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1459|回复: 0

要参君:突传大消息!火力全开,3月15日终结!

[复制链接]

2463

主题

2549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2853
发表于 2019-3-11 16: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

  全面封杀!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今天,好消息终于到来!

  刚刚传来:湖南槟榔食品行业协会下发通知表示,应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所有槟榔企业相关广告一律下架,停止市场宣传。此项工作必须在3月15日前全部完成。

  是的,你没看错,现在,在最爱吃槟榔的湖南,槟榔广告被喊停了!在3月15日这个消费者权益日,这些害人不浅的槟榔广告,将迎来大终结!

  更具深远意义的是,在今年2月26日国家卫生委办公厅印发的《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中,专门强调:

  在有咀嚼槟榔习惯的地区,以长期咀嚼槟榔对口腔健康的危害为重点,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口腔健康检查,促进牙周、口腔黏膜病变等疾病早诊早治。

  是的,不仅槟榔企业不允许作广告,而且要对吃槟榔对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让大家戒掉槟榔,健康生活!

  这对槟榔企业当然是当头一棒,但对广大人民的健康来说,则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二

  “槟榔加烟,法力无边;槟榔泡酒,永垂不朽。 ”

  这句家喻户晓、甚至连小孩子都可以背的出的顺口溜,为小小的槟榔果赋予了神奇的光芒。

  在湖南,槟榔就像一种社交手段一样,亲戚朋友见面,随手递给对方一颗槟榔,就像递烟一样频繁。

  然而,很多人却不知道,咀嚼槟榔的背后,是很多家庭的眼泪。在湖南常德,目睹了亲人因嚼食槟榔去世后有人悲痛的补充了一句:再嚼几年,坟头冒烟。

  医学研究证实,66%的咀嚼槟榔者有口腔黏膜病变,其中口腔黏膜下纤维性病变(OSF)占7%,白斑占3.9%,扁平苔藓占5.2%,这些都属于癌前病变。

  《中国牙科研究杂志》则报道:2016年以来,长沙市与槟榔相关的口腔癌病例累计有8222例,整个湖南省约2.5万例。患者即便手术成功,也会带来面部外形及功能的高度损害。

  正是因为口腔癌,他们不得不割掉舌头、牙床等病变部分,成为槟榔王国中的“割脸人”。

  正因咀嚼槟榔的危害性,前些年,央视就在《新闻联播》和《新闻30分》上,普及了“口腔癌高发,患者多爱嚼槟榔”这一常识。

  不同于其他癌症,口腔癌一旦病发,治疗过程及其痛苦,被切脸刨肉的创伤,不论是心理还是生理,没有一个人能挺过来。

  然而,槟榔产业的获利者,还在为这种残忍的“夺命果”狡辩:槟榔不仅无害,还是纯绿色食品!吃了能让人延年益寿,返老还童!

  最近的热播网剧《怒情湘西》中,就有某品牌槟榔的广告植入。

  而某品牌的槟榔已经三年连续在湖南卫视春晚上冠名。

  在湖南卫视2018年元宵喜乐会中,主持人现场口播槟榔广告时提到:“一下子就让你精神抖擞、返老还童,找回年轻的状态。”

  而某槟榔品牌,连续三年冠名湖南卫视小年夜春晚、春晚、元宵喜乐会,冠名费之昂贵可想而知。

  槟榔企业的广告投入有多大?说起来吓一跳:据媒体报道,某槟榔品牌,每年在全国投放的广告预算,数以亿计。

  就靠这样的营销手段,危害性极大的槟榔,被打造成“返老还童,吃口味王”的圣果;

  就靠这样的营销手段,成本几块钱一斤的槟榔,被槟榔加工企业卖到了几百块钱一斤。这个产品早已比香烟还暴利,却一直只用交低额食品税;

  就靠这样的营销手段,人们对吸烟、毒品有害健康有着强烈的记忆,却对戒槟榔没有任何意识。

  然而,滚滚财源背后,是很多可怜的槟榔痴迷者:他们染病后,最终被割掉舌头、切去牙床,狰狞的手术伤疤撕裂了他们的脸庞,癌变的噩耗宣布着他们的死亡…

  被广告包装成圣果的那颗黑色的果子,将无数人带入了病魔的深渊。

  三

  今夜,多少槟榔企业或将无眠!

  就像对烟草的管控一样,对槟榔的管控如今已迈出第一步,当相应标准逐步出台,槟榔企业也将迎来冲击。

  以后,估计不仅是在湖南,越来越多地方的槟榔广告都将被喊停,他们生产的槟榔销售量或大受影响!

  然而,在广大人民健康面前,这些经济利益都是次要的!禁止槟榔广告,这也体现了国家对人民健康的重视:就是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提升我国口腔健康水平,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至于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远离槟榔!别忘了,两千多年前,我们的《黄帝内经》就提出:“上医治未病。”如果放纵自己、继续大嚼槟榔,虽然或许得道片刻爽快,但得了重病再去找“药神”,往往为时已晚。

  善良的人们啊,千万别忘了那些“割脸人”带血的呐喊:“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绝对不吃槟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1-22 17:22 , Processed in 0.519009 second(s), 26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