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乾:虐童案背后的混蛋父母
今年最令人气愤的事情,估计就是深圳虐童事件了。当然,今年还出了好多别的事,让我们怒不可遏,比如长生假疫苗事件,比如幼儿园砍伤儿童事件——他们可恨,是因为他们向别人的孩子下手;而深圳这对父母,却是向自己的孩子下手。因此显得尤为可恨。
在这一段3分钟多钟虐待女童的视频中,让人愤怒的不止是父母一轮又一轮的暴打,更是小女孩那趋近于麻木的反应。她不哭,也不闹,就那么默默忍受着一切,天知道这样的暴行已经持续了多长时间。
很多人在惊呼:为什么会这样?其实仔细想想,“打孩子”这件事情,在中国父母看来不是天经地义的吗?我小的时候,隔壁住了一个邻居,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打孩子,邻居过去相劝,他还振振有词道:“我打自己家孩子,关你们屁事?”
“打自己家孩子”,这恐怕是所有为人父母的潜台词。孩子在他们眼里就是一件私有物品,可以随意处置,别管当成宝贝,还是当成累赘,他们都没有把孩子当成生命。
什么是生命?从他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他就是一个自然人了,享有与你我同样的权利——天赋人权,没有任何人可以剥夺。他的这条命不属于任何人,只属于他自己。
他是一个单独、鲜活、自我的个体,而非任何人的附属品——但中国人从来不这么认为。
在《二十四孝》里有一个故事,叫“郭巨埋儿”,说的是郭巨的妻子生了一个男孩,因为家里比较穷,郭巨的母亲疼爱孙子,总是留下一些自己的食物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觉得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便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
于是,这两个人真的就去挖坑埋儿了,在挖到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面写着:“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以我们现在人的眼光来看,这个故事简直是泯灭人性,丧尽天良,至今读来,我都冷汗涔涔,汗毛倒竖,而你能想象吗,这样的一个故事却被编进《二十四孝》,在古代是官方宣传材料。
孩子在这里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存在的,甚至都不是作为一个生命存在的,他就像是一件衣服,一双破鞋,不需要了,就挖坑埋掉。埋孩子尚且能被广为传颂,打孩子又算什么呀?
还有那个故事的结尾,让我觉得极其好笑。”天赐孝子郭巨“,哪个老天爷瞎眼了,赐给他一坛金子?这样的人应该直接被雷劈死才对啊!
这是典型的父为子纲。父母让你死,你都要无条件服从。当然,它的存在是别有深意的,因为在它背后,还有另外两纲:夫为妻纲,君为臣纲。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身为下级,要对上级无条件的服从。这“三纲”,构建了三千年传统文明的基石。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深圳打孩子这事,是不是心里好受多了?
周云蓬有一首歌,叫《中国孩子》,我没找到歌源,估计已经下架了吧。那么就把这首歌词贴上来,作为此文章的结尾:
不要做克拉玛依的孩子,火烧痛皮肤让亲娘心焦
不要做沙兰镇的孩子,水底下漆黑他睡不着
不要做成都人的孩子,吸毒的妈妈七天七夜不回家
不要做河南人的孩子,艾滋病在血液里哈哈地笑
不要做山西人的孩子,爸爸变成了一筐煤你别再想见到他
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饿急了他们会把你吃掉
还不如旷野中的老山羊,为保护小羊而目露凶光
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爸爸妈妈都是些怯懦的人
为证明他们的铁石心肠,死到临头让领导先走……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