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聂惠军维护公利遭人诬陷 相信法律相信正义
一个人先遭恶人诬告,身受不白被调查,继而遭到诬陷致使身心受到难以言状的巨大痛苦,直至身陷囹圄。身处这种境地他该如何做?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环科院)前任院长聂惠军,这些年所遭遇噩梦般的经历,较之前述犹过之无不及。先是被一个对他存有极大敌意离职一年的员工,恶人先告状,仅凭“由这名员工在财务领取凭证上签字10万余元,聂惠军领款”的假证,就被定性贪污;此后,就是违背疑罪从无的刑法规定,将环科院购买外包服务的18万元算作贪污,威胁证人做假证,不惜刑讯逼供套取证据。之后,就是职务被免,公职被开。究竟是什么外因,使一个涉案28万元的涉嫌贪污案件,当事人到处喊冤申诉,多家媒体轮番报道,这背后暗藏何种玄机?之前更有不明真相的媒体人,在主流媒体上将聂惠军描述成六大纪律全违反的公职人员,在坊间大肆渲染,让人匪夷所思。
该如何搬开强加在自己头上的一座座大山,正本清源,还原事实真相?还是听听聂惠军的讲述。
马涛违规报销,被查处后恶人先告状
据聂惠军说:2013年12月23日,我由宁夏环保厅任命到下属企业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院长。刚到任不久就有人反映新任规划科研部主任马涛弄虚作假,时而报销的专项课题票据,都是以前遗留项目的费用,无法核实俱查,单位财务又找不出具体不能报销的理由。所以院里就安排会计对凡马涛负责的项目结题三年有余额的课题进行收账,马涛由此开始对我和环科院怀恨在心。
2014年下半年,院领导集体做出决策要对环科院内部各部门进行成本核算,马涛知道这样一来就堵住了他套取现金的财路。于是他寻找各种借口找环科院各领导轮番闹事、吵架。时任院办公室主任的董孝章,被马涛无理取闹气得浑身发抖,病发回家休养。
之后,环科院领导们达成共识,不能任由马涛胡来,2015年5月份,将马涛等人拉帮结伙套取资金的情况两次向环保厅纪检组写信反映,但当时已明确环科院要移交国资委管理,正在做移交工作,没有引起重视。
由于此举未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未立即处理,马涛更自以为是,胆子比以前更大了。马涛于2015年5月,他以为他负责的科研课题离开他无法完成,便以辞职相要挟。环科院研究认为,人才可以引进,决不能把环科院风气带坏,立即批准他辞职。
不过,马涛的离职,也确实给单位造成了影响,比如他当时负责的《沙湖流域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宁夏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两个专项课题,在马涛离职时未做移交,将电脑资料格式化删除,导致后面人接手做项目时,什么资料都找不来,什么数据也没有,但绩效工资已被他提前套取。
2015年6月,马涛等人辞职后,仍然打着环科院的旗号在社会上招摇撞骗。
马涛离职后,对环科院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15年下半年马涛纠集黑社会成员,先后两次作案,将停放在国贸新天地停车场内环科院越野车,后窗玻璃砸坏,并盗走车内物品,两次财产损失共计5万多元。
聂惠军说:2016年环科院安排后任会计将专项资金、银行、现金明细账和马涛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凭证票据进行复印拷贝。还没有来得及向国资委移交材料时,就遭到了恶人先告状,马涛已先行一步,到相关部门举报我,诬告我“贪污一千多万”,2016年8月宁夏国资委相关科室仅凭马涛的不实之词将我“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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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有用心,制造证据继被诬陷
2016年7月15日,在环科院全体职工大会上,组长丁军宣布“聂惠军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聂惠军被停职检查。会后聂惠军到国资委找丁某问:“我违反了这么多纪律,也不给我个文件,并且证据都是什么?”丁军气狠狠地说:“证据以后会有的,以后会让你签字的。”随后将聂惠军“两规”开始制造证据。
