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370|回复: 0

中州期货于泰东(东哥)带单动力煤有问题!恶意带单手续费...

[复制链接]

1015

主题

1015

帖子

338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382
发表于 2022-4-25 10: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州期货于泰东(东哥)带单动力煤有问题!恶意带单手续费超高损失严重!

期货骗局不同于股票,投资者对于期货操作需要足够专业的知识储备,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做期货投资,期货收益高,同时风险也高!很多投资者可能做期货是被老师或则“朋友”带着操作,自己就是一个小白完全不懂。正因为这个原因,就导致很多投资者很容易被网上这种喊单老师所骗,让投资者重仓跟着操作,同时是高频率反复进行喊单操作,这样客户亏损就越容易。常言顾问cyfw516

问题平台:中州期货有限公司

操作产品:动力煤、红枣、苹果、焦煤、甲醇、玻璃

带单方式:微信群、一对一、直播间、公众号

带单:金投再起,聚庞研选服务,投资一加一

带单老师:于泰东(东哥)

助理:黄敬、班长小蒋

带单方式:群带单、直播带单、一对一

手段:诱导投资、亏损、刷手续费

分享受害者亲身经历投资者引以为戒!

去年11月份的时候吴女士在刷抖音的时候刷到个股票大V的视频,评论后立马有个自称是股友的人通过抖音联系上,天天嘘寒问暖,吴女士的视频下方也每天都有该股友的点赞和评论,加强感情后就开始套路,说认识一个老师微信可以免费推荐股票,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吴女士加上该老师微信之后,老师便将其拉入了交流群中,

前期老师是在群里推荐股票,还开直播讲解股票知识,过了一段时间老师开始在直播间里推荐期货投资,说是收益更加稳定,而且比股票挣得多,每天群内开始出现期货的投资策略,下方接着就有一堆的人(托号)争相吹捧,并且晒出自己的盈利记录(其实是模拟盘),经过多天的盈利刺激洗礼以及所谓老师的各种催促下,吴女士开了期货的交易账户,后续入金了30W余进行交易跟随操作。

入金完成就被移出了群聊,说是怕信息错乱,之后安排了另一个他们公司的老师一对一指导操作,从一开始交易起,基本上都是深套亏损,从来不设置止损,短短十个交易日不到,投入的三十万本金亏损近办,这时候吴女士才恍然悔悟,就到网上搜索有关中州期货的信息时,发现有不少针对该平台的评论投诉,吴女士感觉既懊恼又无奈!

案件结果:

吴女士知道自己被骗了,在网上查询解决办法的时候看到一篇常言顾问的文章,里面投资者的经历跟自己几乎是一样的。于是吴女士马上联系到常言顾问,在常言顾问的帮助下迅速收集证据,在签订了委托协议后就交给常言顾问团队处理。令吴女士意外的是,不到两周的时间就收到了平台的和解电话并表示愿意赔偿她亏损的资金。真的是非常感谢常言顾问cyfw516团队!

般情况下,我们投资者或受骗者应当准备以下证据:

(1)相关聊天记录。分析师或代理商或喊单人员的聊天记录是最基础的证据,这也是非常关键的证据,因为这类证据能够充分反映我们受骗者受骗的整个过程,相关分析师或代理商在聊天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违规的地方,能够在聊天记录中得到充分反映。这类证据在维权过程中至关重要。通常而言,正规期货交易都不允许喊单,但事实上很多情况下都存在喊单,这是违规的。有的还存在代客理财的情况,更是违规的。

(2)相关交易记录。投资者或受骗者在交易所软件上的整个交易过程,都能在交易记录中得到反映,这份证据能够证明在交易所或平台交易的过程或资金损失过程,只要能够登上相关的交易软件,此交易记录基本都能够下载下来。但实践中,许多受骗者无法取得相关交易记录,主要是因为无法登录交易软件,有的交易记录已经被平台删除,也是部分原因。

(3)相关出入金记录。此类证据是投资者或受骗者自己银行账户的出入金情况,能够反映受骗者投入的资金情况,以及出金情况,两者之差基本就是投资者的全部资金损失。这类证据受骗者基本都能保存,只需要去银行打印一下银行流水即可。

常言顾问(微:cyfw516  Q : 1317932991)


如果您不幸遭遇了金融骗局请保留好证据,常言一定竭尽全力帮助您挽回损失!合作前会签署好协议,不成功分文不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5-3-5 05:00 , Processed in 0.775684 second(s), 25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