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308|回复: 0

在江苏百瑞赢证券炒股交服务费被骗,忽悠客户不负责任!

[复制链接]

968

主题

968

帖子

85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54431
发表于 2021-8-4 23: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百瑞赢证券公司收费以后没有给投资者一个对应的服务,收费之前股票推的确实还不错,为什么之后就变了呢!

  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句话现在理解不光是股市中的风险,场外的风险也需要投资者谨慎。现在投顾公司到处在社交平台宣传他们公司产品,有荐股、卖软件、讲课等等方式让投资者交费跟着他们炒股,很多投资者经不住诱惑就花钱买了。今天着重跟大家讲下江苏百瑞赢这个家公司。



  曝光平台:江苏百瑞赢证券咨询有限公司

  带单方式:一对一指导、微信QQ群宣传

  投资品种:股票服务费,股票投顾费,股票会员费

  受害者自述:

  2020年12月,公司的工作人员把我拉进了一个股票群,我先后几次退群,又重新被拉进去,群里每天推荐的股票都涨停,什么月末布局等收益百分之几十的,因为本身我也会买点股票,前期和另外一家机构做过,总体来说是亏钱的,经过他们几个月的宣传,搞得我经不住诱惑。

  一开始我并不相信,后来看他们群中发老师带他们会员用户操作赚钱的截图,加上公司的业务员天天给我打电话夸大收益,承诺交款成为会员后可提供股票的介入点、仓位控制,原价59800元服务费,服务期限6个月。

  2020年7月6日,公司平台联系人说帮我申请到了一个优惠名额,只需缴纳32800元即可成为会员,服务内容与59800的一样。由他亲自带我,向我推荐股票,每月底布置月末票,收益高达35%,每周推荐2-3只股票,每次1只,会提示股票介入点、仓位、持股的时间等信息,每周末还会体检周末票,收益可观。

  他们老师说叫我不要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月末布局,叫我想办法去借点钱,等挣了钱家人就不会说了,还有一个客户和我一样的,结果人家挣了钱,于是我通过他们对公帐户,转了49800的投顾费用,她们承诺付款后会有牛股。

  交完钱就签了一个电子合同,但是自从交完服务费之后,推荐的股票很少,并且基本都是亏得,我找老师去退款,说现在不想做股票了,把服务费退给我,但是他们始终不肯退。



  案件处理结果

  当时我即愤怒又束手无策。于是去网上搜了一下关于公司的信息,没想到有这么多的负面消息,后来我就在网上搜文章,无意间找了到了张成法援的文章,看到他们写的文章后和我受骗的经历很相似,于是联系到了他们!在他们的指导下,我提供了操作证据和老师带单的证据!经过差不多一个礼拜的交涉,平台最终答应赔偿。当天所有亏损就全部打到我的卡上。张成法援:dzc644

  市场上投顾公司三种收费套路方式:

  第一:投顾服务费、会员费套路:

  让投资者加微.信或者Q群,先免费推荐股票,分析股票行情,他们推荐的股票一般都涨的挺好,有时他们分析的准确,投资者肯定就会觉得他们公司很牛,逐渐他们就开始让股民按季度或则年费,说是要给股民推荐牛股。一般一年费用在1-10万左右不等,说是保准收费其实就是看人收费!

  交完费,才发现他们推荐的股票跟之前宣传的情况是大相径庭,随着跟着他们操作的时间越久亏损是越厉害。到最后还不如自己来操作,可能情况都比他们指导要强。

  第二:炒股软件费用套路:

  让投资者去买软件之前,肯定跟之前第一种套路一样,先是给荐股,让你感觉还不错!其中他们可能直接打电话给股民的可能性大,然后就是宣传他们的投顾产品,多么智能,数据分析多么强大!同时也可能在软件中推送股票消息!当你买到软件之后,发现这软件一无是处,如果软件就能赚钱,还需要什么技术分析师?切记不要花钱买软件!

  第三:开课教授炒股

  以开课的方式收费,教广大的股民炒股。听着并没有什么不好,其关键就是股民交了巨额的费用给他们,发现学到的东西还不如买两本书。这样的方式更隐蔽一些,很多股民觉得是自己的操作问题,老师讲的并没有错!也正是这种心理,才让他们有机可骗!

  张成寄语:希望凡是缴纳荐股服务费的投资者能醒悟,这些投顾公司的操作手法是不合法不合规的!也许正义会迟到但是不会缺席,亏损被骗了不要灰心,及时收集自己的证据资料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要证据基本齐全,我们就有把握可以追回您被骗的资金!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详情咨询请认准张成法援(V:dzc6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1-27 16:50 , Processed in 0.152422 second(s), 24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