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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那血雨腥风的历史——同治回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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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2 09:02: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世纪中叶,注定是个多事之秋,上天吝啬于给予华夏大地哪怕是一丝丝的怜惜,神州沉沦、水深火热,这是个战火纷扰的年代,在这个年代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伺机暴动、以起义的名义煽动民族情绪、制造起了滔天罪恶……19世纪60年代初发、捻军西进边军大量东移西北防务空虚于是某些心怀异志的回民领袖乘势而起,“传贴杀人”,欲将汉人杀光,推翻现有统治,在西北建立起一个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于是一场空前的劫难在回民领袖蓄谋已久之下,一触即发,这便一百多年前那场骇人听闻的“同治回乱”的开端。

同治回乱,是一场回族对汉族的灭族式大屠杀,不谋财、不谋地,只为杀人而杀人,其手段之残忍、其规模之浩大,给汉民族带来深重灾难。动乱之前,他们密请铁匠打制刀具,并在刀打好之后将铁匠杀掉以防泄密,且尽购街上的竹竿以充刀具。随后出其不意开始发动暴乱,他们打出杀汉兴回的旗号“回民杀入汉人村寨,四处杀人,老少不分……”,残忍程度,可见一斑,老幼妇孺,尽皆奸戮。大荔县首当其冲,挨家杀,挨户杀,挨村杀……很快渭南、华县均惨遭屠戮,除临潼县接到通知,随即下令紧闭城门,才得以保住了一些百姓外,渭河两岸的全县村庄,30万汉人杀戮殆尽。

当时穆斯林民兵达30万人,号称“陕回十八营”,在陕、甘两地大肆屠杀汉人,毁灭寺庙、宗祠,一时间,华夏文明的发源地竟惨遭毁灭、血流成河、尸骨遍野,更有甚者如白彦虎,竟欲掘掉黄帝陵……华夏大地陷入空前浩劫,一年之内,陕甘两省被杀汉人竟达1000多万,无法想象,彼时的场景是何等的血雨腥风……



陕甘回乱直接造成汉人人口的锐减,从上面两张表格的数据中,我们依稀可看到当时的惨烈状况,依稀可以想象到那血流漂橹、伏尸百万、生灵涂炭的惨淡场景,那种族灭绝的大屠杀……

当时甘肃的靖远民谣:“同治五年三月间,杀气弥漫天。十余万人一朝尽,问谁不心酸。桃含愁兮柳带烟,万里黄流寒。阖邑子弟泪潸潸,染成红杜鹃。清歌一曲信史传,千秋寿名山。碧血洒地白骨撑天,哭声达乌兰。”……   

三原县,回民事变期间,"旧隶五百余村,俱遭残破,仅存东里菜王二堡,乡城及难民共被害二万六千三百八名",遇难死亡人曰几乎都为汉人。   (《三原县新志》卷8《杂记》)

泾阳县,回民事变,"泾城失守,尸骸遍野,血肉狼藉,其间仗义而死者,何可盛胜数"。如同治元年(1862年)十二月初四日,泾阳县城陷,“绅民男妇死者七万余人”;初十日,“焚衙署屋舍,火光徹数里,贼昼来夜去,城中闊无一人”。(《重修泾阳县志》卷7《兵事志》)

蓝田县,同治元年(1862年)九月回民军进入蓝田县境内,“西寨、大梁、黑沟、草坪、咀头等村回民一时并叛,贼踪飘忽来往无常,烧毁各乡,房屋殆尽,乡民老弱妇稚杀害无算,惨不可言”。二年(1863年)正月,“东乡、南乡团众追贼至十里河,败绩,阵亡四百余人”。   (《蓝田县志》卷3《纪事沿革表》)

鄠县,“同治初元(1862)以至六年(1867),前后五、六年间,……吾民之死于水火及毙于锋刃者,不可胜数。即逃难县城,幸而不与贼遇,又往往死于疫焉。”,可见能幸免于难的人甚少,大多遇难而死,所幸未被杀害的汉人又有很多死于疫病,真乃天灾人祸矣。而且在乡村“百家之村,求其父母俱存,兄弟妻子无故者,无二、三焉”,大多村户家破人亡,“不可谓非前之浩劫也”。如此人间惨剧实难想象,“元年至六年,回匪发逆蹂躏不绝,……,村舍寺庙焚毁一空,至今几四十年,萧条尤昔,元气未复”,可见回民事变使许多村舍、寺庙被毁,百姓家破人亡,流离失所,此后数十年,仍未能恢复元气。  (《重修鄠县县志》卷9《纪事》、《鄠县乡止志》、《兵事录上》)

