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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珙县四合村:“村霸”干部被指有保护伞撑腰,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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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8 16: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人们的印象中,“老虎”往往张开血盆大口,吞噬公共资金和资源,而“苍蝇”常常叮点小肉、吃拿卡要。但现在,“苍蝇式腐败”出现了新的类型,就是一些腐败分子虽然级别不高、权力不重,但其贪腐的“能力”不小、“成果”很大。近年来,从“3亿村官”到“百万镇长”“千万园长”,乃至挪用上亿元资金的村会计,都是“小官巨贪”的现实案例。

  这些特点归结为一点,就是一些“小官”虽小,但其掌握的权力不小、资源不少,存在不小的寻租空间。如果这些村官把手中的权力用来牟取私利,横行乡里,再加上有相关职能部门的“保护伞”背后撑腰,摇身一变就成了危害一方的“村霸”。

  近日,宜宾市珙县王家镇四合村多位村民,就联名举报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邓友聪,在四合村的林业改制中如“村霸”般以权谋私、强买强砍、垄断经营、获取暴利。把本该属于确权颁证到户的林权证,只确权颁证到社。利用背后权力部门的“保护伞”又把确权颁证到社的林权证紧紧控制在自己手中,索取各社社长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伙同王家镇林业站站长和珙县林业局相关人员非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共谋非法利益,作案时间长达13年之久。

  依仗权势肆意欺凌百姓

  据四合村五社村民邓杰反映,本应该属于林农长期自有的林木,在林改时只须把林权证颁证到户即可。但是邓友聪为了实施强买、强砍、获取暴利的目的,卡着林权证,只颁证到社。控制林权证后,对每户林农的林木实行分户压价购买。所有购买林木的价格均由邓友聪说了算,根本不许林农们讨价还价,全村共计有1000余亩。(注明:林木属于林农所有,应先颁发林权证到户、再进行分户购买。扣压政策强迫林农进行林木交易已购成犯罪。)

  原四合村有村办林场600余亩,在林业改制中本着林随地走的原则已归还各社,村办集体林场已自动解体,不复存在,所有归还各社的林木应属于各社群众共同所有。但邓友聪作为村支书、村主任对此政策闭而不谈,根本不让群众知晓,私自伙同林业站相关人员办理此林木的采伐许可证进行强砍。有群众上前阻止,邓友聪讲:“这是村林场,不关你的事。”

  就这样,600余亩大径材的林木全被邓友聪等人恶意的占有了。

  “如四合村1社小地名“瓦落石、正坡”两宗地块共有林木100余亩,邓友聪私人就以100万元的价格转给了洛表镇余某某,四合村3社小地名:大草山、凉水井、大扁、清冈湾顶有300余亩;四合村2社有200余亩,在被砍伐数年后的今天仍是一片荒山。”

  “邓友聪还强行砍伐四合村5社邓某等7户村民位于小地名:“林场门口”、“马劲子”林木80余亩。经多次交涉无果,无奈之下,几户村民们不得不进行法律维权。法院审理后才认定邓友聪持有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是非法行为,此类型在四合村5社就达300余亩,在全村有1000余亩。”

  “荒唐的是,就在我们2020年9月向相关政府部门举报期间,邓友聪堂而皇之的又在四合村5社强行非法砍伐邓正雄林木10亩,四合村四社张永端林木10亩。”在笔者调查过程中,一位大姐欲哭无泪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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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ou191027007 楼主

  2021-09-24 11:08

  2楼

  背后疑有“保护伞”撑腰横行乡里

  另外,经过笔者多方走访调查核实,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邓友聪近些年利用职权,采取欺骗、诈骗和偷梁换柱的手段,诈骗或者欺骗群众,欺压百姓、殴打弱势村民。整个四合村有不少村社小组和村民都深受其害。

  邓友聪甚至在公开场合扬言:“总有别有用心的人放着太平日子不过,就知道到处告状,管个屁用?凭我的实力和官场的人脉关系,让他们再告十年也动不了我,不信就试试。”据知情人透露,邓友聪的女婿袁志华是珙县纪委常委,其弟邓林是珙县森林警察大队领导。

  四合村原村林场有40余年的大径材林木465亩,价值在400万元以上,邓友聪此时为四合村村主任,以11万元的价格就卖给了自己的儿子邓刘兵及哥哥邓友强。而此时,邓友聪的儿子邓刘兵尚在部队服役,依此足以说明此合同的欺骗性、诈骗性、虚假性和违法行为。

  四合三社,小地名(毛家湾),杉木林等地有40多年的大径材林木100余亩,邓友聪采取欺骗手段,仅6万元就买了,后以50万元的价格转给长埂村刘某某。有群众出面阻止,邓友聪叫其家族黑恶势力人员对阻止人员进行欧打。

