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交通事故死亡儿子已停尸三年半之久仍未处理
我是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黑石镇红柳村人,我叫魏列臣,男,汉族,1959.11.17出生,身份证号,62012219591117061X,电话:13519677362,2017年 10月06日20时10分,魏春辉饮酒后驾驶甘A9L948号“雅阁牌”小型轿车,车内乘坐魏征仁、魏延贵、王来德、仲万里、张瑞江,在兰州市城关区北环路由东向西以每小时114余公里的时速行驶至白石头隧道首西出口向西580米处时,追尾撞到前方同向行驶的麻真鹏驾驶甘AHL912 号“长安牌”轻型普通货车尾部,致两车分别失控,甘AHL912号轻型普通货车右侧撞到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后停车,甘A9L948号小轿车向北撞到道路北侧树木、,路灯后,车辆尾部又撞到道路北侧护坡停车:张瑞涛驾驶甘A84C99号“帕萨特”小型轿车,车内乘王兴隆、郭文豪、魏圆圆、魏晋斌、宋一、黄荣,紧随其后,刹车不及被甘AHL912号车上所载的跌落货物刮撞,停在了道路快车道内,,事故致甘A9L948号车上魏春辉、魏延贵、魏征仁、仲万里受伤,甘AHL912号车驾驶员麻真鹏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魏延贵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7年10月07日0时16分死亡。
我要反映的是,2017年10月6日在兰州市北环路发生了一起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甘A9L948号“雅阁牌”,甘A84C99号“帕萨特”两辆轿车和甘HL912号“长安牌”轻型普通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受伤人员经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后果,我做为一死亡人的父亲在2017年10月18日下午拿到交警给的相关材料后发现该交通事故案有很多疑点,两辆轿车有酒驾,超速,超员的情况,两车同乘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共同造假,使得事故真象至今未能查清楚,死者尸体已停放三年五个月多了,法院开庭两次至今没有判决,疑点一:打120电话的时间为什么早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兰公交认字2017第0014号)所认定的事故发生时间是2017年10月6日20时10分,而甘肃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120的收单时刻:2017/10/6,20:04:27,编号,(061——066)现场没有人报案,是过路车报的案,当时伤者都活着,肇事司机事故发生后造假,等待顶包人,到底耽误了多少抢救时间?不得知,6日发生的事故8日才搞清楚两车的真实驾驶员。二:两轿车驾驶员是在一齐饮的酒,为什么只对一个作了血样酒精度鉴定,一个没有作?三:对甘A84C99号“帕萨特”轿车在撞车的描述中存在几种说法互相矛盾到底那个正确都没有相关证据支持,更难理解的是,甘肃金麟司法医学所甘金司法(2017)毒鉴字720号案情摘要里“两车相撞后南北分离,张瑞涛驾驾甘A84C99”号轿车在两车离后从两车中间通过该车右侧与甘AHL912号车刮撞”,因为都是同相行驶的,从中间通过也就是从右侧通过的该车的右侧又怎么能与此车相撞呢?四:无责的这辆轿车是先撞的还是后撞的?没搞清楚,没有相关证据。五:两轿车都是网约车,装有行车记录仪,事故又是发生在城市,可在案卷材料里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证据。恳切请求正义的舆论帮助支持使案子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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