盩厔县,同治二年(1863年)正月初三日,回民军破临川寺“焚杀甚慘”,黑水河以东只有甘沟、豆村保全,其余大都遭受蹂躏;二月初八日,回民军经过小麦屯,“杀村中士民男女九十余人,焚烧房屋无算”。(《盩厔县志》卷8《杂记》)

醴泉县,同治元年(1862年)七月,回民军破南晏村,“凡客主男女击回阵亡、骂回遇害及老稚死者约六百余人”;二年(1863年)三月十六日,回民军驻扎在北山寺,东村的生员杨楫全家人逃难路过北山寺,“眷口三十四人巧焉”;五月十二日,回民军在西关杀逃难男妇二十余人;二十六日,回民军围醴泉县城,逃难人民无法进城,多在城壕周围避难“多生疾病,老弱死者无数”。(《续修醴泉县志稿》卷11《兵事》)

临潼县,回民事变时,丰镇东北的姚家堡由于地势迂曲,众多难民在堡中避难,回民军进攻姚家堡,“围韦昼夜不克,会城陷,男妇闻变坠崖投井死者千余人无一生降者”。(《临潼县续志》上卷《人物》)

咸阳县,同治元年(1862年)五月同、华两州回民事变后,咸阳马家堡、苏家沟等处回民也都发动事变。咸阳各乡团练遇回民军皆溃,“即兴武素号强悍,其援咸之众,亦败没于西关之燕儿口,贼遂肆无所忌,任意焚杀所过之处,村尽邱虚,户多灭绝。”(《重修咸阳县志》卷8《杂记志》)

兴平县,回民事变以来“丁壮练团致毙与妇女骂贼而殒者,逾两千人,其他仓猝遇贼聚而歼旃者,有数千人,呜呼惨己”。(《重修兴平甚志》卷8《兵事》)

乾州永寿县地处陕甘咽喉地带,同治回民事变期间就曾数次遭到回民军侵扰,惨遭屠戮者不可胜数。如同治元年(1862年)十一月十一日,回民军攻破监军镇“杀掠甚惨,男妇计有二千有奇,房屋焚毁殆尽”;安家宫寨、东淡村寨均属永寿县,同治二年(1863年)六月“回逆复竄,蹂躏百姓”;八月“贼围安家宫寨,不克,越二日被贼诱入,先执生员安孔昭杀之,寨乃溃,打仗跳沟男女狗难者约三百余人”。东淡村寨,同治二年(1863年)“数十村因回匪发逆焚掠,民不堪命”。三月初三日,回民军又赴乾州四乡烧杀抢掠“男妇死者无算,东南两乡杀伤尤惨”,三年(1864年)六月十六日,回民军到达关头镇“杀掠一空,男女死者甚众”。而且据光绪《乾州志稿》卷14《人物志》中资料统计可知,同治回民事变期间,乾州士民妇女死者5569人。地方志中记载在册的殉难士民:永里464人;东平里182人;宁化里359人;上彭里167人;好留里218人。殉难妇女:永里288人;东平里69人;宁化里143人;上彭里26人;好留里9人;共计1925人。这些仅是记载在册人数,避免不了未被记载入册者,所实际殉难人数很有可能高于这个数字。(《永寿县重修新志》卷10《兵纪》、卷3《建置类》、《乾州志稿》卷14《人物传下》)

邠州,同治二年(1863年)回民军进攻邠州乡里“人民多被杀戮”同治三年(1864年)回民军再次“蹂躏邠境,四乡民房荡然一空,而北区为尤甚”。三水县隶属邠州,据地方志资料记载,同治二、三、四、五、六、七年等年,回民军焚掠三水县各村堡,抵御回民军战死的士民有一千七百五十六名。(《邠县新志稿》卷7《户口》)

凤翔府,贾村原为凤、宝、汧、陇屏藩,回民事变来“八属绅民多徙于此”,同治二年(1863年)三月二十六日,回民军攻破贾村原后,“十万生灵,肝脑涂地,惨何忍言”;同治六年(1867年)十月十一日,回匪突至宝鸡县,攻破县城,知县崔铨凎、典史周淞皆战死,“城中火光烛天,人声沸地,西北两乡被害尤甚”,同治七年(1868年)二月二十二日,回民军进攻宝鸡县玉涧堡被清军击退,随后清军安置流民,才发现玉涧堡己经"十室九空”。(《秦陳回务纪略》、《回民起义IV》、《宝鸡县志》卷15《军事》)

