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违法村干部为什么这么难?
一、陈明岩涉嫌非法采矿罪(采砂),为什么不处理?2009年至2018年期间,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马排村党支部书兼村委会主任陈明岩以权谋私,召集其家族成员分别在马排村马洲吉成水泥搅拌厂隔壁、马排村旧村委会办公楼旁边开办大型沙场。在其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马排村马洲自然村河段非法开采河沙对外销售,垄断了马排村村民建房的沙石供应,陈明岩非法出售的沙石款总额高达上亿元。陈明岩非法采砂行为,导致马排村水土资源流失严重,河道周围的档仔洲耕地约100多亩已经毁损灭失了,并造成新葛岐排涝站墙体严重倾斜,严重威胁整个大学城近30万师生及附近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陈明岩违法采砂行为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马排村村民非常愤慨,已多次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也已经立案侦查。根据《刑法》第343条规定,陈明岩非法采砂,已涉嫌非法采矿罪。但为什么陈明岩至今毫发未损,仍然逍遥法外呢?
针对村民的投诉反映,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土环境保护局在2019年11月4日作出《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以“马排村委会书面反馈”为依据,认为“2011年建新葛岐排涝站,当时建设单位有疏通河道并从溪源江河道里抽出十几万立方河沙,用于新排涝站建设使用。”这是让违法者自己证明自己没有违法,有这种可能吗?
上述答复意见,实为包庇,保护违法采砂村干部陈明岩。因为答复意见严重失实:一、新葛岐排涝站并非2011年所建,而是2013年建设,而2011年的航拍图中已经可以清楚看到沙船在河里采沙,沙洲逐渐消失。二、2020年12月5日,福建省电视台新闻频道记者现场采访新葛岐排涝站建设单位闽侯县闽江南岸堤路建设指挥部,都认为新葛岐排涝站建设时所使用的沙子来自洪塘大桥上游七百米处厚美洲,不存在使用溪源江河道取沙用于建设的情况。三、因村民不断上访举报,陈明岩的叔叔陈扬捷、堂弟陈明勇被刑事立案后,为安抚上访的村民,陈明岩以权谋私,在2020年4月25日通知村民:档仔洲31亩地块被征收,有220万元征收补偿款发给村民。但实际上,垱仔洲地块至今未被征收,而且垱仔洲地块面积有125亩,而非31亩,这说明陈明岩做贼心虚,他企图用220万元贪污款项,借着征收的名义,要封村民的口,该款并未发放。
二、陈明岩涉嫌诈骗罪(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为什么不处理?
2018年,陈明岩以权谋私,利用马排村万宝信息项目征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其位于马排村违章搭盖的沥青厂(原门牌号:马排洲331号)内部用砖头砌墙改造,并利用马排村的村民吴勇、刘文燊、刘文秀的户头,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获得约1200㎡的安置房面积(高新区房产均价1.6万元/㎡),共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1920元。经村民控告,吴勇、刘文燊、刘文秀已被公安机关传唤并制作相关笔录,据了解吴勇、刘文燊、刘文秀已将银行流水明细打印提交公安机关,并承认陈明岩、陈杨捷之子给予每户5万元好处费,所得房屋实际所有人是陈明岩、陈杨捿二人,三人所得征收补偿款也已经转还给陈杨捷儿子陈明晶,村里人人皆知,且不少村民也已到公安机关做了相关笔录(包括控告人),并已向公安机关提交了相应照片、视频证据。
但是,高新区村镇管理办公室(村镇办曾书记)却极力为违法者包庇、开脱罪责,在给控告人《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榕高新区村镇办信【2019】36号),其中称刘文秀、刘文燊、吴勇等三个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过程合法合规。这完全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据目前福州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刑侦答复,本案已经立案侦查,已报送闽侯县人民检察院批捕,但该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控告人未见相关文书,办案民警称控告人不是受害者无相应权利)。本案证据确凿,检察机关为什么不作出批捕决定?!每一个公民,对于刑事犯罪,都有检举揭发的权利,办案民警称控告人不是受害者无相应权利,与法律规定不符。这都是为上述违法者开脱罪责,避重就轻,放纵违法者!
福州高新区纪工委仅以“事实有疑”,对本案从轻发落,只“要求海西园指挥部取消安置协议,追回已发放的补偿款。奖金,过渡费司法机关案件办结,再按实征收。”对陈明岩仅撤销其马排村支部书记一职,仍担任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这样处理避重就轻,难以服众,对陈明岩认定为失职失责,明明是违法问题,这置党纪国法于何地!
陈明岩违法采砂,数量巨大,获取巨额非法暴利,骗取国家巨额拆迁补偿款,证据确凿,已触犯刑律。为什么竟有政府部门为其开脱罪责?为什么查处陈明岩违法采砂、骗取国家巨款如此艰难?!是可忍!孰不可忍!希望有关部门深入彻查,不负民望!
举报人代表:高居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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