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269|回复: 0

容维证券荐股靠谱吗?交了服务费却推荐亏损票!能退款...

[复制链接]

7435

主题

7437

帖子

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2477
QQ
发表于 2021-11-8 14: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黑龙江容维证券荐股怎么样?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人可以及时止损!容维大趋势系列软件靠谱吗?容维百家云股APP靠谱吗?黑龙江容维证券缴纳天价服务费却推荐烂股怎么办?黑龙江容维证券专业指导只亏不赚?高额服务费已成功退回!黑龙江容维证券真的有好股推荐吗?黑龙江容维证券以虚假宣传承诺收益的方式诱导我购买荐股套餐!黑龙江容维证券收取高额服务费却推荐烂股!如何拿回服务费?(本文由彩虹总结撰写,欢迎来电或添加13720233901)
  平台:黑龙江省容维证券数据程序化有限公司,容维证券(容维创富)
  投资品种:股票服务费,荐股软件费
  带单方式:群带单、直播间带单,一对一带单
  ====自述在平台被騙的经历====
  (本案例已修改部分涉及受害者隐私信息并依据受害者真实案例改编)
  我在今年1月份给黑龙江容维证券对公账户交了5980百家云谷元服务费,当时业务员说只要给他们公司交这笔钱,接下来就可以跟他们机构老师操作牛股,不成想这就是我恶梦的开始!
  于是他们所谓的专业的分析便通过社交消息和电话指导我买卖股票,其指导很粗犷,一个电话打来告诉一个股票代码就叫我赶紧买进,有时候在路上根本记不住,有时发个社交消息通知买某支股票多少股,也不电话另行通知,等我打开社交消息的时候已经过了很久了,而且很多次大盘大跌我对手上的票提出疑问。他说我和情况比较特殊,在公司还是第一次发生,说明天他们会开一个董事局会议,会把这个情况在会议公开大家讨论,一定会给我一个弥补。(又一个陷井开始了)第二天他很准时给我去了电话,说为了弥补我的损失,他们决定让我跟他们所谓大客户合作,说他们的客户至少都是上百上千万块在操作的。我以为找到了救星一样,从心里很感激他,告诉说要先交59800给我安排一个VIP服务!其实再叫我交钱之后我就感觉自己很可能上当受騙了,但当时想挽回亏损就还是交了钱,可交完钱之后并没有任何改善。
  他们根本不理你,要么答非所问,已经交服务费了就听他们安排,不敢自作主张,最终手上票全军覆没,其服务非常恶劣,背离之前许诺,其二他们推荐买的票很弱势,大盘涨票却不涨反跌,大盘跌跌的更凶,偶尔盈利但入不敷出,与之前吹嘘不符,接连亏损,直接损失5万多元。
  从1月到2月,只有2月份盈利,这还是我实在忍不了他们的服务自己买了一只票赚的,我便质疑容维证券的实力是否如之前宣传一样厉害,于是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到黑龙江容维证券不止坑害我一个,先不择手段获取股民信息,热情拉拢各种洗脑,等交钱便理合同让股民签订,合同将责任撇的一干二净,等到服务的时候便敷衍了事。
  这件事我越想越不对劲,于是我在网上搜索黑龙江容维证券的资料,看到了顾问彩虹的文章,我才了解到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騙局!我找到了彩虹,委托他帮助我维权追回损失,在顾问彩虹那的帮助下,维权的第7天,我接到黑龙江容维证券的电话,平台与我和解撤诉,并且退还了我被騙的服务费,截止到今天黑龙江容维证券依旧在运作騙人,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到正在浏览的诸位!
  彩虹温馨提示
  1、所有承诺“保证你发财”的炒股软件公司都是騙人的。不要随意相信交友平台及网站的一些信息。遇有陌生人提供所谓“全程服务”、“内部信息”等要提高警惕,加强甄别,切记不要轻易给陌生人转账汇款。遇到可疑情况或发现被騙,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2、所谓的荐股都有可能是诈騙,新股转让更有可能是诈騙。股民千万不要被眼前的巨大涨幅所诱,从而失去判断真假的能力。
  3、騙子设局总以高利润、高回报为诱饵,一些股民往往被所谓的“内幕消息”、“庄家坐庄”等词汇迷惑。騙子在层层加码同时,用一些小额资金返还获取对方信任,以小博大让受騙者深陷騙局的泥潭。
  只需提供证据【喊单聊天记录,引导开/户入金记录,入金记录】,彩虹帮您追回损失!7---15天必有结果!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文由彩虹总结撰写,欢迎来电或添加137202339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11-27 10:36 , Processed in 0.418489 second(s), 27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