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285|回复: 0

津投期货老师带单操作亏损严重,受害者亲述被骗追损经过

[复制链接]

3157

主题

3164

帖子

9767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767
发表于 2021-8-3 16: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津投期货老师带单操作亏损严重,受害者亲述被骗追损经过

​​居间公司包装所谓的老师来开通直播讲解期货的知识,主要是为了引导投资者去操作刷去手续费,这种情况下,对方收取的手续费甚至是普通情况的5倍,10倍!总的来说,主要就是把你当“工具人”来刷手续费了王鑫官微cau147

津投期货是正规期货平台吗?津投期货受国家监管吗?老师为何要带你操作鼓吹津投期货交易平台?老师和津投期货平台背后究竟又有何利益纠葛?你的亏损头寸全部进了津投期货平台和老师的口袋?津投期货平台和老师如何一步步让你步入陷阱而不自知?你的亏损是认命?还是该让老师和津投期货平台来买单?

违规平台:天津津投期货

投资品种:铜、天然橡胶、鸡蛋、豆粕、菜籽粕、铁矿石、焦炭、螺纹钢、甲醇、苯乙烯等

带单老师:长风、闪电、春暖花开等等

津投期货受害者真实案例:

2021年4月中旬,家住河北承德的赵先生在网上浏览无意中点开一个直播间,里面有老师在免费讲解股票知识。赵先生自己平时也在炒股,但是一直把握不好行情,所以总是亏多赚少。听了老师讲解分析,赵先生感觉老师讲解的非常专业,于是就关注了这个直播间,并进了他们的股票交流群。

老师每天会在群里推荐几只股票,赵先生出于好奇心偷偷跟着老师买了几手,发现股票确实涨了。群里也有其他的股友(托)每天都会晒自己的盈利截图,并吹捧老师如何如何厉害,跟着老师一定能发大财。

好景不长,过了一个多星期,老师在群里说最近A股大盘不稳,炒股风险很高,无意中透露出自己最专业的是炒期货,并将自己的账户余额展示给大家看,这个时候群里有的人提议说要让老师带着大家一起操作期货,于是老师让想要跟着他炒期货的股友们加他助理的微信,帮助大家开设期货账户。

赵先生一开始也有怀疑,但是看之前老师讲解的股票都很专业,并且助理给他展示了这个津投期货所有的证件和资质,并讲解了一些期货的基础知识,犹豫了几天,这其中群里面不断的有人发自己的开户入金截图,和津投期货的盈利截图,赵先生也心动了

五月初的时候,赵先生在助理的劝说下也加入了其中。老师也很热心的指导,前面几手交易连着都是赚的,但都是轻仓操作,所以也都是小赚。之间赵先生自己也出资金试了一下,发现没有任何限制,自此赵先生放下了所有的顾虑,以为跟着老师能赚不少钱。在操作了几天之后,开始出现亏损了,老师说让赵先生对他有信心,不要着急,等大行情到来一次就能赚回来。

到了五月中旬的时候,老师说螺纹钢有一波大行情,让赵先生加足资金,赵先生又入了50万进去,但是令人没想到的是,就是老师所谓的这一波大行情,让赵先生直接爆仓亏完。赵先生意识到自己可能是中了圈套,前前后后一共入资金了76万,结果全部亏完。这个时候赵先生找老师理论,老师也不去理会他,并将他移出了交流群。

——处理结果

赵先生联系上金融卫士之后,了解了情况,提交了相关资料,我司专员马上开展相关工作,经过将近1个月的交流,成功帮助赵先生挽回了53万亏损资金!

对于已经深受其害而心急如焚的你,金融卫士还是那句话:

不妨收集好你手中被骗的证据,求助王鑫,我虽不能保证一定帮你追回损失,但是会根据不同的情况给大家最好的建议,我们在此承诺,不追回你的资金决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不管是投资电影,期货,股票,原油,外汇黄金,数字货币、融资融券、证券公司交荐股会员费,购买炒股软件、大宗商品等被骗的,达到以下要求可以进行追损:

1:亏损额度超过3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交易记录在半年以内的

3:有交易报表跟银行转账记录的

4:平台没有跑还在运作的(平台可以正常出入金)

5:有跟平台业务员和喊单老师聊天记录的最好。

资金被骗不要灰心,满足以上5个条件我们有8成以上的把握挽回、时间3-15个工作日,个别平台会需一个月左右。合作之前会签署明确的协议书。

公众号/慧眼识风险(王鑫官微cau147  QQ:26318463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1-27 15:38 , Processed in 0.397902 second(s), 26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