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星斗:关于外国人永久居留条例的建议
导读: 制定或修改外国人永居条例的目的,是解决高端人才引进、在国际上进行高端人才争夺的问题,而不是引进普通劳动力。 全文约1039字,预计阅读需要2分钟
正文: 我在电视上评论外国人永久居留条例,许多重要的话没有机会说。 在全球化市场化的今天,中国制定永久居留条例、引进全球人才十分必要,我在十年前就提出过:为了吸引海外华人华侨人才回归祖国、为祖国服务,应当颁发永久居住证或华裔卡。 目前的条例征求意见稿建议在以下几方面完善: 1.对人才的定义应当更加清晰,外国人仅在中国获得博士学位还不够,许多大学对外国留学生的学业要求极低,博士水货太多,所以还应有多个大学本专业教授的同行评价。国际知名大学应界定为世界500强大学。 2.其他人才在中国的合法居留时间从4年提高为10年,才能有资格申请。杜绝非法居留者申请。 3.明确“杰出成就”、“突出贡献”、“公益活动”的标准,其资格认定应为省级以上相关机构。删除条例中“正当理由”的申请条款及其他模糊性的人才情形。 4.为防止中国人移民海外者又回国轻易获得永久居留证(中国绿卡)享受投资、外汇兑换、子女上学等优惠,规定移民海外者10年内不得申请中国绿卡。 5.永久居留证的批准由县级以上相关部门,改为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县、市两级的批准极易产生寻租腐败。 6.增加健康要求,申请者除了不是精神病患者、传染病患者外,还必须不是艾滋病患者或者HIV感染者。中国应高度警惕成为艾滋病大国。 7.增加没有犯罪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要求,杜绝严重违信者、犯罪分子或潜在的再犯罪分子永居中国。 8.鉴于法国德国等国家引进外劳的教训,以及中国缺乏的是先进技术与人才,条例应明确规定引进华人科学家和发达国家人才的比例须在90%以上,避免引进超高生育率族群。这不是歧视,而是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只要控制住上述比例,夫妻子女父母团聚及享受中国福利皆不是问题。 9.中国人口红利的刘易斯拐点并没有出现,现在的劳动力短缺是假拐点,只要真正地改革户籍、土地、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二点六亿农民工、上亿不同省份不同城市间流动人口的制度性歧视、平等待遇等问题,中国的劳动力仍然充裕。所以,国家必须重点解决国内移民(城乡之间的移民、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移民)的平等待遇问题,同时从国外引进人才。 制定或修改外国人永居条例的目的,是解决高端人才引进、在国际上进行高端人才争夺的问题,而不是引进普通劳动力。轻率地大量引进发展中国家的普通劳动力,最终可能严重影响中国的民族构成、文化宗教及社会治安,到那时悔之晚矣。(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