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网 发表于 2018-4-29 06:22:13

姬鹏 :请别让“年龄庇护”成为熊孩子的催命符

有媒体报道,近来,在遂宁一辆公交车上,发生一起戾气男子狂摔小孩,并用脚猛踩小孩头部的事件。按照媒体的讲法,男子之所以狂摔小孩,是缘于小孩用脚踢打男子引发的,也就是孩子“犯熊”挑起的。经查证,男子21岁,小孩仅7岁。最终,男子因殴打不满14周岁者的行为,被治安拘留15天并处罚款。

对于这样的事情,在实际生活中其实并不陌生。一边是“熊孩子”的无法无天让人无奈,一边是“垃圾人”的戾气无常让人恐惧。只是,从社会道义层面来讲,同样都是“素质恶劣”的行为,“熊孩子”因为年龄小,自然就会受到更多包容与理解。于此,对于“男童公交上遭过肩摔”这件事情,不管是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都很自然的倾向孩子一边。

只是,单靠这样的“年龄庇护”只能让一些熊孩子更肆无忌惮,而让那些戾气者更加压抑蛮横。所以,我一向认为,在“熊孩子”与“垃圾人”的对抗中,除却要遏制“垃圾人”的暴行,也要相应的的纠正“熊孩子”的顽劣。很多时候,真不是一句“孩子不懂事”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弄不好,真的可能会酿造悲剧,害人害己。

作为摔男童的成年男子,就行为而言,真是有点过头儿,但谁又能知道,他是不是遇到不顺心的事情。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是不是一定就要表现的戾气十足。这些看似理所当然,显而易见的问题,其实都是每一个成年人时常要面对的事情。

不管是受害者,还是“受害”后倒逼成为“施害者”;不管是“施害者”,还是“施害”后扭曲成为“受害者”。很多时候除却法律和道德层面的救赎,更需要来自内心深处的“自我救赎”。否则,就很容易出现极端而悲伤的结局。

如摔男童的成年男子,在“熊孩子”踢打他的时候,显然就是一个“受害者”,可当他用过头的暴行反击时,他就瞬间成为一个“施害者”,这种角色的转换,往往就是几秒钟的事情,可结局却成为两个人的悲剧。打人的“进警局”,被打的“进医院'。

作为“熊孩子”而言,只要家长不傻,实际上最清楚自家孩子的德行。我们时常看到一些熊孩子的家长,明明自家的孩子已经犯错,却为袒护亲缘之快,竟然为孩子撑腰出力。我们暂且不论结局会怎样,但就孩子的“人格塑造”,总归不会太好。

甚至,这对于一个判别意识不清楚的孩子而言,无异于一次错误的引导。孩子犯错就是犯错,犯熊就是犯熊,最好能在发现后及时纠正。要不然常此以往,“熊孩子”就会走上“垃圾人”的路途,成为难以复归的一场人生悲剧。

人活一世,难免会有“犯熊”的童年和“垃圾人”的一瞬,这是生命混沌的基本形态,谁也无法走捷径、抄近路。但要想摆脱这种困境,更多时候需要自我的救赎,而非靠法律的强制和道德的捆绑去完善。不管是施害者的超脱,还是受害者的慰藉,对于人生而言,实际上是同等重要。

施害的行为,虽然在道德的压制和法律的威慑下,或多或少会被遏制一些,但从救赎的意义上而言,戾气不除终将都是隐患。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戾气都是压抑的结果,而压抑减少的方式,除却解除压抑源头,更重要的是压抑者能学会自我消解,而这样才是戾气散发的最佳方式。

而对于“被过肩摔”的男童而言,从这件事情出发,或许对他自己和他的父母,都是一次很沉重的教训。人们常讲,自己家里没人“管教”,总有一天会被社会“教育”,而教育的代价有时候却是极其残酷,有的是丢掉工作,有的甚至赔上性命,着实值得警惕和深思。

所以,要想规避这些戾气爆棚的事件,最好的解药就是完善自己,而非在面对消极场景时,一味的彰显戾气,以此证明自己的存在感。而这些与年龄无关,仅与修养挂钩。

至于,人们习惯性的“年龄庇护”,也希望能从正面出发,在惩治“垃圾人”的同时,也要重视“熊孩子”的矫正。要不然,在一个生活节奏较快,戾气氛围蔓延的社会里行走,“熊孩子”终将成为“导火线”,一边自燃,一边引爆。于此,所谓的“年龄庇护”,到头来可能就是一纸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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