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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及靖江市相关人员集体包庇居尧各种违法犯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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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3 10: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泰州市及靖江市相关人员集体包庇居尧各种违法犯纪

  靖江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律检查文件靖交机关纪委【2021】1号文件关于三起违规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二)第二项关于处理靖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港政一中队副中队长居尧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港政居尧办企业的问题已违规违纪,明知居尧不好办企业而分了拆迁款400多万元,是很严重的问题,而且已立案侦查,但在纪委的包庇下最终只给了警告处分。(三)你们靖江纪委及交通局纪委没有按照我刘兴荣提供的居尧真实犯罪证据材料认真对待和处理。首先你们交通局纪委已认定办企业违规,那就请问靖江市纪委及交通局纪委,居尧利用权力指使严小平黑恶势力威逼我、伪造我签字,打伤我,从拆迁中勾结拆迁办主任盛增元等分了400万人民币,你们靖江市纪委为什么不处理?泰州市交通局纪委刘亚明和靖江市交通局卢红进等集体领导班子,你们就是共同在包庇居尧犯罪行为和官官相互勾结共同犯罪。(四)靖江市交通局【2021】1号文件中第二条中更加进一步说明了居尧的身份,居尧在原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及市口岸管理办公室工作期间,主要从事港口管理相关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按照规定是不能参与企业有关的任何事务的,更何况居尧他利用自己的权力伪造签字,指使黑社会人员严小平等人在靖江市凯悦大酒店威逼我签字,并且当时有袁冬芳、居尧、严小平签字,而且还各自都盖了血罗印,股东会议中提到的24%的股份转让协议给黑社会人员严小平,实际上就是袁冬芳和居尧给严小平的保护费,同时也是你们交通局干部居尧变相利用权利,为达到自己在拆迁中得到不该得的钱财。严小平等黑社会人员的犯罪事实,居尧和他们是一伙的。严小平就是你们交通局居尧的保护伞。居尧伪造我签字有工商部门开出的鉴定手续,去做了笔迹鉴定,你们认为不真实可以重做。就单说伪造我签字这一条你们交通局也不应该这样处理。泰州市交通局刘亚明和靖江市交通局卢红进就是居尧的保护伞。(五)你们交通局分管港口的干部居尧,他是不能参加和相关港口企业有关的任何事宜的,更何况居尧利用权力在拆迁中伙同开发区拆迁办主任盛增元等人共同合谋骗取拆迁款,且居尧一人就拿了拆迁款400多万。居尧还多次指使严小平等人,如果我不肯签字就威逼我和打我等多种手段对我实施暴力,这就是犯罪,当时我有公安局报警记录和2012年居尧和袁冬芳指使打我的伤情鉴定书,鉴定书上写的很清楚。总之你们交通局干部居尧和黑社会员严小平是逃脱不了关系的,居然还买通了公安人员,如果公安人员没有被居尧等人买通,请问你们公安部门能拿出当年的结案号是多少吗?结案依据呢?该案是不可以调解的,你们公安局部分干警就是在包庇打伤我的居尧的犯罪事实。当年如果不是你们交通局干部居尧利用权力到盛通港务公司来参与企业,我们的企业到目前应该是过亿元的大规模企业。最后企业没有办成,什么项目也没有进场,实际就是骗局,骗了国家拆迁款几千万元。他居尧介入的目的很明显,就是利用权力,同时指使黑社会人员严小平等人共同获取拆迁款,你们的交通局干部居尧就是在犯罪。你们靖江市纪委和靖江市交通局纪委还在帮他开拓,这是在包庇他居尧犯罪,做居尧的保护伞。靖江市纪委实际上形同虚设,这能做做保护伞。(六)在种种证据和事实面前,你们纪检的少数干部和交通局纪委及相关部门领导就给居尧一个警告处分,你们自己敢说没有被居尧等人买通,你们是懂法的,你们认为这样处理适法适理吗?(七)居尧指使黑社会人员严小平等黑恶势力将我打伤,威逼我签字和伪造我签字,采取了一条辱骂、恐吓、殴打等多种手段对我,你们纪检应该要移交检察院公安等相关部门,将勾结黑社会人员的你们交通局居尧进行法办,追查刑事犯罪。(八)靖江市纪检公开开会讨论时,还有少数干部公开包庇居尧,这就是在拿法律开玩笑,也可以说收取了居尧等人的钱财,只有这种解释才能解释的通!(九)泰州市交通局刘亚明多次帮找靖江市纪委和交通局纪委利用手段,找各种关系在做居尧犯罪分子的后台保护伞,如果靖江市纪委和交通局少数领导没有收取居尧的好处,请问你们靖江市交通局机关,【2021】1号文件二条处理居尧的问题,是这样的结果吗?文件中讲的是要严守《准则》、《条例》,严守“十项禁令”,准则、条例和十项禁令中有没有叫你们交通局进行包庇居尧的犯罪事实这一条呢?第二条靖江市和交通局等领导完全没有按我提供的事实材料去办,就是收取了居尧的钱和物,只有这一种解释。做做表面文章,没有实事求是去办。难道泰州交通局纪委刘亚明作为一个交通局领导干部及靖江市交通局卢红进领导干部,你们自己认为按照材料这样处理居尧合法合适吗?难道刘亚明和卢红进不知道居尧从企业拆迁中分得了大量现金吗?作为一个干部要为民办实事而不是做像居尧这个坏分子干部的保护伞。我是一个农民当然不懂法,但我从来不违法,是少数领导干部以懂法的权利,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居尧是不得长久的,我再次恳请各位领导监督领导及相关领导进一步重新核实居尧的犯罪行为。如果你们查的居尧没有在企业拆迁中拿400多万元,认为我说的是假的,我就想办法死在相关部门大门面前,向你们说明这是我的错。希望书面给我一个答复。

  举报人姓名:刘兴荣、电话:13961027394

  

  本帖转自于微博,不负责法律后果:https://weibo.com/7696871479/KxP73wHQD?type=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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