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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李淼、张雪纯违法违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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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5 10: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唐山市丰润区李淼、张雪纯违法违纪事实

  董秀颂,女,联系方式13932598131 ,住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

  实名向各媒体及社会公开唐山法院及地方公职人员的“美式”霸权

  一、2011年3月1日李淼、张雪纯各出资100万元和石志民三人合伙租赁经营唐山市丰润区新军屯镇新和供销大厦,三人协商聘请董秀颂负责管理。2013年为规避党政查处李淼、张雪纯找到董秀颂要求签写--份假协议,并要求帮其隐瞒做生意的事实。李淼由其妻王凤月代名,张雪纯由其母韩秀梅代名,还将时间倒签到2009年5月27日。

  二、2013年8月李淼、王凤月为转移巨额财产名下公司及多套房产又办理了假离婚(离婚后依然共同生活在一起,且又育有一子)。

  三、2015年时任丰润区住建局局长李春芳因受贿被约谈,李淼、张雪纯(其父张万里交通局副局长)又找到我要求把每年的利润分红改成固定分红,每人每年40万元,最后一年租期是半年应该是20万元,二人表示本人及家属都不适合出面做最后的合伙财产处理,要求最后半年加10万元。最后在他们的引诱下鉴了一份假的“退伙协议”。同年王凤月将其名下所有公司股份及生意都转到了其他人名下,其中玉田县金世利担保有限公司经几翻周转转到其弟王凤亮名下。也是一例。

  四、2016年10月,李淼、张雪纯自认为做好了一切合法手段,于2016年10月以王凤月,王媛媛(张雪纯妻)出面拿着2015年鉴的假退伙协议把我告上法庭,我找律师咨询,律师告诉我这个退伙协议刚刚过了合同撤回时效,这明显是故意诈骗陷害。可这一切就是被丰润区法院,唐山中院枉判成了退伙欠款。我就想问问法院的执法人员:你们收了对方多少金钱,让你们丧失了良心的底线。

  五、2017年5月丰润区纪委据群众反映如实查办,查实李淼名下另有众多房产: 1、丰润城西小区518--7-101号102号,住宅面积126. 84、商用面积75. 77。于2011年10月18日由李淼、王凤月共同出资207. 5835万元购买; 2、唐山市梧桐大道209-1- -401房产一套; 3、玉田县榆林路城西南大街大院一套房产; 4、丰润区厂前路3号大院一套;5、金谷小区211- -5- -301 登记在其母亲张建敏名下; 6、丰润区园东小区508-1号房产,2008. 12李淼出资80万元购.买,359.04平米商用129. 78平米,2012.3. 14取证房屋所有权归李森、王凤月。2012. 1.5过户给吴楠,2017.6.1吴楠楠又过户给王凤月名下。

  张雪纯: 1;城西《未查》 2:城西别墅《无证未查》3:2017年3月21日张雪纯、王媛媛出资106.59万元购买恒大学庭307-1--901号。

  查实后:建议给与李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10万元,并建议免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建议给与张雪纯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242.5万元。但直到现在违纪款依然没有上缴。

  李淼、张雪纯等人均为公职人员,但其直接货币投资和名下房产总资产均达数千万元,这明显与其家庭收入不符。一直在号召老虎苍蝇一起打而李淼、张雪纯等却一直逍遥法外。是有人在包庇还是? ? ?善良群众期待着结果!也希望通过媒体报道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处理董秀颂,女,联系方式13932598131 ,住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

  实名向各媒体及社会公开

  唐山法院及地方公职人员的“美式”霸权

  一、2011年3月1日李淼、张雪纯各出资100万元和石志民三人合伙租赁经营唐山市丰润区新军屯镇新和供销大厦,三人协商聘请董秀颂负责管理。2013年为规避党政查处李淼、张雪纯找到董秀颂要求签写--份假协议,并要求帮其隐瞒做生意的事实。李淼由其妻王凤月代名,张雪纯由其母韩秀梅代名,还将时间倒签到2009年5月27日。

  二、2013年8月李淼、王凤月为转移巨额财产名下公司及多套房产又办理了假离婚(离婚后依然共同生活在一起,且又育有一子)。

  三、2015年时任丰润区住建局局长李春芳因受贿被约谈,李淼、张雪纯(其父张万里交通局副局长)又找到我要求把每年的利润分红改成固定分红,每人每年40万元,最后一年租期是半年应该是20万元,二人表示本人及家属都不适合出面做最后的合伙财产处理,要求最后半年加10万元。最后在他们的引诱下鉴了一份假的“退伙协议”。同年王凤月将其名下所有公司股份及生意都转到了其他人名下,其中玉田县金世利担保有限公司经几翻周转转到其弟王凤亮名下。也是一例。

  四、2016年10月,李淼、张雪纯自认为做好了一切合法手段,于2016年10月以王凤月,王媛媛(张雪纯妻)出面拿着2015年鉴的假退伙协议把我告上法庭,我找律师咨询,律师告诉我这个退伙协议刚刚过了合同撤回时效,这明显是故意诈骗陷害。可这一切就是被丰润区法院,唐山中院枉判成了退伙欠款。我就想问问法院的执法人员:你们收了对方多少金钱,让你们丧失了良心的底线。

  五、2017年5月丰润区纪委据群众反映如实查办,查实李淼名下另有众多房产: 1、丰润城西小区518--7-101号102号,住宅面积126. 84、商用面积75. 77。于2011年10月18日由李淼、王凤月共同出资207. 5835万元购买; 2、唐山市梧桐大道209-1- -401房产一套; 3、玉田县榆林路城西南大街大院一套房产; 4、丰润区厂前路3号大院一套;5、金谷小区211- -5- -301 登记在其母亲张建敏名下; 6、丰润区园东小区508-1号房产,2008. 12李淼出资80万元购.买,359.04平米商用129. 78平米,2012.3. 14取证房屋所有权归李森、王凤月。2012. 1.5过户给吴楠,2017.6.1吴楠楠又过户给王凤月名下。

  张雪纯: 1;城西《未查》 2:城西别墅《无证未查》3:2017年3月21日张雪纯、王媛媛出资106.59万元购买恒大学庭307-1--901号。

  查实后:建议给与李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10万元,并建议免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建议给与张雪纯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242.5万元。但直到现在违纪款依然没有上缴。

  李淼、张雪纯等人均为公职人员,但其直接货币投资和名下房产总资产均达数千万元,这明显与其家庭收入不符。一直在号召老虎苍蝇一起打而李淼、张雪纯等却一直逍遥法外。是有人在包庇还是? ? ?善良群众期待着结果!也希望通过媒体报道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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