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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哈尔滨刚禁迷信,政府工程咋做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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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4 23: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网络上流传的视频显示,哈尔滨火车站候车大厅门前,有施工机械在工作,同时在候车厅门口,有三个人在做着法事,地面上有燃放过鞭炮的碎屑和烟花爆竹纸箱。在候车厅的二楼挂着一个条幅,告知旅客该站从3月1日起开始改造施工。(3月17日《法制晚报》)

  早上在微信群里看到这则视频与网友的文字说明,我还质疑他们搞错了。因为就在昨天,《哈尔滨:禁止生产经营冥币等迷信殡葬用品》一文挂在各大新闻网站首页,说的是哈尔滨市近期发布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有关事宜的通告,即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冥币和纸人、纸马等迷信殡葬用品。市民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拨电话12345举报。

  当然,随后有较为详细的处罚规定。笔者就此还发了条微博评论道:又是一“拍脑袋”规定。毛伟人当初那么大的力度“破四旧”,农村还不是到处“烧纸钱”?这事只能靠引导,让大家慢慢接受,用行政权力推进,注定会失败。 ????

  我的这条微博也引来一些不同的声音,笔者不妨再稍作解释。焚烧冥纸冥币确实是一种迷信,现代社会是应该逐渐淡化,最好是让这一习俗退出历史舞台。但在目前情况下,烧冥纸冥币依然是百姓对逝者思念的一种表达方式。当地政府可以通过移风易俗宣传,号召、倡议节俭办丧事,倡导用更加现代、更为文明的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让百姓在“润物细无声”中慢慢摒弃陋习。

  但我们的地方政府必须懂得,对私权而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即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属于百姓的自由空间,政府无权干涉。而对公权力,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即政府在具体执法活动中,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事先设定,各级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超越权限,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因此,哈尔滨市政府以文件的形式限制民间祭祀活动,就剥夺了公民应有的权力,明显涉嫌权力滥用了。网上一些网友、律师发文,认为该项规定不仅与传统习俗相违背,更于法无据,呼吁哈尔滨市政府收回成命。

  万分尴尬的是,就在网上正在热议哈尔滨市禁止部分“迷信殡葬用品”新规的档口,却曝出该市“火车站改造工程做法事”的怪事。我们知道,火车站改造工程是政府工程,管理者也是政府委派的官员。那么,这些受共产党“无神论”教育多年的官员,拿着公家的钱搞迷信、做法事,而且还是在该市刚刚发文禁止的时间段,这实在是说不过去,主导者一定迷信,想以此赢得安慰。

  我不知道哈尔滨市政府是否依照新规处罚火车站改造工程中做法事的相关人员和单位?如果视为不见,任由政府主导的工程项目做法事,百姓肯定会产生“只许官府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想法,这对政府形象就更不利了。

  该文特别提到“哈尔滨火车站近日开始改造工程”,也佐证了火车站“做法事”与该市出台“禁迷信”新规处于差不多的时间点。此外,法制晚报“记者向哈尔滨铁路局宣传部门了解此事,该部门表示稍后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任何回复”。笔者有理由猜测,沉默就是大概率地承认了“确有此事”。

  呵呵,都怪我记性太好。由哈尔滨火车站改造工程做法事,又让我联想到曾担任哈尔滨市副市长,在四川省委副书记岗位上“落马”的李春城。媒体曾报道“李春城将家里老人坟墓迁往成都都江堰,聘请风水先生做道场等花费千万。”而中纪委对李春城违纪违法问题的定性中,也罕见地提到其“滥用职权进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国家财政资金巨额损失”。

  笔者还联想到原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屡屡被“国师”曹永正戏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江西省人大原副主任陈安众等一个个高官被王林“大师”玩弄于鼓掌之下(据说还有更大的官与王林关系密切),尤其是广东省原政协主席朱明国曾遭遇仕途危机,王林助其脱险,朱当众对王下跪,并送其手枪,我就不禁哀叹,这些原本高坐台上,向部属大谈特谈马列主义的高官,竟迷信到了无知的程度,这些人格分裂的高官,不倒台也真是天理难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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