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462|回复: 0

恒银期货有监管吗?为何我在恒银期货交易频频亏损?

[复制链接]

1015

主题

1015

帖子

338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382
发表于 2021-6-15 16: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恒银期货有监管吗?为何我在恒银期货交易频频亏损?

恒银期货合法吗?恒银期货操作生猪打新、焦炭(余生继续)、甲醇MA2101、白糖、棕榈油、液化气、焦炭、沪铜、鸡蛋、苹果、螺纹钢可靠吗?恒银期货有监管吗?为何我在恒银期货交易频频亏损?

老师喊单真能赚钱吗?何良、李熹、王辉(壹锋)、阴阳线、逍遥、沈哲、姚华兴、安老师、金若霖、宋成成、隋治铭、郭淳带单亏损被骗了该如何追回?恒银期货带单为何血本无归?现货大宗存在哪些骗局?真能追回平台亏损资金?顾问李然(VX:Mre343)


操作平台:恒银期货(恒银期货博易APP)

居间商:创盈企业、广州鼎亿鑫

营业部:恒银期货总部

带单老师:梁军、李熹、王辉(壹锋)、阴阳线、逍遥、沈哲、姚华兴、安老师、金若霖、宋成成、隋治铭、郭淳、问道老师、凌波翻倍战队、姚华兴、清风老师

老师助理:小美、珊珊影山客服经理

喊单群:梁军论股:新书交流讨论C、西行联盟(八戒)、蓬莱联盟学院、国泰大讲堂、A姚导战队指导群

直播间:华兴学院、捉妖记、金牛当道

操作产品:生猪打新、焦炭(余生继续)、甲醇MA2101、白糖、棕榈油、液化气、焦炭、沪铜、鸡蛋、苹果、螺纹钢等

====自述在平台被骗的经历====

由于尊重客户隐私,该内容不方便透露真实信息(只陈述事情真实发生,相信正在阅读此篇经历的你也感同身受)另外平台不止如此但目的都是一样,遇此遭遇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顾问李然咨询。顾问李然(VX:Mre343)

2020年9月,范先生接到个自称某证券的工作人员电话,然后要求添加范先生的好友,说他有牛股赠送,提供免费诊股。通过之后,把他拉入一个股票交流群,起先范先生根本就没有在意过,但是每天都会给范先生发来一些荐股消息和股市行情,偶尔范先生也会对着大盘看一看,没想到他推荐的股票准确率还挺高。


范先生回顾,在这个群里面分析行情和推荐的股票都是同一个老师,每次听老师讲课觉得很内行,感觉老师在股市中肯定是一个滚打多年的人物。后来不知道是哪个在群里面问了一下“老师是不是有新的投资的路子,赚钱的话老师一定要带着他们”接着群里面的人一个个跟风。

开始老师还百般推脱,后来实在经不住群友的狂轰滥炸就在群里面说他近在恒银期货博易APP平台里面赚了不少,并且还在群里面晒出来这段时间做单的图。

紧接着就在群里面推荐了一个人说是他的助理,大家要跟着一起做的可以加这个人!我入金后开始跟着老师,一切操作指令必须保密,必须有执行力,有一天老师给我说加金,马上会有一个大行情,他们公司布局了操作计划,还说这次把握住收益翻倍都没有问题,我鬼迷心窍的又投了十万,准备着和老师大干一场!

没想到这才是噩梦的开始,刚刚投入当天还算好的,还有一些小盈利,结果第二天就开始连续亏损,期间我多次想要停止,但是老师一直让他操作还说可以赚回来,我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操作,没想到后账户所剩资金还不让出金!顾问李然(VX:Mre343)

我感觉到了事情不对劲。在网上搜索关于恒银期货的信息,偶然间看到了顾问李然的文章,仿佛抓到了后一根救命稻草,马上就与他们取得联系,并递交相关资料!维权的第10天,我接到了平台的电话,该平台与我和解撤诉,并且退还了我亏损的资金。截止到今天,该平台老师依旧在违规带单,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到正在浏览的诸位!


凡是投资黄金、外汇、 股指、期货等被骗亏损。达到以下要求的我们可以维权追回。

1、亏损额度超过3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交易记录在半年以内的。【时间距离越近,追回几率越高】

3、有交易报表或者银行流水 。

4、平台没有跑路还在运作的 。【能够正常出入金】

5、喊单老师或助理还能正常联系的。

6、有跟平台业务员和喊单老师聊天记录的最好。

满足以上条件我们有把握追回、时间3-15工作日,个别平台需要30工作日以上。合作之前会签署明确的协议书,我们承诺客户,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顾问李然(VX:Mre343)

只需提供证据【喊单聊天记录,引导开/户入金记录,入金记录】,李然帮您维.权,追回损失!7---15天必有结果!

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

文/李然(VX:mre343   qq:131793299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1-25 11:25 , Processed in 0.346523 second(s), 26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