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吉林省松原市拆迁部门明目张胆的违法强拆的报道!
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房屋被政府征用,强制拆迁这类事情也不在少数,却还有地方单位明目张胆的违法操作在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新区亍却发生了一起令人闻之愤慨的强拆事件。退伍军人刘先生(电话:15843812900)所有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为213平方米,但却只获得了十七万的赔偿款,这严重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在刘先生依法提起诉讼后,竟然遭到了强制拆迁!(刘先生的房子于2020年3月28日被强拆)实际上,强制拆迁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即在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时可进行强制拆迁:
一、被拆迁者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未提起行政诉讼。
二、已经依裁决补偿货币或安置住房。而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应立刻停止拆迁执行:
三、明显缺乏事实、法律、法规依据;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拆迁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四、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正当程序超越职权;
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很明显,当地有关部门的强制拆迁是严重违反法律的,而据刘先生所述,在征收期间内拆迁人员的态度也极其恶劣,不仅用词粗鲁污秽,甚至还抢走了他象征着军人荣誉的光荣之家门牌!请问有关部门,善待退伍军人,就是如此善待的吗?!
执行者受命于裁决者,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拆迁人员如此强势,与背后之人脱不了干系,那么是什么人的权利有如此之大呢?
曾有公安人员找过刘先生明言表示:就你这个事情,就强拆你的房子你又能怎么地,市委书记要走,市长接班,你去找又能咋地,你影响到了某些人的利益,有些程序是违法的,程序违法他们(他们是指政府某些利益相关人员)认了,他认了,就强行整你了你能咋地,你现在向上面反映情况是没有用的,你最后不还得走到法院(意思是走到法院就还是他们说了算)........这位警察说的话刘先生有完整的录音凭证。
身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竟然能将违法乱纪的事情说的如此理所当然,可见背后的腰杆是相当的硬了。滥用公职权利,为谋自己的私利,拿起人民给他们的权利来整老百姓。作为军人,刘先生服役期间尽职尽责,退伍之后不求优待,只求政府能够合法公正的对待各种拆迁事宜,却屡次受到不公正待遇,军人尚且如此,普通老百姓的遭遇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就是所谓的人民“公仆”吗?以中饱私囊为“公”,恃强凌弱作“仆”!
希望上级有关政府能够对此事进行严肃处理,不要让人民公仆沦为一个笑话,更不要让法律成为一推废纸!还司法以公正,还人民群众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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