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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武汉市东西湖舵落口大市场四区黑恶势力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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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7 17: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舵落口大市场个体经营户(电话:18986070572)事情起因,2017年9月29号我从河南进了一批货物,是半挂车,因为我与彭某琴家是隔壁的隔壁邻居,市场上卸货是常有的事,挂车的车身长,一个店面的位置是停不下的,张某业(彭某琴的丈夫)这个人一向横行霸道,他家的货物车来了可以超出到人家的店面,别人的就不行,还有些外来商户临时停车在路边,离他门面近(都是中小型车)说什么挡了他家的生意,趁人家一离开,不是扎胎就是被放气。

  就因为我的货物车超出一点到他家的门店,开始是辱骂,骂的一些话不堪入耳,我们给他讲道理,他家一贯横行不讲道理,我就是不让你家停车,不但不让,我还要打你家人,就这样,彭上来就对我抽耳光拳打脚踢,这还不算,她的丈夫张某业及儿子,对我丈夫也拳打脚踢,又对我拳脚相加,她家的三个人,人高马大,仗势欺人,张某业其人,一肚子坏水,左邻右舍,深受其害,有几家无法在此做生意,被迫离开,左邻右舍改劝拉架都怕得罪这家害群之马,直到市场派出所来带走处理。他在派出所彭狂妄至极,叫嚣:“我在派出所都敢打你。”

  在这约半个月的时间里,因为我丈夫要时常出车送货不在家,她和她的丈夫多次挑衅,辱骂我还四处叫嚣:“你报警又怎么样!”她的丈夫还狂妄的叫嚣这个市场是他开的。我在这期间派出所及市场管委会找我们谈话做工作,我们选择了宽容,谅解,到最后结案时,张某业在派出所写了保证书,不再寻衅滋事,我们才同意了,我们最后接受了4千元的医药费,而实际医疗费用5千多,精神赔偿,误工费提都没有提,三方签字了结。什么误工费精神损害费等等,我们提都未提,我丈夫被打也未提,结案后,她家又多次辱骂,挑衅,威胁我们,说这钱是给你做棺材用的.

  为了避免矛盾升级,后来再到货时,就停在我的及另外两家的店面前卸货,她觉得没茬可找,只要我们卖货(面粉),她全家就跟我们蹬鼻子竖眼睛,直至今年8月8日,离我们不远的四区七栋三号的陈姓店主给我送来了八袋五得利面粉,他认为机会来了,指使其丈夫张直接到人家店面辱骂抖狠不准给我供货(因为我们两家的品种不全,可以互补,是有业务来往的)。接着彭某业到我的店面对我进行辱骂挑衅,骂我姑娘的话不堪入耳。严重的侵犯了我们的尊严,人格,名誉权利。试问他家又不是五得利面粉这个牌子的总代理,假使是总代理,五得利厂家的区域经理自然会管辖市场的经营范围,这四区是粮油市场,卖米的,卖油的,卖杂粮的,卖面粉的等等,何止一家,她们一家为什么这么蛮横、辱骂、挑衅,向我们吐口水,见我们不予理睬,彭某琴就对我一顿暴打,她人高马大心狠手毒我只能被动的招架挨打。我们找市场管委会已下班,到第二天找管理市场的候经理,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跟他讲了,我的脖子上的伤情也给他看了,候经理于10日上午到他家店面前批评教育了他一顿,谁知道他丈夫张某业这个人渣阳奉阴违,等候经理一走,就对我吹口哨奸笑,戏虐我说:“打的爽,打得快活吧。”

  她把我们的忍让、宽恕、善良认为是软弱可欺的,为了警告教训彭某琴这个人渣,11号上午我被迫拿起了随手锁车的铁链将这个人渣拖倒在地,踢了她两脚,让她知道善良正义是不可欺的,我们是决不向邪恶势力低头的。

  市场派出所把我们带走了询问调查,整个过程有派出所从市场拷贝的监控视频,对邻居走访调查的笔录。派出所认为我的行为过激给我十天拘留的行政处罚,十天之后我从拘留所出来到派出所报警评理,说彭某琴8号打我怎么处罚,就这样派出所给了她五天的行政拘留处罚,之后她们一家还到派出所无理取闹,要求关押我并赔偿她们所谓的药费等等,派出所义正言辞的拔斥了她们的无理要求,但我纯粹的被动挨打却被说成是互殴,我又被拘留了两天,试问公平何在?由于拘留了我十二天,我的合法权益被剥夺,耽误我的治疗时间,给我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我的冤情向谁诉说…而且她们恶人先告状,她告我说我侵害了她完全是捏造事实。我没有伤到她的头部哪里来的脑震荡脑血肿?整个过程都有拷贝的监控视频为证。

  我们是在她们一家保证不再寻衅滋事情况下,才接受的调解,而她们一家的行为是单方撕毁保证协议,一年时间我从被打那天接受调解签字之后,休养期间每天仍被挑衅辱骂饱受精神折磨,彭某琴夫妻俩根本就没有按照签字的保证来做。因此我们现在强烈要求追究彭某琴、张某业、张某(彭某琴儿子)当时2017年9月29号应负的法律责任。我是2018年8月8号被打至8月I1号两次事情派出所进行了解,如果没有8月8号和8月1O号彭某琴张某业不对我挑衅和欺行霸市就不会有8月1I号的事件发生,彭某琴8月11日到医院验伤,她根本就没有受伤,在医院做伪造证据,就是了逃避惩罚,当时我身上还有伤的,我是被迫还击,当时在审讯的过程中,我多次提到要到医院验伤再送拘留所,但是派出所置之不理,强行剥夺了我的合法权益,派出所处理事情是否存在违规,从而导致我丧失了他们8号对我暴力伤害的有力证据,派出所给我10天的行政处罚。8月2I号我被释放后前往派出所报警评理问8号彭某琴将我打伤,警察竟然再一次对我外以行政拘留二日这是不合理的。由于冤情无外诉说,目前我的精神以经崩溃极度抑郁几乎发疯,他一家的恶劣行为与我们党中央倡导的加快了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目标极不协调,由于警察两次行为直接导致我未能及时治疗及检查验份,从而我本应留存显现受伤证据化为鸟有,我在诉彭某琴人身侵权案中败诉,近两年时间我一直为此案奔波,受伤一方反给装病一方倒赔六千多元。所以希望上级部门能够依法处理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欺行霸市、侮辱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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