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武汉市东西湖区舵落口大市场个体经营户故意寻衅滋事欺行霸市
我是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舵落口大市场个体经营户(电话:18986070572)事情起因,2017年9月29号我从河南进了一批货物,是半挂车,因为我与彭某琴家是隔壁的隔壁邻居,市场上卸货是常有的事,挂车的车身长,一个店面的位置是停不下的,张某业(彭某琴的丈夫)这个人一向横行霸道,他家的货物车来了可以超出到人家的店面,别人的就不行,还有些外来商户临时停车在路边,离他门面近(都是中小型车)说什么挡了他家的生意,趁人家一离开,不是扎胎就是被放气。就因为我的货物车超出一点到他家的门店,开始是辱骂,骂的一些话不堪入耳,我们给他讲道理,他家一贯横行不讲道理,我就是不让你家停车,不但不让,我还要打你家人,就这样,彭上来就对我抽耳光拳打脚踢,这还不算,她的丈夫张某业及儿子,对我丈夫也拳打脚踢,又对我拳脚相加,她家的三个人,人高马大,仗势欺人,张某业其人,一肚子坏水,左邻右舍,深受其害,有几家无法在此做生意,被迫离开,左邻右舍改劝拉架都怕得罪这家害群之马,直到市场派出所来带走处理。他在派出所彭狂妄至极,叫嚣:“我在派出所都敢打你。”
在这约半个月的时间里,因为我丈夫要时常出车送货不在家,她和她的丈夫多次挑衅,辱骂我还四处叫嚣:“你报警又怎么样!”她的丈夫还狂妄的叫嚣这个市场是他开的。我在这期间派出所及市场管委会找我们谈话做工作,我们选择了宽容,谅解,到最后结案时,张某业在派出所写了保证书,不再寻衅滋事,我们才同意了,我们最后接受了4千元的医药费,而实际医疗费用5千多,精神赔偿,误工费提都没有提,三方签字了结。什么误工费精神损害费等等,我们提都未提,我丈夫被打也未提,结案后,她家又多次辱骂,挑衅,威胁我们,说这钱是给你做棺材用的.
为了避免矛盾升级,后来再到货时,就停在我的及另外两家的店面前卸货,她觉得没茬可找,只要我们卖货(面粉),她全家就跟我们蹬鼻子竖眼睛,直至今年8月8日,离我们不远的四区七栋三号的陈姓店主给我送来了八袋五得利面粉,他认为机会来了,指使其丈夫张直接到人家店面辱骂抖狠不准给我供货(因为我们两家的品种不全,可以互补,是有业务来往的)。接着彭某业到我的店面对我进行辱骂挑衅,骂我姑娘的话不堪入耳。严重的侵犯了我们的尊严,人格,名誉权利。试问他家又不是五得利面粉这个牌子的总代理,假使是总代理,五得利厂家的区域经理自然会管辖市场的经营范围,这四区是粮油市场,卖米的,卖油的,卖杂粮的,卖面粉的等等,何止一家,她们一家为什么这么蛮横、辱骂、挑衅,向我们吐口水,见我们不予理睬,彭某琴就对我一顿暴打,她人高马大心狠手毒我只能被动的招架挨打。我们找市场管委会已下班,到第二天找管理市场的候经理,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跟他讲了,我的脖子上的伤情也给他看了,候经理于10日上午到他家店面前批评教育了他一顿,谁知道他丈夫张某业这个人渣阳奉阴违,等候经理一走,就对我吹口哨奸笑,戏虐我说:“打的爽,打得快活吧。”
她把我们的忍让、宽恕、善良认为是软弱可欺的,为了警告教训彭某琴这个人渣,11号上午我被迫拿起了随手锁车的铁链将这个人渣拖倒在地,踢了她两脚,让她知道善良正义是不可欺的,我们是决不向邪恶势力低头的。
市场派出所把我们带走了询问调查,整个过程有派出所从市场拷贝的监控视频,对邻居走访调查的笔录。派出所认为我的行为过激给我十天拘留的行政处罚,十天之后我从拘留所出来到派出所报警评理,说彭某琴8号打我怎么处罚,就这样派出所给了她五天的行政拘留处罚,之后她们一家还到派出所无理取闹,要求关押我并赔偿她们所谓的药费等等,派出所义正言辞的拔斥了她们的无理要求,但我纯粹的被动挨打却被说成是互殴,我又被拘留了两天,试问公平何在?由于拘留了我十二天,我的合法权益被剥夺,耽误我的治疗时间,给我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我的冤情向谁诉说…而且她们恶人先告状,她告我说我侵害了她完全是捏造事实。我没有伤到她的头部哪里来的脑震荡脑血肿?整个过程都有拷贝的监控视频为证。
我们是在她们一家保证不再寻衅滋事情况下,才接受的调解,而她们一家的行为是单方撕毁保证协议,一年时间我从被打那天接受调解签字之后,休养期间每天仍被挑衅辱骂饱受精神折磨,彭某琴夫妻俩根本就没有按照签字的保证来做。因此我们现在强烈要求追究彭某琴、张某业、张某(彭某琴儿子)当时2017年9月29号应负的法律责任。我是2018年8月8号被打至8月I1号两次事情派出所进行了解,如果没有8月8号和8月1O号彭某琴张某业不对我挑衅和欺行霸市就不会有8月1I号的事件发生,彭某琴8月11日到医院验伤,她根本就没有受伤,在医院做伪造证据,就是了逃避惩罚,当时我身上还有伤的,我是被迫还击,当时在审讯的过程中,我多次提到要到医院验伤再送拘留所,但是派出所置之不理,强行剥夺了我的合法权益,派出所处理事情是否存在违规,从而导致我丧失了他们8号对我暴力伤害的有力证据,派出所给我10天的行政处罚。8月2I号我被释放后前往派出所报警评理问8号彭某琴将我打伤,警察竟然再一次对我外以行政拘留二日这是不合理的。由于冤情无外诉说,目前我的精神以经崩溃极度抑郁几乎发疯,他一家的恶劣行为与我们党中央倡导的加快了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目标极不协调,由于警察两次行为直接导致我未能及时治疗及检查验份,从而我本应留存显现受伤证据化为鸟有,我在诉彭某琴人身侵权案中败诉,近两年时间我一直为此案奔波,受伤一方反给装病一方倒赔六千多元。所以希望上级部门能够依法处理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欺行霸市、侮辱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
http://i2.tiimg.com/619072/b883e6ffeea4da22.jpg
http://i2.tiimg.com/619072/732250053192603d.jpg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