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鹏:孕妇携自闭症儿子烧炭自杀:极端性“利己”是件大杀器
有媒体报道,广州一名孕妇和其上幼儿园的儿子在家中“烧炭自杀”。据孕妇家属说,十天前,因孩子(儿子)在幼儿园打了别的孩子,作为孩子(儿子)的母亲(孕妇)在与家长群沟通时,本希望通过透露孩子(儿子)有“自闭症”的信息,得到大家的理解。只可惜,之后却遭到家长们的群起围攻,要求孩子(儿子)退学。幼儿园方面为平息家长情绪,最终决定让孩子(儿子)休息几天。依照孕妇家属的猜测,这场风波让孕妇很是“情绪崩溃”,所以认为“孕妇轻生”与其(孩子退学)直接相关。
对于这样一件“悲剧”,虽然在事情没有厘清之前,不能盖棺定论。但是,就事情的“起因和过程”来看,却透露出较为普遍性的“玻璃心”。无论是,那些站在外围的“家长们”,还是“携子自杀的孕妇”,都表现的很充足。所以,出现“玻璃心之间的对抗”,结局自然会有“一伤”。
只是,这里的“一伤”,并不是说,孕妇和孩子(儿子)一定要选择去“轻生”,才能平息“玻璃心”的困境。而是,希望他(她)们彼此能站在更为优化的解决之道上进行艰涩的融合。作为外围的家长来讲,其实目的很纯粹,就是担忧自己的孩子和自闭症的孩子在一起,受到不确定的伤害。
而作为孩子(儿子)的母亲(孕妇),本来就觉得自己的孩子已经很可怜,因此在受到外界的排斥时,不免会有些难过。至于,幼儿园的解决方式,事实上也是比较为难的。虽然,媒体在报道中,没有提及是“私立”,还是“公立”,但是,作为市场化严重“幼儿园”,不得不倾斜“多数家长”的意愿。
从本质上讲,他(她)们都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思考利弊”,而非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利弊”,所以自然就会出现极端性“利己”的情绪。这种情绪让他(她)们,只看到自己孩子的“健康和安全”,而非设身处地的为对方着想。于是,对抗渐起,波涛汹涌。
但是,这里我们还是要搞清楚一个“利害关系”。任何人,在公共环境下学习或生活,可以要求外界给予宽容和理解。但是,外界也有理由拒绝或不宽容。所以,当出现事与愿违的情况时,无论结果如何,都不要太过悲伤,也不要走向极端。
只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类似思维的人却很多。总觉得自己弱小或者可怜,外界就必须给予帮助和理解。如果外界不帮助或者不理解,自己就会走向绝望的深渊,以粉身碎骨的态度,对抗这个世界。只是,这样的行为和态度,有时候就是一种“极端表达”,对于外界来讲,并不会有太多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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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就“孕妇携自闭症儿子烧炭自杀”的最终结果承受来讲,最大的责任依旧缘于他(她)们自己。很多时候,我们可以站在道义的层面上,谴责人们的冷酷无情。但是,作为“自杀”的行为来讲,永远都是自己对自己最愚蠢的戕害。
真正的“利己”,一定是利他(她)。这对于“孕妇携自闭症儿子烧炭自杀”事件的外围家长和当事人来讲,都是一样的。如果,双方能在沟通的过程中,互相让一步,大抵就不会出现如此悲惨的局面。作为孩子(儿子)的母亲(孕妇),既然自己的孩子出现心理问题,并且已经打了别人家的孩子,就应该引起注意,而非让别的家长去理解,去宽容。
甚至,就算出现家长排斥的局面,也应该及时的止损,要不让孩子“休学治疗”,要不让孩子“换幼儿园”。总之,如“自杀”这种极端的行为,是要不得的。从事情的解决层面来讲,非但没有改善和促进,反而是一种撕裂和摧毁。不得不说,这是一种较为可悲的行径。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以这位母亲的“极端性自利”而言,如若她站在对立面,或许也会变得声嘶力竭,变得苛责狭隘。因为,从根上讲,整个事件的“本‘源驱动力”,就是极端性“自利”在作祟。但凡,有一方能站在对立面的利弊上思考利弊,大概也就不会让事情变得如此艰涩。
很多人,喜欢强调人言可畏,认为是人们的言论和态度将受困者杀死。可事实上,这只是以弱者或者道义的尺度,在思考世界的规则。而作为真正的生活困境来讲,其实多数时候,更需要自我强化,自我消化一些负面的情绪和信息。只有如此,人们才能更好地适应和面对所处的世界。
当然,我们不是否认宽容和理解的作用,而是希望那些极端性“自利”者,能更为理性的看待世界。我们虽然不确切,母亲(孕妇)带着孩子(儿子)轻生时,到底经历过多大的挣扎,但是对于“即将出生的孩子”和“已经出生的孩子”,这样的行为总还是让人不由得唏嘘。
说到底,别人再怎么恶毒,只要不是直接性的攻击,就不足以杀死我们。对于“孕妇携自闭症儿子烧炭自杀”的事情,如若想解开真正的面目,或许就该铺开来看这件事情的是非。比如,孩子为何会患上自闭症?他所处的日常生活环境是怎样?孕妇除却焦灼自己孩子的问题,同时还有什么生活困扰?如此种种,如若能逐一的打开,或许也就能找到真正的“杀器”。但在,这之前,极端性”自利“这件杀器确实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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