同州府,大荔县同治六年(1867年)正月十五日黎明,回民军进攻到八女井,烧毁了多公祠“杀伤乡民颇多”;九年(1870年)二月十一日,又有回民军三、四千人,自东向西,“经北原下至羌白四围数十里,焚杀甚惨”。“同治元年回劫后,沙苑之中汉民,孑遗寥寥,村落皆瓦砾场”。华州,同治元年(1862年)五月初九日,回民军击败防守在渭河南岸防守的民团,渡过渭河,焚杀惨烈“一日之间,延烧兰十余里,男妇老幼积尸遍野”,而且回民军“到处捜杀,原下一带庙宇、民房,尽成焦土,无一椽留者”;澄城县,同治元年(1862年)七月十五日,“回匪攻上铁镰山,流毒南乡一带,烧杀无算”;“六年,回匪由鄜、洛入境,北乡一带,烧杀甚众”;境内北乡,“自六年至此,在家莊扎营,三次焚毁房屋无算,……,又攻破北赵莊城,屠杀百余人。许庄同姓、辅良赵姓、霍家斜、杨姓、河坡村魏姓、牙曲高姓,房屋焚毁一空,北乡富室从此调零矣”。(《大荔县续志》足征录卷一《事征》、《三续华州志》卷4《增纪事》、《澄城县附志》卷11《大事记》)

同治回乱期间,“回仇汉民甚,所至荼毒,残酷异常,死者既暴骨如莽,生者复转徙之他,蝗旱继之,疠疫又继之,浩劫之余,孑遗有几?方是时,千里萧条,弥望焦土”。无论从数字上的统计、还是县志上的记载,我们都可以从这只言片语中间想象当时是如此般血雨腥风的场景、如此般惨绝人寰的屠杀:千里荒芜、血染山河、尸横遍野、生灵涂炭,千里无炊烟之气,万里无周全之村,此等惨烈,实乃天下所无几……                                                                             

陕甘回变除去大肆屠杀汉人之外,回民对于汉文化的损毁也是毁灭性的浩劫,书院、义学、寺庙均遭到严重破坏,从此举中,我们亦不难看出,回民暴乱的性质绝非“反清”,而是一场回民自发的、全武装暴乱,是穆斯林对异教徒的一场战争,意在屠尽汉人、毁灭文化,消灭“卡菲尔”,建立起一个纯粹的、独立的伊斯兰国家。


同治回乱甘肃寺庙毁灭表(仅以兰州府为例)

回匪如此残虐、灭绝人性的行径、其手段之残忍、规模之洪大,远超南京大屠杀数十倍、其残虐程度比之德国纳粹有过之而无不及。直至左宗棠临危受命,采取剿抚并用的政策平息同治回乱。包括对待领导同治回乱的大元帅,也放弃追究责任。对不放下武器,还要杀人的人则进行振压。他救了汉人,也救了回民,至此,这场又回民引发的种族大屠杀才逐渐平息下来……任时光流逝,这场空前劫难以及它给带来的无数的生命财产的损失都静静的躺在那历史的长河中,任谁也休想磨灭。

时隔一百多年,这段血淋淋的历史已被政府刻意扭曲、淡化,中共为了民族团结,将这段历史定性为“回民起义”,却又从不敢深讲,也从未出现在教科书中,往往只是一笔带过罢了。将回乱中的领袖——杀人狂魔且屡次欲毁黄帝陵的白彦虎美化为“英雄”,把拯救汉人、平定暴乱的左宗棠贬为“刽子手”,把此次灭绝人性的大屠杀歌颂为“起义”,却从未曾讲过这场战争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真真是黑白颠倒、其心可诛,人间正义又存于何处?那死于这场灾难的两千万同胞将置于何地?生如草芥,死更无人知晓,而奸戮他们的屠夫却成为了英雄,如此想来,此举如何对得起那些惨死的冤魂、如何对得起那些英勇就义抗击外敌的英魂?一百多年了,此场战争在刻意的掩埋下早已淡出人们的视线,而今绝大多数汉人从不知百年前西北有着这样一场残酷与血腥的民族仇杀,而那些所为的历史学家,全然不顾那逝去的千万生命,拼命的在为这场暴乱找根据、找理由,甚至于歌颂这场屠杀,将其定性为义举,这些历史学家们的良心何在?意欲何为?为了所谓的民族团结,如此煞费苦心地歪曲、淡化这段历史,殊不知,此次血腥屠杀,不仅把汉人推向灾难的深渊,也使回族近乎毁灭,正视历史才能取信于世、方可面向未来,以史为鉴、反思历史才能使人更明智的看待民族团结、吸取教训,而歌颂这场大屠杀,无疑会扭曲人的价值观、从而很有可能会酝酿出下一场祸患。

这便是那场发生于一百多年前的陕甘回乱,本朝称之“反清大起义”,民国谓之“同治回乱”,西方史学家更是将其定性为伊斯兰教徒的圣战,喻之“东干战争”。

历史从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那些血淋淋的历史也绝不会、也绝不能因刻意的抹杀而消失,它就庄严肃穆的站在那里,不容置喙,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那蒙在历史书上的遮羞布,也终将会被掀起。正视历史、以史为鉴,方为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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