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tin 发表于 2019-6-11 00:16:49

为人父母,应自身作责


6月9日《重庆晨报》报道:G4722次高铁上,一对夫妻与前座女孩发生口角撕扯,夫妻对女孩说:“今后生孩子是残疾,耳聋眼瞎”。目击者称,当时这对夫妻带着俩孩子乘车,孩子多次踢前座引起女孩不满。最终双方被乘警和其他乘客劝开。


在乘车过程中,后排孩子多次踢前排女孩座位,孩子父母全程不加以制止管教,放任孩子的不礼貌行为。在女孩忍无可忍提出意见时,两位父母一言不合便动起手来,据目击者说,女孩右脸有明显红肿,并且孩子母亲咒骂女孩以后的孩子是残疾,耳聋眼瞎还不能动。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对父母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从道德层面来看,这个事件本身错在孩子无故踢前座影响他人乘车体验,父母不加以管教放任,此为第一错。双方合理交涉后,在公共场合动手大人此为第二错。在老人小孩面前,诅咒性质言语辱骂对方此为第三错。

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教育是影响孩子人格健全发展的重要因素。父母的言行举止会潜移默化的给孩子带来一生的影响,父母应该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榜样。从孩子在公众场合不顾他人肆意玩闹看出,这对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就存在一定的问题,更可怕的是他们并没有意识到问题所在。当别人提出问题时,他们的第一反应不是反思,而是指责提出问题的人,试图以暴力手段镇压问题。这个事件会加剧孩子世界观的扭曲,认为这件事他并没有错,错在提出问题的人。事件发生现场这对中年家长的父母也在场,当自己的孩子动手打人时,他们依旧不出面阻止。三代人,两任父母不作为,这就是这个事件的根源所在,生而不教社会之大患。

为人父母,诅咒他人未来孩子患疾,这个行为十分恶劣。暂不提父母身份,以一个成年人的身份,公开诅咒他人这个行为是没有素质没有教养的行为。公民虽然有言论自由的权力,但是要对自己所说的每句话负责任。身为人父人母,诅咒别人的孩子,对生命毫无敬畏尊重之心。《我不是药神》中老奶奶的灵魂质问:“你能保证你的家人就不会生病吗?”这个问题值得这对父母在诅咒前思考。

这个事件是当下时代普遍的“熊孩子”问题中的一个缩影。家庭教育的缺位,国民素质的良莠不齐,“熊孩子”是“好孩子”,这不该是孩子和父母心中的观念。父母应该担起父母的责任,教导孩子正确的价值观。社会是人与人相处的圈子,不是家庭教育缺席后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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