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山东威海市某单位在审判活动中存在故意违背事实的报道!
曝光:山东威海市某单位在审判活动中存在故意违背事实的报道!由于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违法执行中徇私枉法、应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山东省威海市某单位枉法判案,篡改笔记 掉包笔记,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并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权益,并知法犯法干预司法公平公正。
大家好, 我叫连华(电话15684558641)我于2018年6月1日(3份笔录)和7月4日(2份笔录)分别在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两次开庭均有参加,都有其真实签名并按指纹。山东省威海中级人民法院偷梁换柱,把当事人6月1日的3份笔录调包换掉,假的笔录篡改、变造了当庭笔录的内容和提供的证据,且当事人6月1日的3份签名和指纹也是代签和伪造的。
当事人问她的代理律师:6月1日的签名不是我本人所签,你有代我签名吗?对方回答:你都出庭了,你自己签你自己的名字,我只签我自己的名字,我不可能签你的名字。
所以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对在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捍卫司法的尊严!
http://i2.tiimg.com/619072/579da5f32219f958.jpg
http://i2.tiimg.com/619072/7fd814584f6cd381.jpg
http://i2.tiimg.com/619072/4e7a60e1b9ddbab4.jpg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