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晒体验 发表于 2020-7-8 22:24:47

河南许昌中院院长韩玉芬干预司法致使奋发公司濒临倒闭(转载)

  我们是河南省禹州市奋发建材公司的股东,万般无奈下,借助媒体曝光我们奋发建材公司与禹州域源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内幕,我们的案件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遭遇院长及审判法官不公正执法,在禹州市法院两次判决我们胜诉的情况下,对方上诉到许昌市中院,至今已经一年多时间,仍然迟迟不下判决,给我们企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在案件被院长韩玉芬决定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后,韩玉芬以各种理由阻止、改变省高院下达请示意见,个中原委,令人费解,韩玉芬在我们奋发建材公司与禹州域源隆公司纠纷一案中,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

  事情的事实与处理经过:

  2017年3月24日,因为环保需要,当地政府对当地建材企业进行整合,在此情况下,禹州市奋发建材有公司(简称奋发公司)和禹州市域源隆有限公司(简称域源隆公司)签订了比例为53:47的暂时性和阶段性合作协议,约定最终目的是设立新公司并按照公司章程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2018年5月,由于政府新的整合政策出台,原来两家作为一个整合单位已经不能满足新的环保政策要求,于是,包括奋发公司和域源隆公司在内的四家企业作为一个整合单位重新整合。四家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需要整合的企业资源储量进行了鉴定。根据储量鉴定结果,域源隆公司源储量比之前签订协议时减少了900多万吨,少了将近三分之二的资源储量。因此,奋发公司认为应该按照鉴定的资源储量重新核定股权比例,但域源隆公司对奋发公司的合理要求予以拒绝,不仅如此,域源隆公司还单方拆除、出卖了其作为合作基础的石子厂房设备,并将出卖款占为己有。由于奋发公司和域源隆公司合作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经当地政府上几百次调解无果,奋发公司遂向禹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与域源隆原先签订的暂时性和阶段性合作协议。

  2019年1月14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以(2018)豫1081民初5531号判决书,依法判决双方解除协议。

  2019年2月1日域源隆公司上诉至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许昌中院于2019年3月26日发回禹州法院重审。

  2019年7月24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以(2019)豫1081民初1620号民事判决书再次判决解除双方协议。

  2019年8月域源隆公司又上诉至许昌中院。

  2019年9月9日案件开庭审理。 经法庭调查查明,双方原签订的暂时性和阶段性协议实际上已被四家整合协议所取代,原协议约定设立新公司并按照公司章程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目的已无法实现,这一协议依法也只能解除。但开庭后,法院又两次主持调解,调解中法官提出了域源隆购买奋发建材资源或者奋发建材购买域源隆资源的调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奋发建材愿意以10元一吨的价格购买域源隆的资源,如果自己的资源卖给域源隆可以降低到9.5元(去年资源出卖价格在6.5元左右)。域源隆表示如果奋发建材购买域源隆的资源一吨需要出价20元,自己购买奋发建材的资源只出价2元。(两家原来评估资源质量相同)案件调解过程中法官恶意制止我方发言,对对方无理要求不予制止。目前案件仍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滞留,期间已经经过四次会议(专家委员会、审判委员会)据了解,四次会议多数人的意见都支持我们奋发建材公司胜诉,而作为院长的韩玉芬态度暧昧,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导致许昌市中院迟迟不下决定。随后,又将这样一个案情明了的经济案件推到省高院审理,据法院内部资深法官说“这在许昌中院诉讼史上是史无前例的、空前绝后”。有知情人透露,一院之长的韩玉芬多次主动找到合议庭成员干预案件审理,强迫合议庭成员改变对案件的处理意见,这其中原因耐人寻味;我们怀疑韩玉芬徇私枉法,理由是:1、作为一个执法人,不尊重事实,不尊重法律,当专委会、审委会多数人的意见与她的期望不一致时,不按法律规定处理,而是将案件长期搁置,失职渎职,给我们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如果韩玉芬没有徇私枉法,完全可以依法处理,这样清楚明了的案件,为什么三番五次的上专委会、审委会,其做法有悖常理,有悖法律。2、韩玉芬强迫合议庭成员改变自己意见的做法,更进一步证明她在这个案件中陷的太深,为了给对方一个交代,不惜挺而走险,没有利益任何一个执法人都不会这样明显的去做这些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事情。3、韩玉芬作为一个地市级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为一起普通民事案件亲自去省院找到省院主观院长密谋协调此案,有悖常理,其中缘由耐人寻味。我们全体股东都是普通老百姓,实在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像我们这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被市中院韩玉芬等人推诿扯皮将近一年,给我们企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案件至今迟迟不给结果。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法院是我们老百姓心目中神圣的地方,是我们老百姓的追求公平正义的希望,我们对法官都心存敬畏,如果都像韩玉芬这样,我们老百姓还去哪里说理,向谁去讨回公道。真没有想到,我们的官司在许昌市中院遇到了这种情况,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的官司迟迟得不到公正判决,是金钱!因为我们的案件涉及矿产资源纠纷,涉案金额巨大,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在于域源隆打官司期间,就听闻域源隆的人说,在许昌市中院要不惜一切代价与奋发建材打官司。在禹州市乃至整个许昌市,都有很多人关注这个案件,域源隆公司扬言要花1千万摆平法院,奋发公司有理算什么?当地很多人都议论:老黄家(域源隆公司)有钱,老郭家(奋发公司)有理,看中院咋判了!有的说,砸出去那么多钱,不会没动静。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为什么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起来都这么难?难道禹州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和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学习的不是一本法律?早在初期域源隆公司就在我们当地扬言,他们会在中院不惜代价的找人活动。这就是奋发建材公司与域源隆公司官司迟迟得不到公正判决的真正原因。而韩玉芬的行为也印证了社会传言,毁损了法官形象。难道真是有理不如有人、有钱?没有办法,我们只有将此事公布与众,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还我们公平正义,对徇私枉法之人予以惩处!!!!!!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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