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590|回复: 0

上海汇正炒股帮收费荐股套路曝光!股票频频亏损怎么退费

[复制链接]

7435

主题

7437

帖子

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2477
QQ
发表于 2021-9-24 16: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汇正财经花钱买的选股服务,股票接连亏损怎么拿回交的钱?
  ​​​​上海汇正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合法合规吗?上海汇正财经老师带单真的能赚钱吗?上海汇正财经老师喊单亏损了正常吗?在上海汇正财经推荐股票亏损了怎么办?上海汇正财经交的服务费能追回来吗?上海汇正财经被騙如何挽回被騙的资金?上海汇正财经曹宇峰操盘赢家掌赢决策怎么样?能赚钱吗?
  (本文由旭日法援总结撰写,欢迎来电或添加17812116072)
  曝光平台:上海上海汇正财经顾问有限公司
  平台产品:①选股雷达588②牛人掌股10800③操盘赢家④掌赢决策选股系统2998/年、核心跟投/上海汇正炒股帮/金斗云智投
  操作方式:会员服务费、软件服务费等
  服务费价格:5980-100000不等
  带单方式:线下群聊喊单,直播间喊单,微信一对一喊单
  带单老师:曹宇峰、顾晨浩
  平台受害者真实经历自述(经过本人同意由旭日整理后发布):
  202O年10月初我被拉进一个微信群后一个头像是男,声音是女人,自称是汇正财经高级投顾毕端的人每天给我微信上,发雷达选股贏利的图片,观察一个多月我动心了,因钱不多想试试所以就交了688元。
  后来实际操作发现,还不如东方财富免费发的,每日东方金股胜率髙。后来他继续给我发图片,我说汇正软件上的雷达选股胜率不高做亏了,他说可以升级服务加入核心跟投老师,给我加了一个单聊的微信,头像上是AAAAA冉盈盈。
  每天给我发核心跟投的票,还有赢.钱的客户现身感谢汇正财经老师的录像,一个月后搞抽奖活动,近二万的核心跟投服务费减到13800元。电话対我说跟老师做有买卖点,服务费一二只票就赚回了。
  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面,给我发了大量贏利图片,我信了冉盈盈,于2020年11月19日又向汇正财经汇款13800元。结果通过观察实验,我亏了,最想不通的是有的票如“中金公司”上升趋势没买,完全买下跌趋势的票!
  这件事我越想越不对劲,于是我在网上搜索上海汇正的资料,看到了旭日法援的文章,我才了解到,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騙局!我找到了旭日法援,委托旭日法援帮助维权追回损失,在旭日法援的帮助下,维权的第8天,我接到了上海汇正公司的电话,上海汇正公司要求与我和解撤诉,并且退还了我亏损的资金。截止到今天上海汇正依旧在运作騙人,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到正在浏览的诸位!
  投顾公司骗取股民投顾服务费有哪些套路呢?
  1、投顾公司下方代理公司获得相应经营权之后,会组织业务部门,给市场中股民联系。通常都是以所谓的免费“荐股”开头的。
  2、展示实力:投顾的业务人员添加上股民好友之后,会推荐股票给股民朋友参考,有时会推荐盘后票吸引股民信任其实力。
  3、收取投顾服务费:待股民朋友相信了其“能力”之后,投顾业务员就会跟投资者收取所谓的“服务费”。
  4、最终结果:股民朋友给投顾公司缴纳了投顾服务费后,会安排所谓的老师指导推荐股票,但是最终股民朋友亏损的状况并不能得到改善,依旧是亏损的!
  ▲对于已经深受其害而心急如焚的你,旭日还是那句话:
  不妨收集好你手中被骗的证据,求助旭日,我虽不能保证一定帮你追回损失,但是会根据不同的情况给大家最好的建议。
  不管是投资电影,期货,股票,原油,外汇黄金,数字货币、融资融券、大宗商品等被骗的,达到以下要求可以进行追损:
  1:亏损额度超过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交易记录在半年以内的
  3:有交易报表和者银行转账记录的
  4:平台没有跑还在运作的
  5:有跟平台业务员和喊单老师聊天记录的最好。
  资金被騙不要灰心,满足以上5个条件我们有8成以上的把握挽回、时间1-15个工作日,个别平台会需一个月左右。
  提示:如果你或者你身边的朋友也碰到过类似的遭遇,请及时联系我们,帮助你挽回损失。合作之前会签署明确的协议书,我们承诺客户,先做事后买单,事前不收你任何费用,你也不用担心,追回资金是平台直接退还到你本人的银行账户上,钱到账后再付我们的佣金。
  (本文由旭日法援总结撰写,欢迎来电或添加1781211607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1-30 15:38 , Processed in 0.413570 second(s), 27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