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769|回复: 0

《与爱情同居的日子》业务员带你虚假认购怎么办?投资电影分红可信?

[复制链接]

2332

主题

2334

帖子

7113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113
发表于 2020-9-28 18: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lign=left]  前言:[/align]
[align=left]  《与爱情同居的日子》电影投资正规吗?《与爱情同居的日子》电影投资合法吗?《与爱情同居的日子》电影投资靠谱吗?《与爱情同居的日子》电影投资可信吗?《与爱情同居的日子》电影投资被骗怎么办?《与爱情同居的日子》迟迟不上映怎么办?电影发行有限公司正规吗?电影发行有限公司是不是有问题?《与爱情同居的日子》电影投资是骗局吗?《与爱情同居的日子》众筹承诺分红稳赚靠谱吗?行骗者肆无忌惮,宏宇法援致力于帮助投资人找寻真相,挽回损失![/align]
[align=center]  片名:《与爱情同居的日子》[/align]
[align=center]  类型:都市、爱情、励志[/align]
[align=center]  版权:原创[/align]
[align=center]  时长:100分钟[/align]
[align=center]  导演:胡芷欣[/align]
[align=center]  出品公司:浙江壹页纸影视制作有限公司[/align][align=left]  [/align]
[align=left]  案例:[/align]
[align=left]  2020年7月份我在一个分析股票证券的公众号里添加了一个网友,后来被拉进了一个群里讲个股讲析和大盘走向,并且讲的还都不错也挺准,告诉我们他正在投资电影,老师说去剧组见了一面,并表示真心想学习的朋友可以讲明,有名额可以申请进入,并表示进入到联盟必须要有执行力!老师表示电影投资项目本可以一个人做,但现在他想出5000万的额度去投资这部剧,同时说明这5000万的额度可以给想学习电影投资的朋友都加入进来!老师表示投资的是热门电影,收益肯定要翻几倍,于是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开始跟着他投资电影,老师一直说跟着他做就没有亏过的,在直播时候展露了他的账户,我看他确实赚了不少,我对他就更加的信服了。在8月中旬的时候,我决定认购28万的股份。[/align]
[align=left]  后来老师丝毫不提其5000万份额的事情,转眼到现在,于是我在网上搜索,看到电影投资现在有很多都是骗人的,我就有点怀疑了。所以想试探一下,找到老师说,现在家里有事,想把投的钱拿回来,收益我也不要了,结果一开始老师还是好生劝阻我,让我继续投,之后看我坚持要,干脆撕破脸,态度非常恶劣,就是不让我退出,甚至干脆不回我消息。我这才清醒过来,自己是被骗了。[/align][align=left]  [/align]
[align=left]  警惕影视投资需注意:[/align]
[align=left]  1、必须是直接跟该电影项目的出品方或者联合出品签合.同,并且需要让出品方出示其对于这部电影的关系文件。[/align]
[align=left]  2、必须是有纸质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投资认购合/同。[/align]
[align=left]  3、必须是直接打款到签合.同公司的对公账.户,不接受任何第三方非出品方或者私人账.户。[/align]
[align=left]  4、投资门槛太低或者给出固定收益的平台万万不可参加。[/align]
[align=left]  注:本文由宏宇法援独家撰写,只是希望能通过此文章对那些在网络金融市场亏损了或者被骗的朋友有所帮助!也希望能帮那些受害的朋友挽回损失!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或者想挽回被愚弄亏损的钱可以来寻求法律咨询团队的帮助!搜索可以添加即可免费咨询![/align]
[align=left]  更多资讯请关注公众号《宏宇法援》[/align]
[align=left]  宏宇法援电话:13294171029       QQ:531384468      微信:bding1234[/align]
[align=left][/alig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1-26 06:33 , Processed in 0.205106 second(s), 25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