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楼军民甘愿做施航明黑恶诈骗犯罪团伙保护伞的教育报告
举报人:汪国宏、男、汉族,身份证:330121196304197115,住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浦一村,手机:13735567928。被举报人:楼军民、男、职务:院长,单位: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原萧山区人民法院。
被举报人:李永明、男、职务:审判长,单位:萧山区人民法院。
被举报人:楼继文、男、职务:审判长,单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举报楼军民审委会主持人、李永明、楼继文审判长在(2015)杭萧刑初字第148号案审判、申诉中,亦查明施航明在刑庭上仍然不还一分款行为?(案值6833万,因有保护伞存在!)拒不交代非法转移财产、巨额资金去向用途行为?被举报人亦明知施航明在2010年前被法院执行不了案件有N起之多,而且亦明知施航明在无还款能力面前,再蒙骗公司员工孙利远,然后要他去亲友面前虚构萧山大寨河钢材公司、海南岛多处房产等实力,并且利用借款形式骗进6个报案家庭的2600万巨款得逞后,就马上卷款逃匿4年分文不还行为?亦明知施航明在2013年逃跑期间发恐吓短信行为?亦明知施航明拒不坦白交代,否认上级杭中院(2014)浙杭商再终字第2号判决认为,同徐金良、孙利远、孙勤莉、汪国宏,共5方认为施航明向徐金良借200万,要孙勤莉家的320万商品房为施航明担保的事实行为?充分证明施航明以非法永久占有为目的(否则不会否认5方认为的事实!),其行为己涉嫌巨特大诈骗团伙罪,可是楼军民身为审委会主持人公然重罪轻判(7年)施航明的滔天罪行,不依法进行数罪并罚?尤其把区公安局依法移送上级法院判决5方认为的犯罪事实依据卷宗,竟恶毒地踢出在非吸刑案外?不依法采信上级法院认为施航明涉及320万商品房的犯罪事实行径,导致萧山区公安局不重复立案。信访警察30多次回复讲:“要受害人去法院求决!”而信访法官来电讲:“你控告施航明诈骗罪归公安局管辖,因公安有侦查权,法院没有侦查权,公安、检察院定什么罪,我们法院判什么罪!”
党中央领导呀!杭州市二级公检法职能部门在相互推诿、踢皮球的行为下,继续让施航明黑恶诈骗犯罪团伙逍遥法外、继续让施航明黑恶犯罪团伙危害社会、残害人民群众,在杭州市大地上人民寻找不到党纪国法?
汪国宏党员被虞玲艳、楼军民害的9年时间里,依法向浙江省三级公检法报案、申诉、举报无回音面前,只好实名向网络发文,揭露楼军民院长保护血债累累的施航明黑恶诈骗犯罪团伙,并且制作了楼军民日本鬼子图片,分发给三级公检法部门,如汪国宏诽谤、污蔑楼院长等人,请立即自诉汪诽谤罪。上述图文在网上已3年之多,充分证明举报人没有诽谤、污蔑被举报人,希望被举报人改恶从善!见下图!公安警察同法官相互踢皮球,按警察法,施航明在审讯中,拒不坦白交代重大余罪,警察理应追究依法追究零口供立案侦查!根本不能让犯罪嫌疑人否认就否认、赖掉就赖掉算数了,那国家要设公检法何用呢?枉法人员欺侮人民群众,就是欺侮党中央领导,请改恶从善!为人民服务做好人!
四、施航明不知悔改的滔天罪行害得孙勤莉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无家可归,而汪国宏多次被萧山法院领导报复、陷害,吃铐、拘留;害得孙勤莉跳楼寻短见、逼得孙勤莉母亲中风住院同父亲孙水贤双双含恨而死,并且造成孙勤莉家的重大财产损失和身体上的多处伤痛打击;施航明团伙害得洪勇根老婆朱苏花精神失常,还遭受法警抠打导致手骨折(致残)、再遭遇拘留的悲惨打击;施航明团伙害得华祝凤病痛住院治疗,因无钱医治导致身体受到极大的病痛折磨,还遭遇家人不能正常生活的悲惨遭遇;施航明团伙害得贾淑影、郭伯亚父亲含恨而死,工厂被逼卖掉等重大财产损失;施航明团伙害得章晓萍被逼卖掉未一的居住房和年迈的母亲相依为命租房度日,导致母亲遭受精神上的打击而含恨而死,同时章晓萍夫妇受施航明团伙的一骗再骗,把诉施航明的民事案又从临浦法院撤销,而再次遭受诉讼费损失等等血泪史。
尊敬的党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以上事实依据充分证明被举报人涉嫌徇私枉法罪,企盼小组领导为人民主持公道,依法教育被举报人的枉法行为,依法纠正冤假错案!把不知悔改危害政法队伍人员的施航明黑恶犯罪团伙绳之以法!请给受害人民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意见!给受害人民一条活路走走!
呈:党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举报人:汪国宏
2021年3月11日
请见多名受害人控告图片相关材料!
下图是施航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发的恐吓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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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军民审委会主持人、李永明审判长在(2015)杭萧刑初字第148号案审判中为了保护施航明的滔天罪行,公然把公安局依法移交上级法院认为甲乙丙三方事实依据证明施航明涉嫌诈骗320万商品抵押房罪行的卷宗不依法采信?甚至恶毒地踢出在非吸刑案外?导致公安不再重复立案!导致受害人家破人亡、无家可归的悲惨遭遇。见下图公安不立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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