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南湖办事处凌家垸村支书骗征村民土地,还叫器有本事去告
大家好,我们是麻城市南湖办事处凌家垸村村民(电话:13339976309) 由于村单位不按照合同执行补偿,严重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在2019年5月22日,原麻城市南湖办事处凌家垸村王家山脚集体土地(包括农用耕地与村民房屋宅基地),因中部石材(麻城)产业园发展扩展需要被麻城市南湖办事处塘凌新村委统一限期征收599.6亩。限期征地事宜发布之后,村委迅速下到村民垸组展开群众会议,说按照上级要求,限期在一个星期之内征下土地。并宣称村民集体不得私自将土地出租(原村民集体有将部分土地出租石材工厂使用),需要村里统一安排处理。宣布征收土地补偿按照2014年征地补偿标准32990/亩执行征收,到农户手中24000/亩,并未涉及到其他补偿费用与安置问题。
在群众会议上,村委只强调征收土地,并未讲到征收土地之后村民的生活安置与交通出行相关问题。因为征收土地之后,村民本院四周会被石材厂与拉石头的大货车包围,居民生活与出行会受严重影响。石材厂开发是重污染行业,噪音,灰尘,水污染,交通致死致残事故经常发生。而村里对此不闻不问。有鉴如此,村民要求征收土地与异地生活安置一起执行才同意征收。村委强调上级只要求征收土地,后经村民一致强烈要求才口头答复先征收土地,后再进行异地生活安置处理。
经过两次会议之后,村民也配合政府工作,相信村委的承诺,并达成相关要求:1.土地全部征收要求按照国家政策补偿安置。2.如果2019年有新征地补偿政策出台,则要按照新的补偿政策上调补偿村民农户。以上要求达成村民签字按手印,村委盖章形成合法书面合同,村民按户人手一份。
之后在2019年第三节度,湖北省政府出台了新的征地政策,相关价格由原先的32990/亩上调到44330/亩,村民集体去村委会理论几十次并长达一年之久,要求按照合同执行补偿。村委会不仅不同意执行合同条款,还扬言叫村民滚出村部,并叫嚣有本事去告。所以希望上级单位能够督促村委依法按照合同执行,并对骗征村民土地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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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去村里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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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在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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