院医生与患者互殴”的新闻引发网关注,当事人一方是医疗自媒体大V“烧伤超人阿宝”,以其激烈的反医暴观点而著称。
但是作为大V他也不只活跃在医疗领域,在不久前的“杭州保姆纵火案”中也曾扮演夺目角色,站在开发商一边、指责抹黑遇难者家属,与其他几名类似观点的博主共同荣获“微博三蛆”之诨号……按下不表。
反医暴应当算是社会共识,但阿宝所持的激烈观点,是鼓励医生“打回去”,而不是诉诸法律渠道。并曾公开表态:凡医务人员被迫自卫被警方判定互殴者,罚款和赔偿将发动全国医务人员筹集,“面对暴力侵害,请勇敢的互殴!”——8月2日发生积水潭医院的一幕,算是亲身兑现了自己的观点。
经警方调查,最终结论被认定为互殴,但是因阿宝负伤相对较重(手指骨折,算二级轻伤),成功将对方送入刑事拘留,自己则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
看在患者一方被刑拘的份上,其他医疗界大V,普遍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但是阿宝是否符合他自己划定的“被迫自卫”的界限?——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可能并非如此。
事件的起源并非医闹挑衅,而是患者被踢了皮球:开药时打不开处方,先被支到医保办咨询,结果是医保卡没问题,又被医保办支回了门诊,要求医生电话沟通处理……患方因阿宝未及时联系解决开药问题不满,双方发生口角,随后阿宝将对方推出诊室,患方则回踢一脚,阿宝遂从诊室抄起一把敷料剪冲到候诊区,同患方在大厅内扭打在一起……(西城警讯)
从口角到动手是一个重要升级,从警方调查来看,先动手的反而是医生,并不符合“受到暴力侵害”的前提。并且在“我一推、你一脚”的回合结束之后,医生持械追打出去,更不符合“被迫自卫”的情节。
所以警方各打五十大板的处置并无太大问题,甚至因为阿宝受伤较重而占了便宜,如果伤情严重程度调换过来,被刑拘的将是阿宝。而考虑到其持械的情节,患者一方倒有可能被判定自卫。
所以,阿宝并未遵守自设的底线,既不属于受害,也不属于自卫,而是自身戾气所致。
对方也不属于医闹,而是普通就诊患者,在医院被踢皮球之后的临时纠纷。整件事情,跟“医闹、医暴”主题无关,完全是普通的治安事件。
鼓励医生“打回去”的戾气,最终导出了一场闹剧,并未对反医暴事业做出任何补益,相反拉低了医生的形象。
在普通的治安纠纷中,“打回去”绝不是正确路径。正如某地警方的标语:“不要打架,打输住院,打赢坐牢”。“打回去”没有赢家,原本有理的也变成了没理。
“打回去”更不是解决医暴问题的秘笈,“打输住院,打赢坐牢”适用于路人,也适用于医生。作为行业大V,这样误导同行,只能激化矛盾,同时催生更多积水潭式互殴的闹剧。
“打回去”代表的是戾气,不是法治,而且极容易产生偏差。一旦被此戾气洗脑,将会取代本来正确的反应。事后很多医疗博主也得以反思,还是不应该与患者对打,遇到暴力,躲才是上计,实在躲不开再实施自卫……对普通人适用的道理,对医生也一样。
普通治安案件,警方一般会秉公处理,除非一方有什么大背景,还真没必要处处疑神疑鬼,认为警方对医生不公。而医院成为治安事件的高发之地,并不是警方的问题,而是普遍医患矛盾之下的必然。
有组织的医闹、或严重的医暴,确实躲无可躲,应当被列为社会课题。但是“一言不合”产生的普通纠纷,完全没有必要升级,也没有必要往医暴主题上靠。把严肃命题异化为闹剧的,是不必要的戾气,是偏离法治的误导。
无论是普通纠纷,还是医闹医暴,以暴制暴都不是解药。
医患纠纷高发的根源,说白了还在医疗体系之内,长期以来的以药养医,公立医院缺乏公益属性,无所不在的回扣、行贿等医疗腐败……才是把医生送上刀山火海的病根,医疗界大V无不对此心知肚明。出拳要打病根、发声要怼高墙,才是真正的勇者,而不是把所谓“勇气”发泄在患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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