2016年9月的一天,办案人员拿出记账凭证:“马涛说了,有10万元,是他签的字,但钱他没有领。”
聂惠军说:翻开现金日记账我看到,马涛报销的那段时间,清楚的记载着好多笔“支付马涛差旅费、支付马涛业务费”等等记录,总计有十几万,我对办案人员说“你看,这不是很清楚吗?”那人如获至宝,合起账本就走了,我以为是找马涛核实去了。
聂惠军继续说:可是两天后,那人一进门厉声说“康萌(时任环科院出纳)说了,这个钱给你了,你拿了,分三次给你的”。
聂惠军立即回答说“咋可能,没有的事”。之后他再怎么解释都是徒劳,那人根本不听,换来的是无休止的体罚和殴打。面对无休止的殴打体罚,我只能说“我没有印象,康萌咋说就按康萌说的吧”,那人这才高兴的按照康萌的说法给我做了笔录。
错误地将环科院购买外包服务当成贪污
聂惠军说:被“两规”期间,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又将环科院18万元购买宁夏惠民公司监测数据的监测费认定为“贪污”。
在此,不得不说聂惠军“贪污”这18万的事,一是这18万定性错误,二是这18万根本没有到聂惠军个人腰包。
坐在记者对面,聂惠军说:“环科院对外向一家民营公司购买的环境监测服务费18万,被认定为“贪污”。这纯属是个别人的别有用心。
这家惠民公司的法人张兵是我妹夫。但因此有人就笃定我与惠民公司有利益输送方面的关系,只能让证据证实我的无辜。
聂惠军接着说:环科院没有监测能力,所有的监测业务全部外包,因为宁夏煤电鸳鸯湖电厂二期监测数据必须要在冬季采暖期结束前完成,非常着急,对公的监测机构收支两条线,职工没好处不愿意做,只能向社会上的民营监测机构购买服务,我当时也认为可行,所以就在宁夏煤电鸳鸯湖电厂项目的环境现状监测数据上,环科院决定选择向惠民公司购买外包服务。事后感到此举确实有些失当,但把这一事实看作是贪污,确实于法无据。
其实,环科院将宁夏煤电鸳鸯湖电厂二期项目的环境现状监测业务委托给惠民公司张兵,张兵又将此监测业务转包给了宁东的环境监测站,费用是由张兵先付给宁东监测站的,张兵取得监测数据交给了环科院,环科院才把监测外包服务费18万元转给了惠民公司,鸳鸯湖电厂环评报告使用的监测数据就是当时的那18万元做成的,早已被环评报告采用,事发时项目都建成运行了,法院也确认18万元监测费惠民公司用于日常开支,并没有输送到聂惠军与张兵手中。
意志坚定,坚信白的就是白的
一直上诉申诉直到重获自由,聂惠军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他首先要做的就是还原事实真相。
首先聂惠军就是打电话询问康萌笔录的事,这是本案的定案依据。康萌说,彼时国资委相关人员“天天”叫她过去,次数“数不清了”,被逼的没办法“不是我那样说的,是马涛说的”,“反正当时肯定是有原因的,他们推断呀什么的.....总之,最后跟马涛说的一样”,这就是康萌笔录的形成过程。
现在看来,马涛为什么当时不敢一次报销完而要分期挂账,是他当时自己也心里害怕,虽然自己胆大妄为却也做贼心虚才挂的账吧,分批把钱报出去他可能觉得更安全些吧!这是最合理的解释。不然他把手续履行完,程序走完为什么当时不一次报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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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上午,记者跟随前惠民公司法人张兵去找惠民公司前任内勤,证实聂惠军与惠民公司的关系。
上午9时许,我们一行来到前内勤办公大楼外面,见到了这位内勤。这名内勤可以证实,“她在惠民公司工作期间,未接受过聂惠军的任何指示,从未与聂惠军有过任何资金方面的往来,自公司成立到被查从未见过聂惠军。”也可以说她根本就没有见过聂惠军。
送这名证人上楼后,张兵对记者说:这名证人当初受到过办案人员的威胁胁迫,告诉她不要乱说,若是有人向她了解,要她向相关人员汇报。
如果张兵描述属实,相关人员已构成了威胁、教唆证人的违法行为。
果然,在记者调查另外一名证人的途中,从上午10:50到中午12:40,聂惠军收到了7个陌生急促来电和2个短信,催促他到相关部门去面谈,聂惠军说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情况。准备调查环科院相关证人时,聂惠军说不用去了,环科院的职工已经被封口了,他们层级做工作,给证人分析利害,交代证人“不要趟浑水、谁问就说不知道”,还用单位的利益收买人心。在宁夏公安厅调查马涛涉恶案件时,已经发现做伪证线索。但是瓶子口能封住人口是封不住的,一旦盖子揭开,他们的阴谋就会暴露,这种“灯下黑”很嚣张的。
