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307|回复: 0

东方财富的操盘密码收费炒股软件不可信,使用之后亏钱!

[复制链接]

968

主题

968

帖子

85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54431
发表于 2021-9-2 11: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东方财富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操盘密码股票软件使用效果并不好,之前东方财富的业务员跟客户宣传的可不是这样,把软件的功能都吹上天了,现在亏钱了怎么办?

  东方财富的软件跟其他投顾公司的一样,并没有多大用处,一味地吹公司的产品,而没有给客户提供必要的风险,这是在骗客户!想赚钱可以,但产品得过硬,不然只是虚假宣传!


  问题平台:上海东方财富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操盘密码

  致损方式:推荐的股票亏损、股票软件费

  上海东方财富证券投资受害者缴费真实案例

  21年4月初的时候有一位自称是上海东方财富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加上了我,把我拉进了群东财联盟,群里偶尔给推荐一些股票,我观察了一段时间股票都还不错,后面就跟着买了,只要买了基本都是赚钱的,只是群里给的票并不是每天都有,而是几天甚至一星期才推荐1只,我在想,她们这种“好票”要是每天都能给我推荐,那收益就比较可靠了。

  于是我在微信上让她每天给我推荐一些股票,我赚钱之后给她发红包,她说她发给我的股票是他们那边会员才能买的内部牛股,她不可能每天给我提供,她说成为他们的会员客户后,不仅每天都有像之前给我的那样的牛股,还可以享受一对一的顶级服务,安排老操盘手帮助我,享受他们操盘的操作计划,实时跟进建仓,甚至是在建仓的时候他们可以提供精准买卖点及仓位,然后建仓信息分析师会通过电话或微信告诉我,避免错过最佳买卖点。

  说实话我心动了,再联想到她之前给我发的股票,确实赚钱了,若是真成为她们会员长此下去我收益还是很客观的,经不住诱惑的我最终还是交了28000元服务费(服务费分好几个档次),在她的催促下我签署了她要我签的合同,成为了她们的内部会员。

  在我成为她们会员不久后,我发现他们根本不想带我挣钱,她们就是骗我服务费,给我的股票全都是亏损的,好在我及时收手才没有让损失加大,现在我想要让他们退还我的服务费,他们用只言片语敷衍我,我看懂了她们是拒不退还,我不懂得如何维权,一时我陷入了迷茫,我很害怕我的钱就这样要不回来了。

  ——处理结果——

  因为周先生这个缴费时间也比较短,而且也确实一点收益都没有给投资者创造,我们是很有信心能够挽回损失的,周先生果断委托了我们,签订协议以后,我方专员马上开始着手处理,最后上海东方财富证券投资将全额的服务费退还到了周先生账户!追损顾问张成:dzc644



  市场上投顾公司三种收费套路方式:

  第一:投顾服务费、会员费套路:

  让投资者加微.信或者Q群,先免费推荐股票,分析股票行情,他们推荐的股票一般都涨的挺好,有时他们分析的准确,投资者肯定就会觉得他们公司很牛,逐渐他们就开始让股民按季度或则年费,说是要给股民推荐牛股。一般一年费用在1-10万左右不等,说是保准收费其实就是看人收费!

  交完费,才发现他们推荐的股票跟之前宣传的情况是大相径庭,随着跟着他们操作的时间越久亏损是越厉害。到最后还不如自己来操作,可能情况都比他们指导要强。

  第二:炒股软件费用套路:

  让投资者去买软件之前,肯定跟之前第一种套路一样,先是给荐股,让你感觉还不错!其中他们可能直接打电话给股民的可能性大,然后就是宣传他们的投顾产品,多么智能,数据分析多么强大!同时也可能在软件中推送股票消息!当你买到软件之后,发现这软件一无是处,如果软件就能赚钱,还需要什么技术分析师?切记不要花钱买软件!

  第三:开课教授炒股

  以开课的方式收费,教广大的股民炒股。听着并没有什么不好,其关键就是股民交了巨额的费用给他们,发现学到的东西还不如买两本书。这样的方式更隐蔽一些,很多股民觉得是自己的操作问题,老师讲的并没有错!也正是这种心理,才让他们有机可骗!

  张成寄语:希望凡是缴纳荐股服务费的投资者能醒悟,这些投顾公司的操作手法是不合法不合规的!也许正义会迟到但是不会缺席,亏损被骗了不要灰心,及时收集自己的证据资料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要证据基本齐全,我们就有把握可以追回您被骗的资金!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详情咨询请认准张成法援(V:dzc6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1-28 14:50 , Processed in 0.458863 second(s), 26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