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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强占共用部位,长期霸凌业主,背后保护伞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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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8 14: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兆豪度假公馆坐落在三亚市天涯区新风街153号,住户180户,位于三亚的黄金地段。开发商王德芳在1998年通过法院拍卖,取得金山假日饭店的所有权,后来因经营不善,亏空负债,部分楼层房屋被抵押。2005年王德芳先是将一楼、二楼的铺面卖出,后于2007年开始改造销售酒店的其余客房,并将金山假日饭店改名为兆豪度假公馆,到2009年全部卖出 。

  法律规定,房产一经转让,建筑区划内的公用设施和共用部位都归全体业主所有,有物业机构代为管理,跟开发商就没有关系了。但王德芳却无视法律规定,以开发商的名义,想方设法继续霸占共用部位牟利。到目前,已经非法将兆豪度假公馆1464.44平方米土地中382.1平米的院子和坐落之上的三层副楼后院以及消防通道和业主用电权据为己有。

  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兆豪度假公馆全体业主持续向三亚有关部门投诉,却得不到合理解决,业主维权十分艰难。

  非法占据副楼,手段及其恶劣

  兆豪度假公馆的院子,有酒店原来的供水供电设施、化粪池、消防通道等,后院的副楼在当年酒店报建时就是辅助用房,副楼自身内部没有楼梯,进出都要通过主楼的楼梯,以前一直是酒店的物业用房,里面有热水锅炉、柴油发电机、物业办公室、仓库等,这些都属于公用设施,也应归业主共有,但现实仍为开发商王德芳所占据。(附件1:后院和副楼照片)

  为了实现非法占有的目的,王德芳故意拖延几年不给购房业主办理房产证,并在2010年房屋买卖全部完成之后,瞒着业主擅自分割土地,把兆豪度假公馆的土地划分成两块:一块为业主用房,一块为公共设施,公共设施为开发商(及自己所有)所有。

  王德芳的违法分割是对全体业主共有部分的侵权,2013年兆豪度假公馆业主委员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对王德芳擅自分割土地的异议之后,三亚市政府即批复撤销王德芳的违法分割,三亚住建局、国土局也联合发了注销公告,业主维权取得了初步胜利(附件2:三府函【2013】97号、附件3:2013年3月5日三亚晨报注销公告)。随后,兆豪度假公馆的一百多名业主们通过法律诉讼陆续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宗地图上地块号为04-39-21,面积1464.44平方米。至此,该地块的归属权已经非常清楚,是全体业主共有。

  然而,2017年王德芳以三亚国土局注销其违法分割的房产证时未事先通知本人,侵犯其知情权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国土局2013年的注销公告。三亚城郊法院判决三亚国土局行政执法程序有误,撤销了2013年的公告。由于诉讼异议仅是事先未通知,随后三亚市国土局重新走了一遍行政执法程序,先下文通知王德芳,然后再公告注销其违法分割,这份2018年的公告说得更清楚,王德芳房屋已经售出,违法分割未经利害关系人同意,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该地块04-39-21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附件4:三土资【2018】35号,附件5: 三亚国土局2018年注销公告)

  然而,王德芳仗着资本的超控能力,把三亚市国土局“三土资【2018】35号”当作一张废纸,继续我行我素,尽管业户们再三投诉,却状告无门。

  一招得逞,肆无忌惮。2019年8月,王德芳带着几个马仔,先是破坏了兆豪度假公寓后院的监控摄像头,然后又拆除了业主的电动车充电桩和保安值班室(总价值六、七万元),强行占领后院和副楼,不准业主进入。业主报警之后,辖区新居派出所一直迟迟不给立案,不处理,多次催促仍无结果。甚至是颠倒黑白,不去处理搞打砸抢的人,反而对报案的业主进行刁难,当时新居派出所的麦教导员对前去催问的业主说:“你再来报这个事,就以寻衅滋事拘留你几天”。业主们向天涯区公安分局、三亚市公安局投诉多次,直至找三亚市信访局投诉,均未解决问题,给出的答复居然是不予受理。(附件6:天涯公安分局不受理告知书)

  为了平息矛盾,维护稳定,2019年9月25日下午,三亚市政法委组织了一个“协调会”,由天涯区公安分局的黄泽强副局长通知业主代表参加。这个会会议不准记录,不准录音录像,不通报参加会议的政府“官员”姓名,会后业主们才打听到参加会议的一个是三亚市不动产中心干部杨涛,一个自是三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确权科科长陈翰,他们说:“我们判定这个地块是王德芳的,不属于兆豪业主”。会上没有提供任何法律和政策依据,会后也没有发任何会议纪要或者政府方面的红头文件,这纯粹是打着政法的旗号,私下里偷偷摸摸召开的黑会。名义上为平息矛盾,实际为王德芳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更有甚者,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复函中公然违背《物权法》和《民法典》关于“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的法律规定,。将已经卖出的后院382.1平方米土地认定为仍在开发商王德芳名下。有人撑腰,王德芳更加有恃无恐,进而将兆豪后院的副楼改造为自己的私人住宅。

