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有上市企业阳煤集团拒不支付拖欠8年中小企业账款
翼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立案三月竟然一分钱没有执行到位,官商勾结,打击报复侵害中小企业,导致民营企业倒闭。山西国有上市企业阳煤集团旗下企业拖欠民企账款223万法院立案3月一分钱都没有执行到位,翼城县人民法院保护当地国有企业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 。打击外省民营企业。请求相关部门立即督办执行到位,民营企业也要过年给员工发工资。也要给工人回家路费。
实名举报信
尊敬的上级领导,关于我公司申请执行阳泉煤业集团东沟煤业公司一案,案号:(2020)晋1022执558号,翼城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9日已经立案受理。时至今日已经过去三月有余,执行局只是查封了5000吨工业建设煤!并没有追加四家上级公司,四家上级公司名称是:1、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 2、阳泉煤业集团沙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3、阳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阳泉煤业集团晋南煤炭管理有限公司。翼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并没有查封涉案四公司所有银行对公账号,以及将四公司上法院黑名单,将法人代表限制高消费,更没有查封四家公司的生产线,该案中,阳泉煤业集团东沟煤业公司欠我公司工程款及农民工账款217万多元加利息超过2223765元,简写222万元人民币,加上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我公司为打这场官司往来山西太原,临汾,翼城,北京的食宿车旅费以及上访费用,为该案的上访,材料邮寄费等等费用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我公司遭受如此巨大损失,导致我公司员工工资无法发放,工地停工,公司业务无法开展,公司已经到了频临关门倒闭的境地。造成这样的灾难,不仅是阳泉煤业集团公司不守诚信,违背合同,也是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陈丽芳枉法裁判、冤案错案造成的,判冤案后导致我公司被翼城县法院上黑名单、上失信人名单,将法人代表上黑名单,并扣划我公司对公账户40多万元,后我公司找担保人银行定期存款150万担保才解除黑名单,根本不给民营企业活路,这就是当下依法治国的人民的法院公证司法吗?这种不公正判决,不作为、胡作为、乱作为造成的错案!在此,我要举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失职渎职,偏坦一方,纵容执行局不作为胡作为,保护阳泉煤业集团下属违法企业,充当违法企业,甚至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阳泉煤业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翼城县法院为什么不依法强制执行!为什么不给阳泉煤业集团涉诉的4家上级企业上黑名单!完全是与不法企业内外勾结,从中谋私,置法律于不顾,玩弄法律,打压守法的民营企业陕西少华公司。时至今天,我公司在该案中损失巨大,员工、工人都在等待生活费,此案若不能及时执行,我公司上百工人将在首都北京、山西省委,省纪委,和省政府,省国资委,拉横幅讨要血汗钱!以及上诉费,律师费和其他经济损失千万元以上!
希望中央和山西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迅速执行,避免公司员工集体上访,进京上访,举报告状,给山西省的人民法院带来影响麻烦,给社会造成不稳定,给我公司也造成新的损失!不良后果大家都不愿意看到!请收到举报信的领导设法救救我公司,督促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和翼城县法院执行局或联合多部门执行,省、市、县政法委参与督办,采取有力措施,立即执行,让我公司把农民工工资给先付了,把高利贷给先还了,把员工工资先发了!否则,我公司将继续上访告状,集体上访,进京上访,举报山西省省政府主管领导,举报临汾市中级法院领导,举报阳煤集团、举报山西省国资委拖欠中小企业账款222万元拒不支付,还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不给支付,事情不解决,上访申诉不止,举报告状不停!事情不解决,我公司全体员工决不答应,决不罢休!现在工资无法发放,工地的农民工,公司员工不知道会闹出什么事情来!希望收到举报信的领导立即督办,让阳煤集团以及下属企业立即还我公司工程款血汗钱,我们共同努力,加强防控,不要有什么突发事件发生!希望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翼城县法院的领导别因我公司的事情被追究责任。该案我多次进京上访百次以上,中央高层多次批示,已经处理了一些山西法院相关公职人员,但愿我公司的事情早日解决,法院领导不再被处理。请求立即查封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生产线及煤矿生产建设并督促山西高院、临汾中院、翼城法院等执行局立即执行到位结案,别久拖不执,保护山西当地国有上市企业,坑害陕西民营企业。并立即追加执行第一页对四公司的请求,上黑名单、冻结四公司所有的银行账户、并查封四公司的所有煤矿生产线。
山西国有上市企业欠账多年甚至8年都不支付,还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支付,法院判决后执行局立案执行还是拒不支付,人民法院执行局保护当地国有大型企业,不采取查封煤矿,为何给民营企业上失信黑名单,给企业法院上失信黑名单,国企的待遇却不同待遇。不采取查封煤矿,不采取上失信黑名单,不采取给法人上失信黑名单。
实名举报单位: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高海军
电话:13991958988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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