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辉:科技金融模式与未来发展
1988年6月,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科学大会上提出了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事实也证明先进的科学技术成为我国各产业快速、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发展科学技术需要集合多方面条件,包括专业人才、对应环境、相应设备等,无论从哪一个条件出发,都离不开金融力量的支持。虽说我国曾在各方面资源包括金融资源匮乏的情况下,科学技术也有所发展,但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得当的金融支持将会令科学技术的发展如虎添翼。尤其在当前全球科学技术竞争白热化的背景下,符合市场需求的科技金融对科学技术的进步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简要而言,科技金融是为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等科学技术提供不限于资金的综合性泛金融服务,可以将其大致分为两种类型。第一是以发起对象主导,通过多种方式引导资金以股权和债券的形式进入到科技学术产业当中;第二是科学技术产业通过自身的资产设计,吸引资金以及等价资本进入其中,实现对项目运作、科研的支持。
很多人都会认为科技金融是互联网金融的一个分支,因为科技金融必定会涉及到 “互联网+”中的应用,实际上互联网在科技金融中并不起决定性作用。由于科技金融是为科技产业服务,因此科技金融的重要前提是对 “科技”的专业性,即需要明确判定某一产业或项目是值得扶持的 “科技”。
科学技术是一种无形资产,无法通过传统的融资方式对其进行估值判定,既无法进行实物抵押,也不可能进行信用贷款,传统的融资模式以及现有披上互联网外衣的投融资手段都无法有效的为科技产业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要打破这种壁垒,实现支付清算、资金融通、风险防范和利用等多种金融功能,就需要采用垂直性的金融工具,即科技金融。
科技金融有着无限的前景和钱景,如果有投资基金进入了一个足以改变未来的科研项目中,未来能够获得的收益是不可想象的。相信在政府近年来不断加大对科技产业的扶持的力度下,尤其十九大报告中指出 “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意味着我国科技产业未来又是一片潜力无限的蓝海。
目前来看,我国科技金融的主体是政府为主导、其它各种市场资金参与形成的扶持基金。市场资金之所以参与不活跃,主要是因为科技产业具备不确定性,而且这种不确定要比创业市场还扑朔迷离。简单而言,创投资金可以通过各种业绩、规模、产业等未来数据来约束创业公司,降低投资失败的损失,科技投入资金则难以要求科研项目做到这些。
科研项目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需要通过大量的实验、研究、分析、比对等一系列工作,不仅无法对科研所需时间进行估计,更无法预测科研项目是否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后期是否还需要资金追加、项目会否失败等。此外,科研结果是否能够实现商业化、商业化后是否能获得市场、实现商业化后会否被其它同类或跨界产业取代、投入资金需要多久才能收回本金及收益、投入资金未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退出,都会令以获利为目的的资金感到障碍重重。
发展科技金融, “产业链”需要有完善的布局。基于当前的形势,首先需要政府设置相应的科技环境和科技金融的政策支持,其次需要有担保机构和法律机构、财务机构对科技项目或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获得政府的认可,再由垂直型金融机构与资金需求方进行对接,以此规范科技项目、机构、团队、企业的融资规范,减少存在的风险。
笔者认为对科研工作优选的方式是大型、 “不缺钱”的科技企业通过政府、银行、法律、财务、征信机构对各类信息进行验证,全面打包收购有潜力、符合自身发展要求的科研团队,然后根据科研团队的各种所需提供设备、材料、人员的支持,这样更有助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并减少各种纠纷。
?从大环境来看,科技金融实际上是一种在科技行业中实现资源合理优化配置的工具,这种工具虽然看起来有重大作用的,但所发挥的是一种支持作用而非主体作用,能够成为科学技术的另一种支撑,但不可能成为决定科学技术发展的工作。科技金融并不会改变科学技术的成果,而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优化科学技术的发展,只是科技改变世界的一种催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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