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给京港地铁做推广 被拖欠工资一年 对接甲方是北京 蜂巢汇(科技)有限公司
这个是和我对接的刘梦璐 彻底把我的所有联系方式拉黑难道你们京港地铁公司就是这样对待执行人的吗?虽然不是和你们签的合同,但是确实是给你们这个公司做的推广,我现在只能找到你们。而你们现在抱着只是通知一下的态度,来回踢皮球,还要追究我的法律责任,我实话实说,一点没有造谣生事,我巴不得这个事情可以闹大,让社会来评评理。http://i1.fuimg.com/507384/fbf384175e37a79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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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所有跟京港地铁签约帮京港地铁推广的公司,收了款,却不给帮着京港地铁做推广的执行人付款,那么对京港地铁名誉会造成不可估量损失。难道京港地铁不对给他们造成名誉的公司追责 ,反而,对实话实说的受害者追责,这是什么逻辑?如果有这样事非不分的人来管理京港地铁,以后后果会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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