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1067|回复: 0

天境生物强强联合 多发性骨髓瘤治疗取得新进展

[复制链接]

465

主题

465

帖子

1571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571
发表于 2020-8-10 16: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境生物作为一家处于临床阶段、聚焦肿瘤免疫和自身免疫疾病领域的生物药公司,在药物研发以及创新方面从未停止脚步。近日,天境生物与德国MorphoSys AG公司(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 MOR; 纳斯达克股票代码: MOR)强强联合,宣布人源单克隆CD38抗体TJ202/MOR202于中国大陆完成3期临床试验的首例患者给药。

  在中国大陆进行的TJ202/MOR202药物3期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登记号:NCT03952091)是一项随机、开放标签、平行对照的多中心研究,于2019年4月在台湾启动,旨在至少接受过一线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评估TJ202/MOR202、来那度胺、地塞米松三药联合使用比较来那度胺、地塞米松联合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MorphoSys AG首席开发官Malte Peters博士评论道“这是TJ202/MOR202药物开发进展的重要一步。”

  TJ202/MOR202作为公司产品管线中的领跑者,具有高度差异化的临床优势,有潜力为大中华地区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提供独特的二线治疗方案。但是大中华地区复发和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临床需求尚未满足,为此Malte Peters博士表示,期待天境生物在这一适应症中进一步开发TJ202/MOR202。

  未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创新药物进入临床,患者将会拥有更多药物治疗的选择,治疗效果也将得到不断改善,从而促进中国药物研发进入一个更加良性的循环。天境生物秉承着“持续开发创新生物药,真正改变患者生活”的愿景,集中力量创新肿瘤免疫药物,加大力度研发生物创新药,给骨髓瘤患者带来希望。

  关于TJ202/MOR202

  TJ202/MOR202是由MorphoSys采用HuCAL技术独家开发的人源单克隆抗体。该抗体所针对的多发性骨髓瘤表面CD38抗原,属于恶性浆细胞表面表达最强烈、且均一的肿瘤抗原。该抗体的作用机制是通过抗体依赖性细胞毒性和抗体依赖性细胞吞噬作用杀伤表达CD38的肿瘤细胞。但并没有涉及补体依赖的细胞毒性作用(CDC)。研究表明,CD38抗体还具有在其他癌症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治疗潜力。依据天境生物与MorphoSys于2017年11月签订的许可协议,天境生物拥有TJ202/MOR202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的独家开发和商业化权利。

  关于天境生物

  天境生物(纳斯达克股票代码:IMAB)是一家面向全球的生机勃勃的创新生物药公司。公司聚焦肿瘤免疫和自身免疫疾病领域差异化创新生物药的研发。公司的使命愿景是“持续开发创新生物药,真正改变患者生活”。为抓住机遇,履行使命,天境生物在“快速产品上市”和“快速概念验证”的双轮策略驱动下,通过自主研发,全球项目引进,迅速建立起拥有十多个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药管线。天境生物凭借优秀的药物发现团队、已被验证的临床前及临床开发实力、以及规划建设中的符合国际标准的GMP生产基地,正快速成长为覆盖全产业链的综合性生物制药公司。天境生物在中国和美国都有分支机构。

  关于MorphoSys

  MorphoSys是一家致力于为重症患者开发创新和差异化治疗方案处于临床阶段的生物医药公司。基于公司在抗体研发领域的领先地位,基于MorphoSys在抗体、蛋白质和肽技术方面的技术优势,聚焦于肿瘤领域,公司与合作伙伴共同开发并促进了100多种候选产品,其中27种已进入临床开发。2017年,首个基于MorphoSys专有的抗体技术的产品Tremfya 获得治疗中度至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上市许可,由杨森公司(美国强生公司处方药部门)负责营销。公司自主研发极具优势的候选产品tafasitamab (MOR208) 已通过美国FDA许可,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患者。MorphoSys总部位于德国慕尼黑附近,并于美国设立子公司MorphoSys US Inc.,拥有员工约400多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2-28 05:25 , Processed in 0.389873 second(s), 26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