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博:今天上午,楼市传来“温暖的大消息”!
今天(12月23日)上午10点半,“人民日报”通过其APP发布了一条重磅消息:
今天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会议上,住建部部长王蒙徽提出,2018年我国要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库存仍然较多的部分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要继续做好去库存工作。
细心的读者或许会大吃一惊:住建部长的表述,怎么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通稿的说法有这么大差异?
下面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通稿里的表述: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刚刚闭幕,作为房地产主管部门的住建部,肯定不会发出“不同声音”。
差异产生的原因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表述侧重全局,侧重住房制度,主要谈了租赁市场、供应方式、调控方式。住建部长上述表态,是媒体单独摘出来的,是侧重于商品房市场的。这两个表述可以互为补充,有利于“吃瓜群众”全面了解高层的想法。
说实话,住建部长今天的表述,给商品房市场送来了“冬日的温暖”。
第一,他提出了“满足首套刚需”,这意味着2018年不可能对刚需有太多打压。事实上,2017年下半年以来,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管住房价出手比较狠,最后已经不顾刚需的诉求了(有些城市首套房利率都上浮20%到30%)。有了住建部长的新表态,2018年相信一些“做过头”的城市,会调整政策。
第二,“支持改善需求”。所谓改善需求,是两个含义。一个是“小房子换大房子”,一个是“购买二套房”。现在基本上所有的大城市都在“限制改善需求”,住建部长的新说法,显然也构成利好。
第三,“支持改善需求”,将影响未来房地产税的征收方式,要么从第三套房开始征收(前两套免征),要么人均免征面积会比较大。否则,如何体现“支持改善需求”?
第四,“库存仍然较多的部分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要继续做好去库存工作”,意味着部分城市仍然允许、甚至支持投资性需求。这些城市楼市政策很难收紧,甚至还会有所放松。
第五,“遏制投机炒房”。什么是投机炒房?首先是大量买入,然后是短时间频繁交易。对于这些人,当然应该限制。其实最有效的办法不是“限售”,而是对频繁交易者征收重税。因为“限售”政策是可以突破的,很多人采取私下协议转让,N年后真正过户的方式,反而可以避税。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部长在人民日报上发文章之后,有自媒体一度对“房地产税”开征时间进行了误读,认为2018年立法、2019年就可能落地。对此,人民日报通过新媒体很快辟谣。这个“紧急辟谣”,也显得意味深长。
我个人认为,房地产税立法节奏会加快,但真正落地仍然需要较长时间。其实,从“政府税收最大化”、“拉动经济最大化”角度看,未来10年都不适合落地。中国目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2016年)为57.35%,每年增长1.25个百分点,距离70%的“城镇化天花板”还有10年左右的时间。
如果很快开征房地产税,将影响经济发展和买房预期,造成大量居民推迟买房,增加政府提供租赁房、共有产权住房的压力,同时减少了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最终,整体经济发展会受到不良影响。
事实上,以目前的情况看,中国有条件征收房地产税的城市(包括县城)不会超过300个(中国全部城市加上县城大约2300多个)。众多人口流失、人口增长缓慢的中西部小城镇,完全没有征收房地产税的可能性。如果强行开征,将造成人口逃离、经济崩溃;如果只是象征性征收,则不够支付征收成本。
房地产税是不是适合“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否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恐怕还有待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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