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市黑恶集团施用非法期货‘’套路贷‘’诈骗他人财产谁来管?
依据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规定、及打击“套路贷”、“非法期货”等法律依据,特向全国扫黑办作如下强烈举报:一、举报事实证据及来源:
依据庆政函【2016】125号庆阳市政府给甘肃省委林书记的督查报告证实,张评、陈富民、赵真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的事实分别如下:
(一)张评以月利率2%向128人集资4728.6万元,将此笔集资款抽逃转移到张评实际控制的庆阳市金泰昌典当公司,向社会高利放贷牟取暴利,放出贷款7266.5万元,构成集资诈骗罪。
(二)陈富民向286人非法集资6537.99万元,以其儿子陈政霖名义向师频复个人放贷600万元。
(三)赵真在担任富顺担保公司经理期间,月利率2分向51人非法集资2051万元,自行放贷赚利息,共放贷9366万元。
四)冯志华伪造钢材供应合同,骗取庆阳市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累计约4000余万元。向社会多人高利转贷,牟取暴利。
二、被举报人分别涉嫌多项犯罪如下:
(一)陈富民、赵真、陈政霖大量吸收巨额公众存款,触犯《刑法》第176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二)陈富民、陈政霖父子涉嫌如下犯罪:
1、陈富民将自己开发的商务楼以4600万元出售给庆阳瑞信银行之后,又隐瞒真像用此房地产权证在银行骗取贷款1500万元,构成金融诈骗罪。
2、陈富民与其子陈政霖合谋设计套路贷诈骗,将富顺担保公司骗贷及非法集资的赵真名下500万元、陈政霖名下600万元,将陈政霖控股60℅的中融商贸公司集资诈骗款放到金泰昌典当公司名下1600万元,无抵押高利放贷给受害人师频复,又利用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非法期货平台——庆阳利安达金属分公司,全部如数骗回。构成特大“套路贷”及非法期货网络诈骗犯罪。
(三)、赵真涉嫌犯罪罪名和法律条款规定: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赵真个人向5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51万元。
2、贷款诈骗罪:
赵真编造虚假项目,从庆阳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骗取银行贷款累计约高达16起,26000万余元。
3、敲诈勒索罪:
赵真利用富顺担保公司的“担保职能”权力,敲诈勒索,累计敲诈勒索借助富顺担保公司贷款人金额约达1000余万元。
4、高利转贷罪:
赵真将从庆阳市多家银行骗取的26000余万元贷款转到个人名下“洗白”,冒充自有资金,以10倍暴利向社会企业和个人“高利转贷”,高达9366万元。
5、非法经营罪:
赵真两年内远超过10起放贷,涉嫌非法经营犯罪。
(四)冯志华及其子冯博的涉嫌犯罪事实如下:
1、贪污犯罪事实:
冯志华以“庆城钢联公司”名义骗取庆城县石油建行贷款约100万元。之后谎报公司亏损破产,将“钢联公司”改名为“庆阳华裕实业公司”,将100万元贪污。
2、骗取国家银行贷款用于高利转贷犯罪事实:
(1)、冯志华伪造大量钢材供应合同,骗取庆阳市多家银行累计约:21笔贷款,总计 4200 余万元,非法高利放贷,牟取暴利高达2400余万元。
(2)、冯博在庆阳市庆城县检察院工作时,将其父冯志华骗取银行1000余万元贷款占为己有,高利放贷,牟取暴利,构成贪污罪、高利转贷罪、非法经营罪、逃税罪。
3、暴力收贷抢夺罪:
冯志华指派其子冯博带领黑社会人员四人,突入借贷人XXX 家中埋人现场,抢夺价值 150余万元路虎车一辆,涉嫌黑恶势力犯罪。
(五)张评涉嫌的三项特大犯罪作如下:
1、涉嫌集资诈骗犯罪
张评以他任法人的中融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机电产品需资金为由,招募200余名入股人,将募集的约6000万元营业款私自转入他控制的金泰昌典当公司,向社会月息5分高利放贷,牟取暴利。致使无法向入股人退还股金,构成集资诈骗犯罪。
2、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张评将抵顶给85个入股人的6100万元的庆城县楼房,又抵押给银行贷款在西峰区建楼,构成合同诈骗罪。
3、涉嫌非法经营犯罪
张评两年内,以实际年利率超过36%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发放高利贷1.2亿元。
三、暴力讨债的事实及触犯的法律条款:
1、2015年5月2日,张评指派辛凯凡、李栋栋、王孝礼非法侵入受害人师频复家,将其非法拘禁至5月5日,被巡警救出。
2、2015年5月4日,张评电话通知李栋栋、王孝礼将被拘禁中的受害人师频复押往张评单位,威逼签订抵押协议书,又威逼抢夺了受害人公司的房地产证书。
3、2015年9月5日,张评、冯志华等十几人撬开受害人公司幼儿园各道门,将幼儿园非法抢夺至今占据,办公、住宿、开设赌场。使附近千名幼儿无法入学。
4、2015年11月3日,借庆阳中院开庭休庭之机,张评、陈政霖等十几人用四辆小车封堵法院大门,将受害人公司出庭人堵在法院大厅五个半小时。受害人师频复被法警队长李伟开私家车从后门偷送到公安局保护;受害人公司会计胡万昌被张评一伙围堵逼抢材料,惊吓成植物人,构成重大伤害犯罪。开庭之日,竟敢在法院企图绑架和制造重大伤害当事人的事件,古今中外仅此一例,庆阳的黑社会疯狂狠毒狠毒空前绝后!