惠民公司支付宁东监测站服务费,宁东监测站用于职工食堂
到宁东环境监测站时,已快上午11时了,主要是想证实惠民公司是否从该站购买了该项目的实地监测服务并出具了相关报告数据,从而证实并不是法院判决认定的“贪污”。
惠民公司前负责人张兵,在约宁东检测站负责人就上述购买监测服务一事作说明时,这一负责人说,他现在不在单位,对于惠民公司委托的鸳鸯湖电厂二期项目监测一事,他们确实做过监测,惠民公司也确实向他们宁东监测站支付服务费,宁东监测站用于职工食堂改善伙食。鉴于惠民公司确实因此事而受到牵连,这位负责人表示想办法再从职工食堂方面把当初收到的补助再退还给前惠民公司或张兵个人。
到平罗调查一位姓郑的前安徽三建项目经理,主要是证实,他的装修工程是否是因与聂惠军是同学向其贿赂而承接。
这位安徽三建前项目经理说,他于2014年5月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了环科院13、14层的装修业务。
他对记者说,装修业务是通过公开的招投标取得的,中标单位是安徽三建,并不是因与聂惠军是同学关系而取得,他也从未向聂惠军行贿过。2019年春节前自治区相关部门向他询问这件事情时,他作了上述回答并将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的实事作了如实陈述。就在记者采访前不久,同样接到过自称自治区某部门的电话,在询问这一情况时,他依旧做了上述陈述。
张兵的血衣证明当初曾经经历过什么
惠民公司前法人张兵拿出一张被刑讯逼供的照片,为调查照片的真实性,记者来到拍摄照片的地点,在张兵家里,照片的拍摄者——张兵的妻子将拍摄照片时的衣服、位置、拍摄手机、穿戴、情景等详细向记者做了陈述,并将拍摄现场进行了复原。记者问张兵,当时为什么不去报案?为什么不去医院?张兵心有余悸的说,哪敢呀,让别打的害怕的,都不敢问名字,关了两天两夜,放我出来的时候还威胁说不准说不然加刑判实刑,所以哪也不敢走都不敢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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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惠军出狱后,与办案人员关系密切的一位当事人说,副组长张磊在办理另外一起案件时刑讯逼供被举报,背了处分被限期调离纪检队伍了;郑某私下也说把老聂搞得太过分了。她也因为这个事花了12万多,马涛也花了6万多,聂惠军不应该得罪马涛,马涛和丁某是亲戚,都受损失了。她在多个场合曾标榜,跟办案组经常在一起吃饭关系很铁了,曾在“两规”点陪张某睡了三天,张某对她很欣赏。他们说这些主要是安慰聂惠军,并暗示不要申诉。
个别人为什么包庇马涛诬陷聂惠军呢?聂惠军说,金凤区法院依据马涛领钱签字证据诬陷我领取的10万元,加上环科院转给外包服务单位惠民公司的18万元,认定“贪污”28万罪名成立,是给我凑的数字,因为办案人员当初对外宣称“聂惠军贪污一千多万”将我定为大案要案将我“两规”,不给我凑出数字来,他们没办法交代。将我判刑二年半,罚金15万,本身就是冤假错案。他们蓄意制造了冤假错案心知肚明,心虚没底气,所以每次开庭前在媒体上恶意爆料炒作,强势高压,误导舆论,至今还在编造各种理由、采取非法手段极力维错来逃避责任,他们不能代表组织。这种利用公权力制造的冤假错案让人从头到尾感到无奈无助无望,死不了活不下,让我彻底感受到很多人为什么采取极端行为的那种无奈!
6月30日,聂惠军将申诉控告证据举报到宁夏自治区纪委监委、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7月2日,宁夏自治区检察院书面通知举报正式受理,7月15日宁夏纪委监委电话通知正式受理,我们相信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检察院一定秉公执法,维护公平正义,严肃党纪国法,严查刑讯逼供、诬陷、伪证行为,还聂惠军清白。我们拭目以待,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火眼金睛,明察秋毫,一定能够辨别真伪,分清是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伸张正义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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