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晒体验 发表于 2020-9-15 16:12:14

嚗光:浙江省诸暨市梓月岭村村单位人员巧立名目变相侵略村集体利益!

  村委会虽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但也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活动。如果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或者行为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依法维权,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家好,我们是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浣东街道梓月岭村村民,由于村单位人员变相胁迫村民代表签字,导致村集体资产流失、集体利益被侵害。

  事情是这样的:梓月岭村祠堂(加工厂)承包不按合同办事(详见承包合同),巧立名目(老年活动中心),从而导致村集体资流失。在承包者违反合同,连续五年末交租事实下,村二委不按合同办事,不追缴租金却反而用村集体资金出资给继承包者43000元以收回祠堂承包权。2018年4月村委讨论向祠堂承包者支付费用一事,因村民代表不肯签字暂时中止。拖延到2018年9月10日再次开会讨论,以建村村老年活动中心为由让村民代表签字(村已有老年活动中心),在村民代表不愿签字情况下,村主任一句你们不签我先签,变相肋迫村民代表签字。而从2018年11月8日村集体经济支付给继承包者43000元至今已近二年祠堂至今处于乱堆乱放杂物场所状态,再次造成集体利益受损。

  梓月岭村双浪头池塘历史存在失火扑救(曾发生火灾靠此池塘扑灭大火)及灌溉功能,却被村主任强势填埋,而原池塘被其父霸占之池塘一角并没有被填埋至今留存,难道是池塘位置在村主任住宅伞头下之故?

  创五星、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在街道未拨付项目工程款情况下,村已全部付清工程款且不留一分质保金。如梓月岭村口河岭坞口桥2019年下半年已建成通行,但该桥项目2020年6月4日才立项,2020年6月10报批办手续,2020看6月18日就全部付清工程款9251元,不留一分质保金。工程先建后补办手续已是常态化,如河岭坞建公墓事件,在未摸清土地属性.末立项、未报批、未开会议、未与涉地农户谈妥相关补偿事宜下就野蛮开工(详见现场)。

  村主任任用无户藉无婚姻关系人员为梓月岭村网格员(梓月岭村有通过考试有备选人员),此行为有涉及不得任亲任友之之相关政策规定。

  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听民声对梓月岭村工程未批先建,祠堂不按合同办事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集体利益受损这,公墓未查土地属性、无立项无报批就动工开挖破坏山林依法开展彻查!督促地方单位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八员应当依法追责,依法承担责任。用法律维护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卢力

  电话1860575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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