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401|回复: 0

中钢期货是虚假交易吗?中钢期货交流群说赚钱的是托吗?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2021-7-8 09:46:11 |阅读模式
  中钢期货是虚假交易吗?中钢期货交流群说赚钱的是托吗?
  中钢期货是骗局吗?老师带单可信吗?中钢期货入金安全吗?在中钢期货投资资金真的进入市场了吗?中钢期货直播间里面说赚钱的都是托吗?中钢期货操作靠谱合法吗?在中钢期货操作真的能赚钱吗?中钢期货能正常出入金吗?中钢期货老师带单亏损,爆仓怎么办?中钢期货投资亏损被骗怎么办?中钢期货被骗亏损资金能追回吗?中钢期货怎么追回自己被骗亏损资金?
  (本文由旭日法援总结撰写,欢迎来电或添加178 1211 6072)
  曝光平台:中钢期货
  带单老师:中钢期货老师(代理商不同老师不同,不影响处理)
  操作产品:期货、原油等
  带单方式:一对一带单、交流群喊单、直播间带单
  以下是平台受害者案例:
  今年1月初我被一个陌生网友加了微信,之后被拉入股票投资群,因为一直有炒股投资的习惯,听群里的老师经常讲解股票方面的知识,一直抱着学习的态度,在群里老师经常推荐一些股票,感觉老师极为负责任,推荐的股票质量也蛮好,都能够有比较大的涨幅,我也有偷偷跟着老师买,还赚了一点,所以对老师产生了信任。过了几天老师在群里说现在股票的行情不好,
  就给我们推荐了中钢期货这个平台,说做这个很赚钱,保证一周之内转40%以上,随后解散了股票群,把我们拉进了另外一个群,后面大家来到直播间听老师讲课,之后老师就几次三番的给我发信息让我跟着他做期货,并且把自己的盈利截图发在群里。在1月12日在中钢期货平台开了户,老师指导我安装了软件并注册了账户,我于1月13日早上怀着怀疑和试一试的态度在账户里面总共充值50000元,刚好可以买几手。
  老师说买一手上涨一个点可以赚不少,他每天在群里面发做单的信息,叫我们看到做单信息就跟着去操作,我第一次做单是在1月13日上午,第一单买的一手5000元,刚开始做有点紧张,价格变化太快,我看到上涨了我就平仓了,后面下午又做了一单,我买的是2手,出局的时候盈利2480元。1月17日早上9点47分,老师又群里面发了做单信息,我跟着操作了一单,买了两手,盈利4120元出局。
  紧接着老师发布了第二单,我也跟着买进去买了两手,买入后价格暴涨(老师指导我们买跌),亏损严重,中间老师要我补仓一手以降低亏损,后面我补了一手,直到中午1点老师说先止损出局,我平仓出局总共亏损了39150元。总体来看有跌有赚,我觉得是自己运气不好,但是1月21日老师又带我操作爆仓了,后来就找不到人了,我这才意识到不对劲感觉自己被骗了。顾问旭日(fw07089)
  套路一:高额回报
  很多人往往想付出之后,就立马获得回报;或者是想以极少的付出得到极大的回报,甚至梦想着不用付出就能回报,这种赚快钱。拿暴利的心理,是典型的贪婪心理导致的。
  套路二:保本保收益
  现在理财产品已经打破了刚兑,不能承若的保本保收益,即使是银行存款,也不会给你表示的保本保收益,连安全的国债都有风险,更何况是这些不明来路的投资产品。
  套路三:高额返.利
  返.利本来是一种正常的消费模式,指消费者购买商品之后,再返还给消费者一些利润。但是高额返现就成了常用的手段,例如购买商品之后,不仅能够获得积分,可以换取商品,变成真金白银。
  套路四:盈利模式不清
  任何一种金融产品,不管包装得多复杂,一定会有一个底层的实体资产,否则这个产品就是无源之水,如果底层资产不清楚、不透明,上层产品随时都可能会坍塌,既然是,那么肯定就是无水之源。
  ▲金融追损旭日(fw07089)在这里提醒您:
  投资被p后,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达到以下几点要求我方可以通过维权处理帮你追回:
  1:亏损额度超过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交易记录在半年以内的
  3:有交易报表和者银行转账记录的
  4:平台没有跑还在运作的
  5:有跟平台业务员和喊单老师聊天记录的最好。
  资金被p不要灰心,满足以上5个条件我们有8成以上的把握挽回、时间1-15个工作日,个别平台会需一个月左右。合作之前会签署明确的协议书。不成功不收任何费用!
  (本文由旭日法援总结撰写,欢迎来电或添加178 1211 6072)

回复

使用道具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1-26 00:55 , Processed in 0.135023 second(s), 17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