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鹏;拒绝加塞被打成高位截瘫:为何“不讲规则”会走向“恼羞成怒”?
有媒体报道,去年四月,一位在读博士的男子驾车正常行驶时,有两辆车从后方超车,想强行插道进入行驶车道。男子因没有给“第二辆”车让道,被车上男子殴打至高位截瘫。“打人男子”被刑拘,其家属到医院扔下3万元离开,之后拒绝支付医疗费用,也没再露面。报道中,虽然一再强调“被打男子”的励志一面(在妻子的帮助下,今年他仍坚持完成了博士论文答辩)。但是,对于“打人男子”的行为来讲,却依旧让人感到可恶。坦白讲,对于“开车加塞”,如果“前车让行”,就赶紧跟进;如果“前车拒绝”,就尽量不要义气行车。这种较为合理的处置方式,几乎没什么好争议的。从某种层面上而言,“开车加塞”的行为,本就不怎么光彩。就事论事,自己在驾驶的过程中,不提前规划行车路径,而造成“来不及”转换行车路径的情况,这本就是驾驶人自己的问题。
但是,绝大多数时候,一些驾驶人,并不能合理的挽回自己的错误。于此,“开车加塞”一类的鲁莽行为就顺势产生了。作为常理,我们很清楚,“开车加塞”是相对危险的行为,但凡后车不注意,很容易发生车体碰撞。轻则车辆刮蹭,重则人身损伤。
只可惜,有些人将“加塞让道”视为理所应当。因此,当后车“拒绝加塞”时,就会瞬间“恼羞成怒”。就比如“拒绝加塞被打成高位截瘫”事件中的“打人男子”,在他看来,既然“被打男子”能让前面的车辆“加塞”,就应该也让自己的车辆“加塞”,这种较为“一厢情愿”的江湖逻辑,其实很普遍。
只是,我们要知道,如果“被打男子”的车辆后方,有十辆(车),二十辆(车)或更多辆(车)准备“加塞”,显然交通秩序就会完全混乱。而“被打男子”正后方的车辆就会严重拥堵,这一点,“打人男子”也很清楚。但是,“打人男子”的潜意识里,却认为(被打男子)“拒绝加塞”是和自己“过不去”。
于是,他(打人男子)“恼羞成怒”,一场祸端就此产生。当然,在现实生活中,类似自己“不讲规则”,却总是“恼羞成怒”的人,还是存在不少。通常而言,人们将其称为“垃圾人”。这类人能躲开,尽量躲开,躲不开,也不要慌张,要尽可能的做到严谨的正当防卫,起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自己的错误”让别人跟着“买单”,这本身就是一种“不成熟”和“无边界”的行为。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是“熟人关系”互动,还是“陌生关系”互动,总有一些人显得“毫无边界感”(“严重”的说法,就是“没有规则意识”)。并且,他(她)们认为,“自己的错误”应该别人去“买单”。
这在“拒绝加塞被打成高位截瘫”事件中,已经是很明显的逻辑。“加塞”本身并不合理,之所以有人能“成功加塞”,是因为“前车善意的让行”。但是,这种“善意的让行”,并不是规则中要求的,而是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善意互动而已。说到底,就是“让你是情意,不让你是本分”。
然而,作为“自己的错误”让别人跟着“买单”的人而言,却好像选择性忽视这些潜在的规则。甚至,对于他(她)们而言,也讨厌“开车加塞”。但是,他(她)们自己,却并没有摆脱自己所厌恶的行为囹圄。不得不说,这是很尴尬的事情。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认为他(她)人的“低成本付出”理所应当,这是一种病,得治。“善意的让行”,很多时候,看起来很是“低成本”。这就导致,那些“习惯性加塞”(打破规则)的人,总觉得“低成本付出”理所应当。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我们所处的舆论环境中,喜欢用道德的标签绑架,这就导致“善意的让行”变得很被动。
在“拒绝加塞被打成高位截瘫”事件中,分明是“加塞者”没理。但是,却显得“很主动”,随意出击打人。从这个层面上而言,作为“被打男子”,在整个过程中显得“很被动”,让行“第一辆车加塞”,这本身已经出于善意,不让“第二辆车加塞”,道义上也是没毛病的。
但是,“打人的男子”好像觉得,“被打的男子”对自己有意见,并且觉得对方让一下自己,就能顺利挽回行车失误。于是,他(打人的男子)在歇斯底里的情绪中,瞬间失控成为一个“危险物”。而作为“被打的男子”,无辜的遭遇一场飞来横祸。
不过,我们要清楚的是,“恼羞成怒的江湖法则”终将会走投无路,健全的社会中,一定是规则的地盘,而非恼怒的天下。“无规矩不成方圆”,早已成为市井圭臬。但是,很多人在具体的生活中,却并不能很好的践行。说到底,要是不增加对应的处罚(经济的,人身的),很多规矩确实难立。
但是,对于一些相对柔和的领域来讲,如果将规则的存在,都建立在惩罚机制的维持中,或许我们的生活就会显得很“枯燥乏味”。就如“拒绝加塞被打成高位截瘫”事件。但凡“打人的男子”能意识到自己的“行车错误”,就不会造成这种恶性的结局。
毕竟,就因为“开车加塞”的小琐碎,一个面临“牢狱之灾”,一个面临“久病卧床”,这着实很不值得。而对于更多人来讲,在“垃圾人”横行的年代,如若想拥有更美好的生活,最应该做的是学会“讲规则”,而非“争高下”。因为,自己如果是对的,最好的方式,就是“无视和同情”那些恼羞成怒的灵魂。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