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鹏:女生遭流浪狗撕咬:保护和驱逐都不应该陷入“一刀切”
社交媒体上,关于“女生遭流浪狗撕咬”的话题被热议。依照媒体的后续跟进确认,事情发生在湘潭大学校园内,5月1日晚上,“受伤女生”就被送往疾控中心,接受全面的治疗。只是,人们讨论的焦点,并不在“受伤女生”的身上。而是,作为“流浪狗”群体,是该保护,还是该驱逐?多年来,实际上这样的争议一直没有停止过。“猫狗”作为人们熟知的常见动物,从宠物的角度而言,基本上已经被人们所接受。至于,人们对于“猫狗”的一些微词,多数是因为“饲养者”的行为放荡而造成的。说到底,“猫狗”肯定不太懂人类的规则,所谓的无端伤人,还是因为主人给的“约束不够”。
所以,对于“流浪狗”群体而言,还是应该给予一定的“管制”。当然,所谓的“管制”并非是人们常讲的“扑杀”。不管是从动物保护主义者的立场出发,还是从处理人与动物的关系出发,“极端凶残”的处理方式,着实不是什么好事情。
因为“扑杀”不仅是一种摧毁流浪狗的行为,更是一种摧毁人类与动物共处的行为。人类所生活的世界,并非就是人类独有的空间,它更需要花草的浸润,动物的流窜。人类离不开周身之外的事物,这已经是众所周之的共识。
不过,对于保护动物的限度而言,也不要陷入理论层面的怪圈,要不然就会沦为纯理论的保护动物,纯机械的看待人类。而这样只会让人与动物的界限很尴尬,要不“很友好”,要不“很排斥”,总之难以融合,难以抵达,这也是目前动物保护主义者们与非动物保护主义者们,争议最大的地方。
所以才会导致,在“女生遭流浪狗撕咬事件”中,表面上好像是因为“没有扑杀流浪狗”而埋下的苦果。可实际上,作为“流浪狗”群体在很多地方都会出现。不能因为发生咬伤事故,就认为“流浪狗”存在都是危险的,这着实就有点“一刀切”的意思。
这就好比,驾车可能会出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难道我们就一定能得出,驾车会造成人员伤亡的“消极结果”吗?想必是不会的,甚至从人们的合理判断中会得出,只要遵守交通规则,大抵人身安全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实际上,在“流浪狗”群体的安置问题上,也是如此道理。只要将“流浪狗”群体合理的安置,大抵出事情的概率就会降低很多。另外,作为人与狗的相处,我们也应该有所了解。作为动物而言,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类的,只有它们觉得受到危险和惊吓时,才会作出反击的攻势。
只是,不管是“宠物狗”还是“流浪狗”,但凡是大型犬类,都会让人感到畏惧。尤其对于一些不常接触狗的人来讲,自然就会感到害怕。这种情况下,人反倒成为弱势的一方。会选择性的反抗或者逃离,而作为狗看到这样的情景,很自然的就会攻击和追赶,也就容易发生“女生遭流浪狗撕咬”这种事情。
而作为以人类为主导的世界里,这种情况就要尽量避免。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凡人类被狗咬伤,狗的代价都会很惨,甚至被毙命。不过,随着动物保护意识的上升,人们开始从更高的层面去思考人类与动物的关系。
不过,对于动物的看法,还是存在两极分化,喜欢动物的人们自然倾向动物保护主义一方,不喜欢的动物的人们自然就成为反对的一方。不出“事情”(人与动物的对抗事件)的时候,一切都好像没什么不同,一旦出“事情”(人与动物的对抗事件),二者很快就争议起来。
甚至,从共识的层面评判,他们都陷入极端的怪圈难以自拔。不管是站队“人类重要”,还是站队“狗类重要”,都没有站在共生的角度上去看待,而只是以自己想表达的立场为中心,无端的,无底线的攻击彼此。最终自然就陷入争议不断,却没有结果的混乱之中。
这从“女生遭流浪狗撕咬事件”的后续回音中,我们就能看到,很多人将这种惨剧的发生,归结于学校不“扑杀”流浪狗。可我们试想,难道扑杀“流浪狗”就真的是一种好的方式吗?从动物保护主义者的角度出发,这不就是“另一种”惨剧的发生吗?
只不过前一种事件的受害主体是人,后一种事件的受害主体是狗,站在人与动物关系的建立上,似乎都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当然,不管是“保护还是驱逐”流浪狗,都要站在人与动物的大关系中进行考量,而非进入“你死我活”的境地,草木皆兵,横刀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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