  强占消防通道  无视法律规定

  消防通道的重要性,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兆豪度假公馆原来有两条消防通道,一条直接通往解放路,一条经小巷通往新风街,王德芳把通往解放路的消防通道卖给周生良,在消防通道上盖了房子,开成宏达照相馆(参见附件7:解放路消防通道上盖照相馆);把通往新风街的消防通道,设立了广告牌,  (附件8:新风街消防通道违建广告牌)。

  业主认为,把消防通道移作他用,一旦发生火灾,不仅是人员不能通过这里逃生,门口的消防栓也被门面房隔断,消防水龙带无法通过照相馆拉到院子里去灭火。里面还增加了铁栏杆,由于高度不够,现在消防车无法进入,隐患无穷。

  解放路消防通道是兆豪度假公馆和景河大厦公用的,业主们多次向消防部门投诉,得到的的确是天涯区消防队“无法界定其合法性”的复函。建筑设计的消防通道,没有合法房产手续的照相馆,从事消防管理的权威和专业部门,“不能鉴定其合法性”,这种答复是装糊涂,还是黑保护,已经不言自明。

  擅自水电加价  肆意霸凌业主

  水电是居民生活的日常必须品,掌握了水电供应权,就可以攫取无限的利益。尽管国家对居民的水电管理有明文规定,尽管开发商将房产及水电设施转让给了业主,但王德芳对水电供应权却不放弃。南方电网规定民用每度电是0.60元,中法供水每吨水民用是3.60元,王德芳却擅自将每度电加价0.16元,每吨水加价0.90元,十多年来,王德芳通过水电加价,牟利就达100多万元。尽管业主们怨声载道,却投诉无门。去年11月,王德芳为了牟利,谎称兆豪度假公寓的供电属于二级供电站,要向兆豪和景河的业主摊派20万元供电设施费(见附件9:王德芳通知),业主们向三亚供电部门了解情况,三亚供电局答复说他们下面从来就没有什么二级供电站,此事与他们无关。

  根据《物权法》和《民法典》,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由全体业主四分之三以上多数同意才行,而王德芳自封什么二级变电站,以换变压器为名来进行敲诈,这无异于拦路抢劫的强盗,业主们都不同意。当王德芳在无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违法施工时,业主们向天涯区执法局举报,要求予以制止,而天涯区执法局有关人员在施工现场竟以没有发现施工人员不便处理,从而默认了此事。而当时的实际情况是,施工设备已经搭建,施工人员、车辆、器材全都在现场,执法人员却熟视无睹(见附件10:执法局人员来兆豪现场照片)。执法局不处理,业主们有寄希望予派出所。即向新居派出所报警,一听是兆豪的,派出所不肯出警,直到一位业主找到派出所,一位姓邢的片警就给王德芳打电话:“大哥,你到派出所来一下吧,要是你没空,就让乃鹏(王德芳儿子)来也行。”在业主强烈要求下,这个姓邢的警察才很不情愿地来到现场,不分青红皂白,先是训斥我们一位八十多岁的业主,然后自证清白,佯装与王德芳互不认识。

  基层主管部门不管,业主又向天涯区政府投诉,政府说区执法局升格了,他们无权受理复议。业主又向三亚市执法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局回复说:“将依法依规跟进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可如今现已经一年多过去了,事情的处理还停留在“将”字上。

  

  最近,王德芳又擅自搞出了一个供电收费标准,擅自提高国家严格控制的电价,并威胁业主们,不交就断电。12月7日晚7点,王德芳突然拉闸断电,兆豪和景河大厦楼内漆黑一片,业主们只好去找市政府求援。在天涯区几位领导召集的协调会上,王德芳气焰嚣张,蛮横地对业主代表说:“你们如果再去告我的状,给我找麻烦,我可以随时断你们的电”,众怒难犯,拖延了几个小时,区领导才下令恢复供电。

  兆豪的业主不知跑了多少个政府部门,递交了多少申诉材料,王德芳如此霸道行径,居然没有一个部门肯管,也没有一个部门敢管,有一个政府工作人员私下说:王德芳是三亚一霸,大家惹不起。王德芳也放言:我有钱,你们斗不过我。

  都说有理走遍天下,我们明明有理,却在三亚寸步难行,王德芳无理,却可以横行霸道,这是为什么?

  三亚兆豪度假公馆业主代表   夏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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