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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发:“急诊室救狗”纯属无理取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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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1 13: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26日凌晨4时许,广西南宁一名男子开车带着一只成年金毛猎犬,突然闯入广西民族医院急诊科,大声呼喊值班医生说一定救治他的宠物狗。被医生拒绝后,该男子情绪激动,大闹医院,还威胁弄死急诊医生。(8月26日澎湃新闻)

  按理说,救治宠物狗应送到宠物医院,而南宁这名男子却将狗送到救治人的医院急诊室,让人匪夷所思。在遭到医生拒绝后,该男子竟然大闹医院,此举纯属无理取闹,不仅违背了公俗良序,也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笔者认为,急诊医生言辞拒绝救狗,维护了公俗良序,该男子的无理取闹行为理应受到惩罚。

  不可否认,该男子或许是因为救狗心切,情急之下才做出如此鲁莽行为。但医院急诊室不是宠物医院,非兽医等专业人士一般无法处置受伤的宠物狗。而在急诊室里,当时还有不少病患在等待医生急救,也没有专业的救宠物狗设备,如果用治疗人的设备给狗治病,很有可能让患者感染人畜共患的病毒。显然,在急诊室里救狗是不现实的,也是医疗规程绝对不允许的。医生拒绝救狗的要求,可以说合情合理合法。

  尽管该男子当时救狗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在救狗请求被拒后,他先是下跪、哭闹,之后又冲撞踢打抢救室的门,还威胁要弄死急诊科医生,可谓软的不行来硬的。其大闹医院急诊室和威胁医生的行为,不仅属于无理取闹,也严重影响了急救病人的正常抢救。急诊室是医生救治患者的工作场所,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规定,聚众在医疗机构的病房、抢救室、重症监护室等非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扰乱秩序的,构成聚众扰乱会秩序罪。比照这项条款,虽然这名男子不是聚众在急诊室闹事,但也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可以给予相应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就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术业有专攻,给人看病和给狗治疗,属于不同的医疗专业领域,不能混淆不分。这名男子到医院急诊室救狗,分明是糊涂的“病急乱投医”,也与公俗良序相违背。试想,如果治病人畜不分,救人的医生又给动物看病,兽医也给人来看病,岂不是乱了套。

  通过此事当提醒公众,千万不要违背公俗良序,更不能无理取闹扰乱社会秩序,否则,就有可能闹笑话,甚至构成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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