  四合村四社有40年左右的大径材林木300余亩,小地名(丰子岩),价值在350万元左右,邓友聪采取以欺骗手段仅6.5万元就砍伐了,且6.5万元又被邓友聪以硬化乡村道路为由拿走,结果群众1分钱已没有得到。(注明:乡村道路硬化政府另有项目资金安排。)

  四合村五社,小地名(酸草湾)有40年左右的大径材林木73.8亩,邓友聪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仅1万元就据为己有,后以56.8万元的价格转给了筠连县朱某某,从中获取暴利55.8万元。

  2019年7月,邓友聪又将位于王家镇四合村原五组(现四组)小地名“林场仄边、耗子洞”200亩左右的林木,树种为杉木转让给刘*君;实施采伐,这次是真的持有珙县林业和竹业局颁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证号(珙林采字2019——0723——001号),因为此采伐许可证上涉及到邓杰、邓尚均的林权证上的林木,二人遂将珙县林业和竹业局诉至珙县人民法院。最终法院审理查明,判决(珙林采字2019——0723——001号)采伐许可证违法。既然是违法办理的采伐许可证,砍伐了一百多亩林木,还破坏了十几亩林木(采伐人员拨掉树皮使树木枯死)。

  “至今已经两年多了,我们二人多次向县级、镇级所有相关部门反映,一直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出来负责,难道真是没有王法了吗” 邓尚均气愤地说道。

  十几年的血和泪哪里吐冤?

  “另外,2020年9月份,也是在四合村四组,我婶子段燕萍家小地名‘独田’林木被人偷盗;我婶子当即报警,找到珙县王家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回复:林木方面的案件归森林警察大队管,你们找珙县森林警察大队。段燕萍打了110报警电话,也打了森林警察大队的电话报案。明摆的盗窃罪和乱砍滥伐罪,一直无人出警,无人去现场调查处理;人民警察究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还是充当邓友聪的保护伞,这一切难道和他在珙县纪委工作的女婿袁志华,以及在珙县森林警察大队的兄弟邓林没有关联吗?”

  “2021年2月5日,我向林业和竹业局局长李宗强、副局长周先卫反映王家镇四合村四组邓友聪组织人员盗窃、乱砍滥伐林木的案件;两位局长次日就派专业人员去现场调查核实,数据收集,一致认为已经构成刑事案件;于2021年3月3日将此案移交到珙县森林警察大队;珙县森林警察大队办案人员篡改犯罪数据,本来有1公顷的涉案林木面积改为0.1253公顷,盗伐杉木136株改成47株。林地面积和盗伐之后的树桩还在地里摆着,一查就清清楚楚。森林警察大队又将此案移交到林业和竹业局;一件实实在在的盗窃案和乱砍滥伐刑事案件最终以行政处罚办结。这让老百姓怎么相信法律是平等的?”四合村五社村民邓杰又气愤不已的讲道。

  “邓友聪利用职务之便扣压四合村林农林权证的时间长达13年之久,目的是想达到非法占有和谋取个人暴利的目的。群众根本无从申请砍伐,完全是邓友聪进行村霸和他的保护伞的垄断。”一位张姓村民气愤的说。

  另外一位大姐掩面哭泣的对笔者说:“邓友聪利用扣压的林权证密谋相关人员合谋办理采伐许可证,共同买卖林木获利,属于共同犯罪。邓友聪及其团伙虽然聚集的财富很多,但每一分钱都是人民群众血与泪的诉说。其行为自始至终已构成以权谋私、职务侵占、密谋他人共同侵占群众利益、诈骗、村霸和黑恶势力犯罪。可是我们四合村群众已有近十年的上访、举报、信访、群访,至今均被不了了知,无人理睬。甚至还遭到打压、报复、恐吓和威胁,群众有苦无处说,有冤无处申,面对黑暗与暴力、恐吓,我们只有一次又一次的忍耐。”

  “蚊蝇”泛滥,其害如虎。基层不是权利监督的“空白地带”,在很多农村地区,基层的权力运行欠缺制约和监督机制,由此造成村官权力失控,让本应为群众服好务的村官,变成“村霸”干部。基层村官直面百姓,百姓往往从基层村官的表现,来评价政府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所以与‘老虎’的危害相比,‘苍蝇’的社会危害性更为直接。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乡村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而“村霸”及其背后“保护伞”则时常扰乱“神经末梢”,戳中百姓痛点。只有下狠手、出实招,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将“保护伞”连根拔起,彻底铲除“村霸”滋生土壤,才能还百姓一片朗朗乾坤。有利益的地方,便有利欲疯长,权利缺乏监督和约束的地方,又仗着有“保护伞”撑腰,必然滋长了“村霸”干部的嚣张气焰,必是腐败和肆意作恶的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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