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我在“全国文明城”浙江长兴县的痛苦遭遇
大家好!我是湖北十堰人,男,今年65岁。现住浙江长兴县雉城镇高家墩新村。长兴县是全国文明城市,应该是国人的楷模和学习典范,可是他们的实际所做所为确实让人不可思议。2019年4月21日下午,因中介所介绍,长兴县中医院一女士打来电话叫我去跑单,按照他的吩咐次日早就去上班。本月23日早按照带班的安排先到卫士中心集中时,中医院物业公司经理石老贼进去后以我不适合为借口不叫我做了,既不给我另行安排工作又不说把工资给我就溜之大吉,我打多次电话他都不接。我只好到物业办公室找到他时正在给一名女士登记报名,我才明白他是招了女人。我叫他把做了的工资给我,他确专横跋扈地说:“想都别想,试用期两天没有工资”。真是岂有此理!国家法律也没有规定试用期没有工资,何况没签劳动合同根本不存在试用期。再说是他们主动打电话叫我去的,又无原无故不叫我做了,还拒绝不给工资,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竟然还有这种泼皮无赖而且还是经理。中医院上班失败后,又因中介所介绍,于本月23日下午长兴县东厦物业公司君悦华府物管处打电话招聘,本月24日前去报名,本月26日上班后节假日不休息也没有加班费。高温季节不但没有高温费,连草帽不发纯净水也不供应。更为恶劣的是因为小区环境混乱不堪影响顺利施工,小区业主也怨声载道,我提过几次建议。又因为他们利用垃圾分类弄虚作假骗取政府奖金,我提过异议。还因为不惜侮辱人格侵犯人身权利,擅自把工人姓名贴到垃圾桶上并派二名保安监瞽,我提出过反对使其怀恨在心,便阴谋策划实施卑鄙手段买通机动车驾驶员,于同年7月25日下午乘我自驾三轮电动车下班时尾随其后,当我沿非机动车道行至交叉路口按绿灯提示直行途中突然绕到我的正前方几乎擦到三轮车,为了避免碰撞急踩刹车导致人仰车翻,机动车逃逸。当时就感到身体活动受限,随即给用人单位打了电话。可是用人单位不但没有及时救治,拒绝工伤认定,停止一切工伤福利待遇,而且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把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篡改为试用期三个月,正好是我从第一天上班到发生车祸之日为止。
长兴县劳动保障局凌驾于中央政府之上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歪出中央政策、篡改国家法律。因中医院的事我向劳动监察大队提出投诉,回答说:“年满60岁以上的人不受劳动法保护”。7月25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拒绝为我做工伤认定,我自己去做工伤认定时,劳动局工伤科又以“年满60岁以上的人不受劳动法保护为由而拒絶。国家所有法律法规根本没有这个荒唐规定。不仅如此,还极力为用人单位的一系列非法行径开脱罪责、无理狡辩,保驾护航、赤膊上阵。
长兴县交警大队为了包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后逃逸的当事人,公然不顾事实真相,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作出违背良知、违反法律的事故认定,给我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交警大队长并且公开杨言:“国家法律条条款款没有用,我们有我们的规定”。
长兴县金陵律师事务所女律师袁晓秀,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为了达到唯利是图目的牟取非法利益,恶意串通相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给被害人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和不堪设想的后果。作为司法局不但不依法处理,反而极力包庇、开脱罪责,徇私枉法、助纣为虐。我投诉到上级压到地方相关部门处理,而地方相关部门除了卖弄人情互相包庇外,就是互相推诿或者寻找借口不予受理, 这就是享誉全国文明城市美称的长兴县真实写照。
蔡义朝 电话:1373512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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