四、“虚假诉讼”的证据及法律条款规定
“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两高一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向社会民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张评、赵真、陈政霖、冯志华将“非吸”及骗取银行贷款冒充个人自有资金,从2015年陆续向庆阳市中级法院提请的“民间借贷”诉讼均属虚假诉讼。
五、此四宗“民间借贷”均为特大“套路贷”骗局
陈政霖、陈富民、张评、赵真、冯志华等涉案集团,编造虛假项目,诈骗银行巨额贷款约2亿元,其中高利转贷给受害人1400万元;又向社会大量非法集资约1.9亿元,向受害人非法高利放贷1600万元。且限定受害人只能将收取的高利贷在陈政霖、冯志华指定开设的账户中炒白银,供其利用"津贵所”非法期货平台,使用网络诈骗全部骗回。之后,该团伙又隐瞒非法高利放贷资金来源,以民间借贷的幌子,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又以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挂条幅、威逼签订抵押协议,抢夺受害人价值高达近亿元的房、地产证占为己有,该团伙于2015年9月5日暴力抢夺了受害人的公益设施——九龙实验幼儿园综合楼,至今占据开设赌场。
六、非法期货网络诈骗事实
特就“津贵所”及其在庆阳的代理商陈政霖、陈月明,孙琳、路文明合伙利用非法期货交易,诈骗受害人师频复34464690元的特大金融诈骗案作强烈举报。
1、陈政霖向受害人高利放贷600万元;赵真向受害人高利放贷500万元;又以陈政霖控股60%的中融投资公司向受害人放贷1600万元。指定其所有放贷进入陈政霖开设的“天津利安达庆阳分公司”炒白银,以供其放的高利贷用“网络诈骗”骗回14624943元。
2、冯志华编造虚假钢材供应项目,将骗贷银行的其中300万元以月息4分高利转贷给受害人,指定此款只能在其诈骗同伙代理商孙琳开设的金顶、中矿联合两平台炒白银,供其诈骗12609114元。
3、陈政霖公司副总路文明又冒充居间代理商,以环融公司为平台,诈骗受害人1862030元。
4、陈月明利用顺然公司非法期货平台诈骗受害人5368603元。
以上四人利用“津贵所”五家非法期货会员平台,共诈骗受害人本金34464690元,收取高利贷利息约3200万元。实施了“一手放贷,一手骗回”的全国罕见网络诈骗和“套路贷”诈骗相交织的特殊要案。
因该案件为全国罕见的非法期货网络诈骗和“套路贷”犯罪、暴力抢劫巨额公益事业财产等多项重大刑事犯罪相互交织,错综复杂的特大案件,该黑恶集团涉案罪名高达22项,涉案资金逾5亿元,主、从嫌犯多达50余人。且经济案情交织复杂,刑事犯罪手段残忍猖狂,属全国罕见大案。举报人(受害人)恳切请求中央扫黑办将该涉案集团涉嫌犯罪的案件异地用警、提级挂牌督办,依法严厉查处。
举报人并就此依法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
举报人(受害者):甘肃省庆阳市大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师频复
联系电话:13008763393
二O二O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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