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818|回复: 0

河北恒银期货投资亏损骗局,老师喊单刷手续费违规操作!

[复制链接]

968

主题

968

帖子

85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54431
发表于 2021-6-13 21: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北恒银期货平台是正规的吗?在恒银期货操作为何总是亏本?恒银期货老师在直播间喊单频繁亏损有何黑幕?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有没有想过老师跟你非亲非故的为何只带你赚钱!

  市场上有很多出资者,被所谓的业务员,喊单教师拉去做出资,却没想到一次次扛单,爆仓,亏本,终亏的血本无归,其实他们都是一些吃客损的公司,加大点差,刷高额手续费。



  问题平台:河北恒银期货

  交易品种:焦炭,焦煤,玻璃,沪镍,苹果,甲醇等

  带单方式:群喊单、直播间带单、消息推送、一对一指导等方式

  受害者自述被骗经过:从开始的微信群,然后不到一个月就要转新群,各种理由,通过扫码或老师拉人的方式,先后转“牛散高阶训练营”、“牛散高阶训练营108”、“牛散高阶训练营110”、“牛年期市交流群”、“投研同盟会”等微信群操作期货投资。

  我于2020年12月26日加好友领取生猪调研数据,在客服指导下完成河北恒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开户手续,居间人为:达胜咨询。

  2020年12月31日开始转入资金并在微信群“崔海军”、“将军-子龙”、“李乾坤”老师的指导下,按老师在微信群发的期货合约,进场点位,方向进行期货交易。在2021年1月亏损25960元,支付手续费120645.81,在2021年2月盈利161760元,支付手续费81020.37元。

  在春节妖股推荐的盈利冲动下,我追加了期货投资资金,并参加微信群老师的量化交易考核,考核通过后由李乾坤进行一对一的交易指导。

  老师的指导方式为:合约名称,建仓点位,止盈点位,买好后将持仓情况截图发给老师。刚开始有赢有亏,在三月初老师指导波段操作,例如“波段策略,焦炭空单2540附近止盈,后在2540附近反空”,“波段策略,焦炭空单2520附近止盈,后在2520附近进行反多”的反复操作,期货交易波动较大。

  老师给出点位到自己去操作,经常有3个点以内的点差,盈亏实际没多少,但支付的手续费猛增。在3月4日晚市焦炭暴跌,手上焦炭多单12手,于2360平仓。一笔暴亏近18万元。整个三月亏损120640元,支付手续费130345.95元。

  我看到跟着李乾坤老师波段操作亏损太多,转到微信大群跟子龙老师做短线,4月亏损98290元,支付手续费47159.68元。五一假期在家反思,老师的指导,一是趋势做反,然后要求追加资金补仓,二是反复波段操作,而且是根据持仓截图满仓位操作,直接告诉你买几手,卖几手,钱没赚多少,手续费支出猛涨。经历这一些我,后面反思了以下,这从头到尾就一场骗局。



  案件结果:受害者郑先生联系到法援张成,经过交谈,我终于了解到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于是我找到了法律咨询张成顾问帮助我追回损失,在法律咨询张顾问的帮助下,处理的第15天,我接到了该恒银期货平台的电话,他们答应与我和解撤诉,并且退还了我亏损的大部分资金。

  如果您被骗,请保留好相关证据,达到以下几点基本上都是可以追回的:

  1、相关聊天记录

  与分析师或代理商或喊单人员的聊天记录是最基础的证据。因为这类证据能够充分反映我们受骗者受骗的整个过程,相关分析师或代理商在聊天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违规的地方,能够在聊天记录中得到充分反映。

  2、相关交易记录

  投资者或受骗者在交易软件上的整个交易过程,都能在交易记录中得到反映,这份证据能够证明在交易所或平台交易资金损失的过程,只要能够登上相关的交易软件,此交易记录基本都能够下载下来。

  3、相关银行出入金记录

  此类证据是投资者或受骗者自己银行账户的出入金情况,能够反映受骗者投入的资金情况,以及出金情况,两者之差基本就是投资者的全部资金损失。这类证据受骗者基本都能保存,只需要去银行打印一下银行流水即可。

  张成提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如果这种“风险”是老师喊单带来的或者是平台造成,那你可以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正义只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张成法援(V:dzc644)帮你伸张正义,追回亏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1-25 11:57 , Processed in 0.350322 second(s), 25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