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晒体验 发表于 2020-8-18 14:00:51

曝光: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某单位错误定性为治安案件,质疑造假受案回执单

  老百姓受到侵害和不正当的待遇,无处伸冤,是我把个这社会想的太美好了我爱人被打住院生命垂危,却能定性为治安案件?治安案件是打架斗殴轻微伤才定的,我咨询了很多律师,其它公检法系统人员,包括法律援助,都说一开始定性就是不合理的。我想说法律是干什么的,这社会已经有太多的例子说明法律是专为利益服务的。

  大家好,我叫张丽(电话:15839016226)家住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西关。我爱人(宋克海被打植物人)2019年4月30号和朋友一起喝酒,快结束的时候其中一个朋友开玩笑拿酒具在他左侧颞部敲了俩下,过了一会头疼以为酒喝多了没在意就起场了,到家一会呕吐出汗,给儿子说有人打他了,儿子问他是谁他没说人名,只是说不是外边的,儿子看他头上没红伤就以为是喝多说胡话没在意,扶他睡了!第二天早上也就是五一唤之不醒,手脚拘挛,以为是酒精中毒,遂送到医院抢救,经头部ct检查发现颞部有可疑骨折缝隙,遂急手术,在等待期间儿子来医院看情况,听说是外伤引起的,就想起来了他爸晚上说的话,

  我们第二天到公安机关报案,并且请了他们给推荐的律师,并把诊断证明都送了过去,期间律师给他们要受案回执单一直不给,说他们没有,都不给,(这话律师没给我说,直到今年信访的时候才告诉我),并且不给做伤情鉴定,说不清醒不给做,等病人清醒了才可以做,并且说等病人醒了指认出打他的人都可以立案!所以在这期间我一个一直照顾被医院判为植物状态昏迷不醒的爱人,期盼奇迹发生,终于在半年多以后爱人清醒,断断续续说出了打他的人的名字,给律师打电话,联系派出所录口供,(但是录口供的时候,不让家人陪同,录完也没让我们看和签字,我爱人植物人刚刚清醒,表达能力有限,不认字了也不会写了,请问这样录口供合法吗,在整个案件的过程中,我们一直处于懵逼状态,不知道受案了吗,不知道给定的什么性质)但是还是不给立案,说没有监控,对方几个人不承认,没有违法犯罪事实,不给立案,律师给办案民警要不立案通知书,说没有,并且说没有受案给什么不立案通知书,这些律师都没有告诉我,只是说等疫情结束了再解决!等到大概三月份我给办案民警打电话,他们说案件终结了,我说我咋不知道,他说现在就等于给你说了!我不服气就在俩会期间信访,这时候他们态度好转!说给我一个不立案通知书,结果等我拿去了又变成了案件终结告知书!我不接受拒签,并且去找他们领导反应,因为在俩会期间,态度都挺好!他们说因为当时给定的治安案件,所以不能给不立案通知书,我问检察院的还有律师,还有搞刑侦的他们内部人员,他们说给定性治安案件是错误的!我就质问他们领导为什么给定性治安案件,他们说是因为没做伤情鉴定,他们说因为我没写申请!我要求重新做伤情鉴定,他们也没给具体回复,俩会过去就给搁置了!(当时公检法的正义之士就让我抓紧时间,说俩会过去就会给搁置)因为他们一句话等病人醒了就可以立案,我等了一年多,到现在我爱人还不能生活自理,除了一个案件终结告知书,其它的啥手续我都没有,为了维护我爱人的权益和严惩对方,我决定告到纪检委,他们告诉我案宗里面出现了受案回执单,我现在怀疑他们都是在我信访期间造的假,包括治安案件的定性!我想问问,公安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不给受案回执单是不是违纪行为,给我们这样定性是否合理。杭州来女士被杀案,如果说没有监控,也没有证人,当时只是人失踪,也没有案发现场发现的线索就不给予立案,那么杭州来女士被杀案是怎么立了案件,又怎能开展刑侦手段进行破案。综上所述,是我们的承办单位的推诿和不作为,还是法律专门为利益而出发,让我们弱势群体无处伸冤!所以希望上级单位能够督促地方单位重新立案维护我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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