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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市社保处违反《社会保险法》,滥收滥免滞纳金,谁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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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6 16: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聊城社保公益大案——

  违法滥收滥免“社保滞纳金”,市纪委领导充当“保护伞”,担心引起退费,受案近五个月不敢立案(立案需市委领导点头)——

  依法治国,从严治党,还要走多远?

  事件大概:

  我的家乡——山东聊城

  我的单位——山东聊城人社局社保处,违反《社会保险法》第86条,不经“责令限期补缴程序”,直接按日万分之五,滥收滞纳金,致欠费2000天翻一番;且收缴对象也违法,应对参保单位,不应对职工个人——可怜参保职工苦不堪言,参保企业敢怒不敢言……

  此案属社保公益大案,违法收缴已近七年,涉企上千,涉民上万,涉额上亿。

  此案属损害正在进行案,滞纳金按日计算,触目惊心——但查证简单,办案期短,若因姑息涉及县级干部,便下不了手,故意拖延,会使国家社保信誉严重受损,参保企业和职工的损害持续扩大。近几年,不知压垮了多少企业,吓退了多少职工,因缴不起滞纳金而放弃补缴,影响了退休待遇。

  此案属打击报复案。举报人先被停职,后被免职。为民请命,舍身求法,压力山大。

  “群众的事是天大的事”。

  恳请上级领导尽快关注,并批准山东省内异地查办、彻底查办,还聊城近五十万参保群众,一公平、放心、安全的缴费环境。(电话:1390635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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